工務工程項目 4338DS -

沙田及馬鞍山污水系統改善工程

 

 

 

 

 

 

 

 

 

 

 

馬鞍山第 108 區泵房

 

工程項目簡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渠務署

 

2006 3


目錄

 

 

 

 

1.

一般資料

 

1

 

 

 

 

2.

規劃及施工計劃大綱

 

2

 

 

 

 

3.

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3

 

 

 

 

4.

工程周圍環境中主要被評估的對象

 

5

 

 

 

 

5.

納入設計的環境保護措施及進一步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6

 

 

 

 

6.

潛在環境影響及紓解措施摘要

 

9

 

 

1     一般資料

 

1.1   工程項目名稱

 

本工程項目名為「馬鞍山第108區泵房」(下稱「工程項目」)

 

1.2   工程項目的目的和性質

 

進行工程項目的目的是要增加西沙遴近住宅區的污水輸送量[有關集水區的位置,請參閱附件A圖則 DDN/338DS/1812 ],而工程項目將在現有的馬鞍山第108區泵房毗鄰興建一所新的馬鞍山第108區泵房。新的泵房完工後,現有的泵房在正常的情況下將停止運作。(擬建的馬鞍山第108區泵房在下文將稱為該泵房)

 

1.3   工程項目建議者的名稱

 

是項工程由環境保護署建議並委託渠務署執行。

 

1.4   工程項目的地點和規模

 

現有的馬鞍山第108區泵房位於沙安街及西沙路交界。新的泵房將建於現有泵房的毗鄰,即在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圖S/MOS/13號的政府/團體/社區分區內。地點及規劃設計載於附件A內之圖則DDN/338DS/1818C號。由於現有泵房仍會保留,預計無須進行拆卸工程。該泵房設計預算在旱季能處理污水流量平均為每日約14 500立方米。泵房為一層式的建築物,入水井和濕井設於地底,並會被覆蓋起來。

 

1.5   選址的原因

 

擬建的泵房位於現有馬鞍山第108區泵房毗鄰,位處現有泵房界址內的預留位置中。把新的泵房建於現有的泵房毗鄰將可利用大部份現有的污水渠,因而可避免對現有的污水收集系統作大規模的改動,從而減少對市民所造成的滋擾。

 

該泵房亦會利用現有的馬鞍山第108區泵房的緊急排水道。由於地形關係,如要把溢流排入另一個排放點,則須敷設一條新的緊急排水管道,在執行上並不可行。 

 

1.6   指定工程項目數目及種類

 

由於這所建議流量為每日約14 500立方米的泵房與最接近的住宅樓宇(利安邨利榮樓)距離約75公里,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附表2IF.3(b)項,該泵房屬指定工程項目。

 

1.7   聯絡人

 

梁世豪先生

渠務署污水工程部工程師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44

電話: 2594 7364

傳真: 2827 8700

 

2     規劃及施工計劃大綱

 

2.1   工程項目由渠務署利用內部資源進行。渠務署污水工程部和機電工程部負責工程項目的策劃、設計和施工的監管工作。建造工程將由合資格的承建商進行。渠務署污水處理部1將負責泵房的操作及維修。

 

2.2   工程項目現正在詳細設計階段。暫定施工計劃如下:

 

設計:現在至20066

投標:20067月至200610

施工及啓用:200611月至201012

操作及維修:20111 月開始

 

2.3   與其他工程項目的相互關係

 

工程項目附近沒有大型工程同時施工,建造污水泵送幹管橫過西沙路的工序亦不會與建造泵房工序重疊,因此,並不會造成多重的環境影響。

 

 

 

3     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3.1   施工階段

 

3.1.1        空氣

 

建造工程可能會產生塵埃,這主要是由於土方工程或處置和運送拆建物料所致。

 

3.1.2        噪音

 

建造噪音主要源自機動機械設備的使用,例如空氣壓縮機、發電機、水力或氣動破碎機、挖土機等。詳細的噪音影響評估載於附件C

 

3.1.3        水質

 

進行建造工程時的某些工序,例如灑水以防止塵埃飛揚、在進行挖掘前降低水位、洗滌建築工具等都會產生泥水。

 

3.1.4        景觀及視覺

 

泵房現址是一遍已用混凝土鋪築的土地,而工地範圍內亦並沒有樹木或用作美化園林的植物。工程項目選址現況可參閱附件E內的圖片。泵房的外觀為普通的矮層建築物。預期在施工期間,在該處可見到建築機器、建築物料、往來工地之車輛及臨時照明設備等。 

 

3.1.5        廢物

 

是項工程會產生如挖掘廢土(泥土和石塊)、混凝土和不能使用的水泥/灌漿混合物、木/金屬碎料及包裝物料等拆建物料和廢物。

 

 

3.1.6        生態

 

由於泵房所處位置為市區,建造工程亦不涉及填海或疏浚工程,因此預期在施工階段不會對生態造成影響。

 

3.1.7        文化古蹟

 

預計在施工階段不會對歷史古蹟或建築物造成影響。

 

3.1.8        交通

 

泵房的建造不涉及在公路上進行挖掘工程。進行工程項目期間只會要求小量交通配合,對區內相關的交通影響將會極微。 

 

3.2   在操作及維修階段

 

3.2.1        氣味

 

泵房的入水井和濕井可能會是氣味滋擾的源頭。

 

3.2.2        水質

 

該泵房的設立是要把從西沙附近住宅區的污水輸送至沙田污水處理廠,以便進行處理和排放。實施工程項目可改善附近環境的水質,並在一般操作情況下,不會造成不良影響。在緊急情況下,例如長時間的電力中斷,可能會造成污水緊急排入吐露港的情況。然而,在實施第5.2.2段所述的預防措施後,發生污水緊急排放的機會將會極微。

 

3.2.3        噪音

 

在泵房的操作和維修期間,除臭系統的泵和抽風機是潛在的噪音來源。附件C載有詳細的噪音影響評估。

 

3.2.4        廢物

 

入水井將裝設機械耙杆過濾器,以防止污水中大塊的固體物質進入水泵而損害水泵。因此,只會產生小量的隔濾物。

 

3.2.5        景觀及視覺

 

工程項目不會影響任何樹木或美化環境的植物。已建成的泵房在操作及維修階段或會帶來潛在的視覺影響。

 

3.2.6        生態

 

該泵房旨在擴大現有馬鞍山第108區泵房的流量。  實施工程項目可進一步減少污水沿現有緊急排水道溢流到海星灣的風險。進行是項工程亦不會對生態造成額外的不良影響。在本文第5.2.2.段,建議了在操作及維修階段時,為了避免對生態產生影響而減少使用現有緊急排水道的預防措施。

 

3.2.7        交通

 

運送物料和運走隔濾物並不會經常進行,因此對區內交通流量的影響將會極微。

 

3.2.8        文化古蹟

 

預計在操作階段不會對歷史古蹟或建築物造成影響。

 

4     工程周圍環境中主要被評估的對象

 

這部分旨在概述可能會受到工程項目影響的現有和已規劃的感應強的地方

 

4.1   現有之感應強的地方和自然環境中對工程感應強的部分

 

在泵房附近有三項住宅發展:計有(i)利安邨(SR1 – 約距離75), (ii)翠擁華庭(SR2 – 約距離130) (iii)烏溪沙村(SR3 – 約距離130)

 

感應強的地方」之位置載於附件B

 

4.2   已規劃之感應強的地方

 

馬鞍山鐵路烏溪沙站的物業發展 (SR4 –約距離70) 計劃於2008年年中入伙。因此,預計日後居民的所在會成為感應強的地方

 

感應強的地方」之位置載於附件B

 

4.3   影響工程項目的周圍環境因素

 

周圍並無重大的環境因素影響工程項目。

 

 

5     納入設計的環境保護措施及進一步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5.1   施工階段

 

5.1.1        空氣質素

 

在實施妥善紓解措施後,預計建造工程所產生的塵埃影響將會極輕微。有關影響會因採用正確的施工方法而有所減低,例如定時灑水及提供清洗車輪設施等。 

 

5.1.2        水質

 

工程項目的施工活動包括挖掘工程、土方工程以及混凝土建築工程。若有需要,承建商須提供沙泥清除設施,以便先行清除沙泥才把工地徑流排入附近雨水渠。在展開挖掘工程前,將已提供紓解措施。工地臨時渠道及沙泥清除設施的設計將遵從「建築工地的排水渠專業人士環保事務委員會專業守則(專業守則第 1/94)。在採取上述紓解措施後,預計在施工期間將不會對水質造成不良影響。

 

5.1.3        噪音

 

在是項工程內,將會使用常見的建築機器,包括反鏟挖土機、混凝土攪拌機、震動機、氣動破碎機等。此外,在建造泵房時亦會豎設圍板,以擋隔噪音。承建商須遵守有關規例及噪音管制條例,把施工階段的建築噪音限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施工活動只會在日間(早上7時至下午7時內)進行,亦避免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施工。噪音影響評估載於附件C。作為紓解措施之一,我們將選用低噪音的建築機器,並會實施良好的工地作業守則。日間進行的建造工程,須符合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內所訂明適用於住宅處所的噪音規限,即30 分鐘內等效連續噪音聲級不得超越75分貝(A)。若建造工程在晚間(晚上7時至翌日早上7)、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進行,必需取得有效的建築噪音許可證。

 

5.1.4        廢物

 

承建商必須把所有拆建物料和廢料分為不同類別,以便在工地循環再用或棄置到公眾填土設施、堆填區或廢物回收設施。工程項目預計會產生的拆建物料總數約為5 600 立方米,而其中約一半可在工地上循環再用。其餘的將會棄置在將軍澳第137區的公眾填土設施。工程項目並不會產生化學廢物。

 

5.1.5        景觀及視覺影響

 

工程項目的工地範圍內並無發現瀕臨絶種樹木。我們會盡可能在工地界址豎立圍板,以減少對行人產生潛在的影響。

 

5.2   泵房的操作階段

 

5.2.1        氣味

 

為減少潛在的氣味問題,入水井、隔濾房、濕井等將會設於地底,並會以鋼筋混凝土上層構築物覆蓋。此外,會裝設除臭系統連壓力通風系統,以除去臭味。正如其他類似的污水泵房,例如南生圍污水泵房,該泵房擬議裝設的除臭系統的硫化氫除臭功能可達99.5%。擬設置的除臭系統的排氣口將會盡可能設置在附近感應強的地方的另一面,即該泵房的北面。

 

 

 

5.2.2        水質及生態

 

污水緊急的排放將會取道現有馬鞍山第108區泵房所使用的緊急排水道。緊急排放點在吐露港海星灣 (請參閱附件D) 

 

海星灣潮汐漲退區之下進行的潛水測量已於2006220日進行。期間看到海藻、蚌、雙殼類、海參及海葵等。在海星灣潮汐漲退區之下的水域並未發現珊瑚或其他珍貴的海洋生物,只有普通的海洋生物,就如在香港其他水域所發現的生物一樣。然而,根據香港城市大學所進行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研究項目第23/99 A study of soft shore habitats in Hong Kong for conservation and education purposes」的最後報告,落禾沙一帶海岸被視為有重要的保育潛力。因此,我們會在工程項目上實施一系列的措施,以減少出現污水緊急排放的可能性。

 

為減低出現污水緊急排放的可能性,我們會使用三個主泵和一個備用泵、一個主要和一個備用機械過濾器,並預留約有一小時的緊急貯存量,以便在主泵和機械過濾器在故障或維修時使用。此外,現有的馬鞍山第108區泵房將予以保留,並在該泵房出現故障時,提供能處理每日13 800立方米(約為該泵房最高流量的三分之一)的後備流量  

 

在過去五年,現有馬鞍山第108區泵房曾在20013月因為電力中斷而出現過一次污水緊急排放的事故。為減低出現電力中斷的機會,中華電力有限公司會為工程項目作雙重電力供應。此外,現有的馬鞍山第108區泵房備有一台緊急發電機,這部發電機可維持該現有泵房每日約13 800立方米的流量。再者,我們亦會提供遙測系統,以便把泵房內不尋常狀況或操作問題所產生的訊號傳送至現有的沙田污水處理廠,使當值人員能即時採取行動。把這些措施納入泵房的設計後,預計發生污水緊急排放的情況將會極微。因此,預計對海星灣生態會造成影響的污水緊急排放會極少出現。對緊急情況的評估載於附件G

 

與現狀比較,在完成此項工程後,發生污水緊急排放的機會將大大減少。因此,我們認為實施工程項目和上述各項預防性的安排和措施後,這項工程項目將可為環境帶來好處。

 

5.2.3        噪音

 

在泵房操作期間,所有水泵將會位處泵房的底層建築物內,除臭系統的抽氣扇亦會裝有吸音的過濾器。在上述的安排下,根據附件C的噪音影響評估,該泵房預計不會造成不良的噪音影響,並且亦不需要採取進一步的紓解措施。

 

5.2.4        廢物

 

泵房污水入口設施的污水隔濾物將會以膠袋或貯物容器圍封。這項工作會在泵房內進行。隔濾物會隨後運送到堆填區棄置。因此,預計不會造成任何不良的廢物影響。

 

5.2.5        景觀及視覺

 

泵房現址是一遍混凝土鋪築的地方,擬議界址內並無樹木或美化用的植物。工程項目工地的現況可見於附件E。預計最關注泵房外觀的人士將來自利安邨及未來烏溪沙火車站上蓋物業的居民。由於為了減低溢流緊急排放的情況,現有的馬鞍山第108區泵房將保留作為緊急後備措施(請參閱5.2.2) ,因此,為了配合擬建的泵房,現有泵房的外牆將會被翻新。立視圖和顯示泵房外觀的概念設計圖則載於附件F。由於工地被西沙路護土牆及鄰近的中華電力有限公司電力站所圍繞,大部分居民不會看到擬議泵房的下半部分。泵房的外牆粉飾,與及其上半部分和天台的建築特色將會按美感考慮來設計,使建築物與周圍環境配合。與現時混凝土鋪築的表面比較,新建泵房在天台上採用了綠化設計後(即天台滿佈綠色植物),景觀會大大改善。顯示建築及景觀建議的圖則載於附件F。此外,我們亦正根據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技術通告第8/2005號,向建築署尋求建築美感方面的意見。

 

6     潛在環境影響及紓解措施摘要

 

6.1   須納入馬鞍山第108區泵房擴建工程的設計和施工計劃的潛在環境影響及建議紓解措施已撮錄於下列之表1

 

1

 

工程項目階段

潛在環境影響

紓解措施

這份工程項目簡介的有關部分

施工

輕微塵埃滋擾

(1)  採取正確的施工方法,例如施工時灑水

(2)  提供車輪清洗設施

(3)  利用合約條文來控制

5.1.1

施工

水質影響

(1) 按照「建築工地的排水渠專業人士環保事務委員會專業守則」(專業守則第 1/94)的規定,控制建築工地地面徑流

(2) 利用合約條文來控制

5.1.2

施工

輕微噪音影響

(1) 豎設臨時圍板

(2) 盡可能在日間施工

(3) 遵從有關規例和噪音管制條例的規定

(4) 使用低噪音機器

(5) 利用合約條文來控制

5.1.3 /

附件C

施工

輕微廢物影響

(1) 按實際情況盡可能把拆建物料和廢物分開

(2) 拆建物料將在工地循環再用或棄置在指定的公眾填土區

(3) 利用合約條文來控制

5.1.4

施工

輕微景觀及視覺影響

(1) 豎設臨時圍板

(2) 利用合約條文來控制

5.1.5

操作

氣味滋擾

(1)覆蓋所有氣味來源

(2)裝設除臭系統以除去氣味

5.2.1

操作

水質及生態影響

在正常操作的情況下,不會有所影響。減少不正常操作情況而引致污水緊急排放至吐露港的可能性之措施如下:

(1)   將提供後備泵及機械過濾器

(2)   將提供雙重供電系統

(3)   將提供緊急貯存量

(4)   保留備有緊急用發電機的現有泵房作為後備之用

(5)   將提供遙測系統,把泵房不尋常情況或任何操作問題的訊號傳送到沙田污水處理廠

5.2.2

操作

噪音影響

(1)  水泵將會安裝在泵房底層構築物內

(2)  除臭系統的抽風機將裝設隔音設備

5.2.3

操作

廢物的產生

(1)  隔濾物將被密封,並會棄置在新界東北堆填區。

5.2.4

操作

景觀及視覺 影響

(1)   上層構築物的外觀,包括泵房的色調、外牆粉飾及設計,均已細心進行設計,亦考慮了建築署的意見及鄰近環境的特色。採用綠化的天台,以取代現有混凝土鋪築的表面

(2)   建議建築物為一層式的建築物

5.2.5

 

- -

 

 

附件 A

 

 

 

 

 

附件B


 

 

 

 

 

附件C

 

噪音影響評估

 

序言

 

本附件描述本工程項目在施工和操作期間,對擬議工地附近「噪音感應強的地方」的潛在噪音影響評估。並建議適當的紓減噪音措施(在必要時實施),以緩和可能產生的噪音影響,使其達至可接受的水平。

 

環境法例、政策、計劃、標準和準則

 

噪音影響評估是根據載於《噪音管制條例》下的技術備忘錄所載的準則和方法進行。

 

《噪音管制條例》為噪音管制提供法定綱領。該條例引出以下四份界定噪音評估技術方法的技術備忘錄。

 

t        管制非住用處所、非公眾地方或非建築地盤噪音技術備忘錄》;

t        《管制「指定範圍」的建築工程噪音技術備忘錄》;

t        《管制建築工程噪音(撞擊式打樁除外)技術備忘錄》;以及

t        《管制撞擊式打樁工程噪音技術備忘錄》。

 

《噪音管制條例》和有關的技術備忘錄制定評估噪音水平的機制,並訂定管制噪音的法定權力。

 

至於在操作期間的噪音影響評估,《噪音管制條例》以「噪音感應強的地方」的「地區對噪音感應程度的級別」(即根據「噪音感應強的地方」所在地區的特性例如鄉郊、鄉村、低密度住宅或市區)指定了其「可接受的噪音聲級」。該地區內的「影響因素」(例如是工業活動或主要道路)會進一步影響其「地區對噪音感應程度的級別」及其「可接受的噪音聲級」(表一)

 

 

 

 

 

          表一:「地區對噪音感應程度的級別」

 

「噪音感應強的地方」
所在地區的種類

「影響因素」對「噪音感
應強的地方」的影響程度

不受影響

間接受影響

直接受影響

郊區

A

B

B

市區

B

C

C

由矮層樓宇或零星高樓大廈組成的低密度住宅區

A

B

C

上述以外的其他地區

B

B

C

 

建築活動

 

根據《管制建築工程噪音(撞擊式打樁除外)技術備忘錄》,在非星期日及非公眾假期內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