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泳 灘 水 質 監 測 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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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灘水質監測計劃
 
環保署於1986年執掌監測泳灘水質的工作後,不斷改良、調整和擴展「泳灘水質監測計劃」。時至今日,我們的監測範圍遍及全港40多個泳灘,除了監察和測試泳灘水樣本外,還負責編製關於本港泳灘的資訊,以供市民使用和查詢。
 
監測計劃簡介

1986年以前,本港泳灘水質的監測工作由3個政府部門分擔(前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及工程拓展署),當時的制度既欠缺效率亦難以協調,政府遂於1986年將泳灘水質監測的任務交予新成立的環境保護署執行。一如緒言所述,環保署進行了流行病學研究,建立可靠的科學結論作為基礎,以推行「泳灘水質監測計劃」。此外,我們悉力確保監測工作達到最高效率和準確度,同時廣泛向公眾發布泳灘水質的資料。

 
進行監測的泳灘

[交通方便的泳灘毗鄰高密度住宅大廈圖片]

香港有許多海灘,有些與市區僅有咫尺之距,有些則十分偏遠,必須乘船或攀山越嶺才可到達,但不管遠近,每個泳灘均風景迷人令人嚮往。每年漫長的夏季,碧海銀沙的泳灘正是暢泳和消閑的好去處。這些泳灘當中,部份經由政府刊登憲報公布,給予完善的維護和管理,開放予公眾使用。憲報公布的泳灘設有更衣室、廁所和沖身設施,開放時更有救生員當值。

 

[1994年黃金泳灘進行泳灘建造工程圖片]

1986年,全港共有41個憲報公布的泳灘。這些泳灘均由環保署監測水質,此外亦有監測10個當時被考慮列為刊憲公布的泳灘。20年後的今天,雖然憲報公布的泳灘總數依然是41個,但泳灘的名錄卻有改變,例如白沙洲和露營灣早於1995年10月從憲報中刪除,而蝴蝶灣和黃金泳灘則分別於1987年和1995年列為憲報公布泳灘(本報告的統計數字和圖表並不包括兩個已被刪除的泳灘)。

 
2005年,41個憲報公布泳灘中共有32個開放予公眾使用,9個關閉,當中7個因水質欠佳而關閉,其餘兩個則因為泳客稀少和資源分配等原因(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決定)暫停開放。環保署除了在所有憲報公布泳灘進行水質監測外,年內還監測兩個非憲報公布泳灘:龍尾和愉景灣泳灘。
環保署監測的泳灘
南區
西貢區
荃灣區
屯門區
離島區
大埔區
大浪灣
舂坎角
深水灣
夏萍灣*
中灣
淺水灣
石澳後灘*
石澳
南灣
聖士提反灣
赤柱正灘
龜背灣
清水灣第一灣
清水灣第二灣
廈門灣
橋咀
銀線灣
三星灣
釣魚灣*
近水灣*
更生灣*
雙仙灣*
海美灣*
麗都灣*
馬灣東灣
汀九灣*
蝴蝶灣
舊咖啡灣
新咖啡灣
青山灣
黃金泳灘
加多利灣

長洲東灣
洪聖爺灣
觀音灣
蘆鬚城
下長沙
貝澳
銀礦灣
塘福
上長沙
愉景灣**

龍尾**
* 已關閉泳灘
** 非刊憲泳灘
 
監測次數
環保署自1986年執行泳灘水質監測工作後,增加了監測的頻率。在此之前,憲報公布泳灘在泳季期間每兩星期抽取水樣本監測一次,非憲報公布泳灘則每月監測一次。本署接管工作以來,多次調整了監測次數,目前每年泳季期間憲報公布泳灘每月最少進行三次水質監測,假如水質突然惡化,監測密度更會相應增加。
 

整年泳灘水質監測的密度乃視乎季節和個別泳灘的狀況而定。本港有多個熱門泳灘全年均開放予公眾使用,包括清水灣第二灣、深水灣、黃金泳灘及銀線灣。環保署全年每月最少在這些泳灘抽取水樣本三次進行監測,至於其他憲報公布泳灘大部份只於3月至10月泳季期間開放(個別泳灘每年4月才開放,有些泳灘則於11月才關閉)。每逢泳季,環保署每月最少在各泳灘抽取水樣本三次,非泳季則減為每月一次。兩個非憲報公布泳灘在泳季內每月抽取水樣本兩次,非泳季減為每月一次。

 
泳灘監測次數
泳灘 監測次數
泳季* 非泳季
全年開放的憲報公布泳灘** 每月至少三次 每月至少三次
其他憲報公布泳灘 每月至少三次 每月最少一次
非刊憲泳灘 每月至少二次 每月一次
* 三月至十月
** 清水灣第二灣、深水灣、黃金及銀線灣泳灘
 
水質指標
環保署於1980年代後期訂定了一套簡單而有效的環境水質標準,沿用至今,我們稱之為「水質指標」。泳灘的水質指標訂定海水大腸桿菌含量的可接受水平。大腸桿菌是糞便污染的可靠指標,研究顯示水中大腸桿菌的含量與游泳引致的發病率有密切關係(例如皮膚病和腸胃疾病)。
 
1990年代修訂的最新水質指標是以流行病學研究結果作為依據,研究對象是本港泳灘的泳客。水質指標是以每年3月至10月泳季期間所收集樣本的大腸桿菌含量幾何平均值計算,每100毫升海水中的大腸桿菌數量不應超過180個。
 
為確定泳灘海水是否達到水質指標,環保署會在每個泳灘定期抽取樣本測試,然後利用整個泳季的檢測結果作評定。監測的程序如下:環保署人員每月抽取海水樣本最少三次(或更頻密),每次抽樣的相隔時間為3至14天。海水樣本會進行大腸桿菌分析,並記錄結果。泳季結束後,環保署便計算所有海水樣本的大腸桿菌含量的幾何平均值,評估是否符合每100毫升海水不超過180個的水質指標。
 
制定泳灘水質指標背後有一段有趣的歷史。1986年環保署接管泳灘水質監測工作初期,當時沿用的水質指標訂明「以最近5次連續抽取的海水樣本中位數計算,每100毫升海水中的大腸桿菌數量不應超過1,000個」。這套指標取自世界衛生組織於1977年發表的建議水平,但卻沒有以流行病學研究作為依據,評估泳灘海水污染對當地居民健康的影響。
 

[在本港泳灘進行流行病學研究圖片]

當年,世界衛生組織提供建議指標的同時,亦促請全球國家和地區各自進行科學研究,藉此開發更準確而具地區代表性的水質指標。環保署於1980年代後期展開相應行動,與本港多間大學的科研人員合作進行流行病學研究。研究結果很明確,顯示大腸桿菌是評估香港市民因游泳而感染疾病病發率的最佳指標,此外研究亦確定大腸桿菌含量的幾何平均值與游泳引致的腸胃病和其他疾病的發病率有直接的關係。

 
環保署根據研究成果,在1990年代初修訂了早前沿用的水質指標,將水質的分級與游泳引致的疾病風險掛鉤。這套經驗證而科學化的系統一直沿用至今,可讓泳客了解在個別泳灘游泳感染疾病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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