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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已於2000年11月批准推行一項新政策,以解決現有道路的噪音問題。新政策共有兩項措施:在現有道路安裝隔音屏障及重鋪低噪音路面。
安裝隔音屏障
三十多條噪音水平超過70分貝(A)的現有道路已獲得確認在技術上適合安裝隔音屏障。此外,原屬24小時通關計劃一部份的粉嶺高速公路隔音屏障工程,將會納入安裝計劃內,據此統籌實施。這些工程必須符合既定要求,包括隔音屏障不會阻塞緊急通道或妨礙滅火工作、不會影響道路安全及阻礙行人及車輛通行、亦不會嚴重妨礙商業或社會運作,此外安裝隔音屏障或隔音罩必須有足夠空間。政府最近已通過一項港幣25億元的暫時性方案(見圖),工程完竣後,25
000個住宅單位的噪音水平將減低1至19分貝,另外約70%位於路旁的住宅,噪音水平將會減至70分貝(A)以下。
重鋪地區性道路的路面
以低噪音物料重鋪路面可減低噪音高達3分貝(A)。目前,本港共有72段適合重鋪路面的地區性道路。這些道路必須符合多項要求,包括不能有斜坡、彎位或急彎,每日行車量不可超過
18 500架次(商用車輛必須為35%以下)。上述的72段道路中,約半數屬於邊緣個案,日後必須經常重鋪路面。然而重鋪工程以後,全港將有4萬個住宅單位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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