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合作 跨越邊界
香港與內地鄰近省市合作對治環境問題已近20年,這正是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的工作重點。該小組在2007年12月的會議上,回顧了合作的進度,並且為2008年訂立主要的工作項目。小組的首要任務仍是改善區域空氣污染,推廣清潔生產,及落實監控后海灣(深圳灣)水質污染的合作計劃。
粵港兩地共同水體的污染問題,一向都是關注重點,縱然大眾傳媒向來較多報導空氣污染。我們於2000年開始了一項為期15年的清潔后海灣計劃,並於2007年作了回顧,制定了改善水質和減低污染量的新目標。我們亦正執行一個管理大鵬灣水質的計劃,及於2007年與廣東省完成珠江三角洲電腦水質模型,作為釐定珠三角水質管理策略的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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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王倩儀女士與深圳市環境保護局局長郭雨蓉女士,出席加強深港環保合作協議簽署儀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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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合作小組外,環保署還與深圳市環保局官員在其他方面合作。例如在2007年12月簽訂《加強深港環保合作協議》,強化雙方合作關係。
跨境基建與環境
連接香港和中國內地的道路和基建與日俱增。於2007年7月啟用的深圳灣公路大橋,是深港兩地第四條跨境的車輛道路,也如其他基建項目一樣,需要面對環境問題。這條跨境橋樑的特別之處,就是其深圳段在通車當日便成為香港領域一部分。因此,其營運所產生的環境影響也須受到如香港段同一規格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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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灣公路大橋於2007年7月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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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署是此項目的倡議人,按《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獲發環境許可證,以營運整條大橋。路政署現已設立各種環境監控和審測計劃,確保大橋運作符合要求,包括清潔行車道、監察地面雨水徑流,以及記錄雀鳥撞橋死亡的數目。 |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中國是《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的締約國,這個公約也適用於香港。中國於2007年7月開始推行國家實施計劃,以符合斯德哥爾摩公約的規定。香港也在國家實施計劃下制定自己的計劃,於未來數年實施,管理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及在可行情況下使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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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劃啟動會於2007年7月在北京舉行。環保署代表(右圖)在會上就「國家實施計劃--香港部分」發言。 |
為了邁向這目標,立法會已於2007年通過《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管制進口、出口、製造和使用可能危害人類健康和破壞環境的非除害劑有毒化學品。
清潔生產實例
「清潔生產技術支援試驗項目」於2007年圓滿結束,以實例說明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工廠在改善環保表現的同時,也可以透過節約能源和減少物料消耗,降低成本。以下是參與項目工廠所執行的一些清潔生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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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商務聯合印刷(香港)有限公司在其深圳廠房安裝能源效益更佳的照明系統,每年大約節省電費50,000元人民幣;此外又利用水冷式製冷機的廢熱為宿舍用水加熱,節省80,000元人民幣。該廠並已轉用中央供墨系統,每年省掉250 000個廢棄油墨罐及減少廢棄印墨量達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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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德精密五金有限公司轉用高流量低壓力的油漆噴槍,減少耗用油漆和溶劑達18%。加上其他清潔生產措施,每年減少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50公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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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奧紙品印刷集團在覆膜工序以水溶性膠水取代溶劑性膠水,每年減少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350公噸。該集團又轉用能源效益良好的照明系統,安裝中央真空泵系統等節能措施,每年節省190萬度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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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嘉(清遠)實業有限公司在其工業用鍋爐安裝省煤裝置,並採納其他節能措施,全年減少燃料費達60,000元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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