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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及與相關人士的聯繫

目錄 > 公眾查閱及評論 > 備有資料讓公眾查閱的地點 >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登記冊辦事處 >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網站 > 環境諮詢委員會 > 一起發揚環保精神……有賴公眾參與……

讓公眾參與……公開而透明度高的程序

為未來保育環境,有賴市民積極參與。環評條例讓公眾清楚了解環評程序,從而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並在市民的需求與本港自然環境的需求之間取得協調。

條例實施後,徵詢公眾、環諮會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意見,首次成為環評程序的法定步驟。讓公眾參與的目標,是收集市民對擬建工程項目的意見,然後才作最終決定,好讓市民大眾在規劃及決策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為達到這項目標,當局制定了下述程序,方便市民參與,及協助相關人士交換意見。

公眾查閱及評論

由工程項目簡介開始……

在法定環評程序的最初階段,公眾及環諮會便有首個機會參與其中。在環境保護署署長發出環評研究概要或申請人獲准直接申請環境許可證之前,環保署先就工程項目簡介諮詢公眾的意見。

公眾可從廣告取得有關申請及可閱覽工程項目簡介的事宜。申請人於呈交申請後的翌日,必須在兩份暢銷的報章(中英文報章各一份)上刊登廣告。署長亦會在這時把工程項目簡介送交環諮會審閱。

公眾審閱過簡介所提供的工程項目資料後,可在廣告刊登日期起計的14天內,就技術備忘錄所涵蓋的環境問題提出意見,方法是把公眾意見表格郵寄、傳真或電郵,送交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登記冊辦事處,地址如下:

香港灣仔
軒尼詩道130號
修頓中心27樓
環境保護署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登記冊辦事處
傳真號碼:2147 0894

有關工程項目簡介的廣告剪報圖片
有關工程項目簡介的廣告剪報
公眾意見表格圖片
公眾意見表格
市民在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登記冊辦事處查閱工程項目的資料圖片
市民在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登記冊辦事處
查閱工程項目的資料

第二個參與環評程序的機會……

申請人提交了符合環評研究概要規定的環評報告後,必須就備有環評報告一事刊登廣告,並在指定地點放置報告,以供公眾及環諮會分別在為期30天及60天的時限內給予意見。

在為期30天的公眾查閱期內,申請人須每10天就備有環評報告一事刊登廣告。第一次刊登廣告的日期是在署長指定地點放置報告之日的翌日;第二次刊登廣告的日期是第一次廣告刊登後的10天;第三次刊登廣告的日期則是第二次刊登廣告後的10天。

公眾如要提出意見,同樣只須填寫公眾意見表格,經電郵或以郵遞或傳真方式送達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登記冊辦事處。

環評報告圖片
環評報告
位於德華公園的荃灣環境資源中心圖片
位於德華公園的荃灣環境資源中心
位於皇后大道東的灣仔環境資源中心圖片
位於皇后大道東的灣仔環境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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