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可持續發展的廢物管理策略,提供廢物管理設施及執行《廢物處置條例》的管制措施,藉以保障市民的健康和福祉,使公眾免受廢物處理和處置工作引致的污染所影響。
「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已覆蓋497個屋苑和樓宇,佔人口的29%。
在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預留1,000萬元,宣傳廢物回收和其他減少及管理廢物的措施。
徵收建築廢物處置費
推行試驗計劃,研究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按量收費的可行性。
兩次向再造商付運廢棄的充電池,並增加電池收集站至1 800多個。
與十間大型零售連鎖店簽訂協議,減少派發購物膠袋。
就着適用於香港一套新的「按風險而釐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標準」,對有關業界的諮詢大致完成。
香港的堆填區很快便不敷應用,我們急需另尋出路。因此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近年努力不懈地工作,希望在香港培育出一個更符合可持續發展模式和少浪費的文化。我們樂見這些努力已初見成效。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需要堆填的廢物數量減少了。在2006年,隨着建築廢物處置收費的實施,在堆填區處置的廢物減少了15%。其次,回收作重用或循環再造的都市廢物數量亦有所增加,由五年前的36%增加至2006年的45%。
這些成績顯示,社會人士和業界都醒覺到必須正視他們共同產生的廢物問題。但是需要做的事情仍然很多。很多人仍不使用,或沒有途徑使用循環再用的設施和計劃。我們需要作出更多的宣傳和推動,加強誘因,例如實施廢物收費;亦必須立法配合有關計劃,使製造商、零售商和其他廢物產生者肩負起處理他們的廢物的責任。我們還要加緊有關處理和棄置殘餘廢物的努力,因為這些減少廢物和將廢物循環再用的措施只可以幫助保留堆填區的空間,但堆填區和焚化處理仍然是需要的。
香港大部分人口居住在高樓大廈,要推行家居廢物分類的一大挑戰,就是要撥出空間去儲存可回收物料。大多數家庭都沒有空間可以儲存可回收或可再用的物料數天或數星期,以等待收集。他們需每天清理這些物料。2005年1月推行的「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目的就是在住所附近提供地方,讓居民將已分類的可回收物料儲存,等待回收商收集。

這計劃鼓勵參與的屋苑和樓宇在每個樓層方便居民的位置,如垃圾房和樓梯平台,設置廢物分類回收設施。如在短期內不可行,則可於每座大廈的地下設置合適的廢物分類回收設施。所收集的可回收物料種類,已不只局限於十多年來所回收的紙張、鋁罐和膠樽,當中還有購物膠袋、光碟和金屬罐等日常用品。
設置在樓層垃圾房內的廢物分類回收設施。
環保署和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有限公司於2006年5月聯合舉辦「家居廢物源頭分類」研討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相關人士分享經驗。
在「家居廢物源頭分類」研討會展出各種可在樓層放置的廢物分類回收設施/回收筒。
在研討會推出的《住宅樓宇廢物源頭分類指引手冊》為物業管理公司和居民提供指引,說明如何在住宅樓宇的每個樓層進行廢物源頭分類,並解釋有關樓宇和消防安全的規例。
首兩年已有497個屋苑和樓宇參與這計劃,佔香港人口的29%,成績令人鼓舞。210個和287個屋苑分別在樓層和地下推行「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後,回收量增加了超過50%,而被送往堆填區的廢物量則減少約4%。

我們的目標是在2010年有八成人口(居住在超過1 300個屋苑)參與這計劃。但是必須一提,最早參與的屋苑是最願意參與的一批,故此往後的招募工作將會越來越困難。透過公眾教育向市民展示廢物源頭分類回收的好處和方法,將有助招募的工作。在2006年底,環保署從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預留了1,000萬元,用作給予非牟利機構推廣廢物循環再造及其他減少和管理廢物的措施;與此同時,環保署也在探討其他措施,向市民大眾提供經濟誘因,鼓勵進一步減少廢物,例如收取廢物處置費用。

政府採納污染者自付原則,要求污染者為自己所產生的廢物負起財務責任。這原則現正應用於污水處理服務和化學廢物處理方面。我們建議收取較高費用,以達至全數彌補處理污水的營運開支(詳見「水質」章節)。在2006年,污染者自付原則亦開始應用於處置建築廢物之上。
建築廢物處置費於2006年1月20日開始徵收。
2006年1月20日開始實施建築廢物處置收費,進程順利,我們樂見建築廢物處置量相應減少了。直至同年年底,各堆填區處置的建築廢物減少了40%,而整體建築廢物處置量則減少了25%(包括堆填區、篩選分類設施及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建造工程多寡不定,因此我們很難將下降的數字只歸因於收取費用。無論如何,今天已有愈來愈多的承建商將他們的廢物分類和回收,作其他用途。


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也可以提供相似的經濟誘因,鼓勵減少和回收廢物。我們現正研究這計劃的可行性和推行收費計劃的方式。按量收費是其中一個可行的方式,讓污染者支付廢物處理和送往堆填區棄置的費用。我們於2006年11月推行了一個為期三個月的試驗計劃,研究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按量收費的運作安排。在試驗期間,有20個屋苑的居民獲派發專用垃圾袋,去處置經源頭分類後不可循環再用的廢物。環保署會對有關的運作安排進行調查,並透過問卷收集該20個屋苑的管理公司和居民的意見。這些資料將有助政府研究按量收費的可行性,並且擬訂可行方案,進行公眾諮詢。
除消費者和建築界要為所產生的廢物承擔處理的責任外,產品製造商、入口商、批發商和零售商也需要共同出一分力。個別業界已開展了自願性「生產者責任計劃」,以減少廢物,回收再造。其中一個最為成功的例子是「充電池回收計劃」。計劃由電池業界組成的管理委員會管理,環保署和環保團體則提供協助。所有收集和回收電池的費用由業界負責,消費者不用付費。這計劃從2005年4月開始,迄今已回收約10%的充電池;收集站的數目亦增加了70%至超過1 800個,收集的充電池已分兩批付運到海外一個特定的再造商處理,每次13公噸。
《充電池回收計劃周年報告》
首批充電池的載運典禮。
有關「充電池回收計劃」的宣傳。
政府計劃把「生產者責任計劃」應用於購物膠袋。
至於派發購物膠袋的零售商,他們也在減少廢物方面負起環保責任。有十間大型零售連鎖店,包括香港三大超級市場,已與政府簽訂了自願性協議,承諾減少派發1.2億個購物膠袋。截至2006年底,這些零售連鎖店已超越了承諾目標,共減少派發超過1.24億個購物膠袋。

然而,這些計劃只屬自願性質,成效有賴各方的支持。政府正積極考慮為實施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提供法律依據,最終目標是禁止將某些產品送往堆填區處置。我們計劃在2007年內,向立法會提交購物膠袋「生產者責任計劃」的方案。在獲得市民的共識與支持後,我們會盡快提交「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草案」,並會繼續檢討在輪胎和廢棄電器及電子設備等其他產品立法實施「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可行性。
位於稔灣的新界西堆填區。
廢物雖然減少了,堆填區還是會很快就填滿。現有的三個策略性堆填區預計在2011至2015年間就會滿溢,實際滿溢的時間會因地點而不同。我們實在已沒有充裕時間去尋找和興建新的堆填區。因此政府正研究如何擴展現有的堆填區,以及使用新的廢物處理科技去減少廢物體積。

現時的堆填區有兩個正進行可行性研究和環境影響評估,預計在2007年完成。第三個會在2007年開始進行同類的研究。進行這些研究時,環保署透過公眾持續參與,聽取意見和匯報結果,最後的報告也會向市民公布。

環保署已就發展先進的廢物處理設施展開了選址工作。設施會採用多技術模式處理廢物 — 以生物技術處理從源頭分類得來的可降解廢物;以機械分類和回收處理混合的可回收物料;以及採用熱能技術處理無可避免的廢物。這些先進科技與在歐洲、日本、新加坡和其他先進國家(詳見「海外焚化爐」資料方格)所採用的相似。選址工作將於2007年完成,此後將會進行更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香港正穩步邁向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廢物管理模式。各界人士和業界亦開始接受減少廢物的責任。接着是需要大家明白廢物管理的費用必須共同承擔,而且最終仍有一些廢物是不能避免的。因此,堆填和焚化是任何廢物管理策略的必要元素。
日本大阪的焚化爐,設計吸引。
完成擴展兩個堆填區的可行性研究和環境影響評估,並開始第三個堆填區的研究工作。
為先進的廢物處理設施完成選址。
推廣「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至700個屋苑和樓宇。
研究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的可行性,擬備有關選項,諮詢公眾意見。
在立法會提交《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草案》和購物膠袋「生產者責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