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 環境保護署 香港環境保護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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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環境保護-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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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環境保護-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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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
資源材料
 

自1986年的香港環境保護里程碑

1986
 
 
  • 4月1日成立環境保護署,統籌大部分防止及管制污染活動。
  • 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1980年)》實施《水污染管制規例》。
1987
 
 
  • 公布吐露港為首個水質管制區。
  • 開展「污水收集整體計劃」,為本港所需的污水收集基本建設制訂發展藍圖,收集集水區內的污水。

1988
 
 
  • 實施禽畜廢物管制計劃。
  • 實施《噪音管制條例》,明文管制住宅和公眾場所、建築工地、工商業樓宇噪音及產生噪音的產品。
1989
 
 
  • 發表《白皮書:對抗污染莫遲疑》,列述十年內本港對抗污染的工作大綱。
  •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公布法定廢物處置計劃,訂定十年內發展新設施及關閉舊有廢物處理設施的工作大綱。
1990
 
 
  • 位於九龍灣的香港首個廢物轉運站正式啟用。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燃料限制)規例》,限制燃油的含硫量及黏度,顯著改善大氣所含的二氧化硫水平。
1991
 
 
  • 設立首兩個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以提升污染管制、服務質素及與市民的聯繫。
  • 4月1日無鉛汽油面世,減低有害的含鉛汽油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1992
 
 
  • 位於大老山隧道接駁道路的香港首個高架式隔音屏障落成,使鄰近的高樓大廈可免受交通噪音滋擾。
  • 港督於立法局發表的施政報告中規定行政局今後的所有政策及發展計劃文件均須附有「環境影響」章節。
1993
 
 
  • 東南亞首間綜合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啟用,每年可處理10萬公噸化學廢物。在中心啟用前,大部分化學廢物均直接傾倒入海港。
  • 新界西堆填區投入服務,乃本港三個策略性堆填區最先啟用的一個。
1994
 
 
  • 環保署設於灣仔稅務大樓的訪客中心開幕,配合灣仔環境資源中心,成為市民索取環境資訊的主要渠道。
  • 禁止哈龍進口,並根據《保護臭氧層條例》管制3,4-含氯氟烴、3,4-含溴氟烴及溴代甲烷,以履行保護地球臭氧層的責任。
1995
 
 
  • 首次推出香港空氣污染指數,向市民匯報香港空氣污染情況。
  • 擴充全日24小時服務的污染投訴熱線,增設六條分區熱線,接聽各區居民的投訴。
1996
 
 
  • 頒布《空氣污染管制(露天焚燒)規例》,管制露天焚燒活動。
  • 環保署在互聯網設置網頁,令市民能以簡便快捷的途徑獲取有關環保資訊,建立關注和富有環保意識的社區。
1997
 
 
  • 頒布《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以訂立綱領管制大型發展工程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 推行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以紓減對空氣的污染。
1998
 
 
  •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公布,由2000年起各政策局局長及部門署長,每年均須發表所屬機構的環保工作報告。
  • 粵港環境保護聯絡小組同意,訂定把所有廢水引離后海灣集水區的長遠目標。
1999
 
 
  • 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以「培育優秀人才,建設美好家園」及「可持續發展」為重點。
  • 推出針對車輛排廢問題的全面計劃措施。
2000
 
 
  • 行政會議通過一項新政策,在可行情況下盡量藉着工程設計及非工程措施紓減現有道路的噪音。
  •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與環境保護署簽署諒解備忘錄,管制有害廢物進出口。
2001
 
 
  • 收緊車用燃料規定、隨歐盟實施最新廢氣管制尺度而規定新登記車輛必須符合歐盟III期的標準、並規定新登記的士必須採用石油氣或汽油作燃料。
  • 「淨化海港計劃」(前名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一期工程全面投入服務。
2002
 
 
  • 「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順利完成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質素研究報告。
  • 舉辦「屋邨三環奪保新紀元」(第六期),全港共有 150 萬戶參與,這些家庭分別來自1 200個公共及私人屋苑,此外並與社區團體合作推行廢物回收計劃。
2003
 
 
  • 參與「全城清潔策劃小組」統籌的行動,與其他政府部門協力改善社區環境衛生,重點打擊非法傾倒廢物、破水管、後巷非法排污、非法接駁雨水渠及化糞池失修等衛生問題。
  • 「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對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質素管理計劃作出批核。
2004
 
 
  • 粵港兩地政府開始共同建立一個珠三角地區聯合空氣監測網絡,並合力制訂一套適合兩地使用的質量保證及管理工作手冊和籌辦定期的質量管理會議。
  • 立法會通過《2003年廢物處置(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賦權於廢物處置設施實施建築廢物收費及加強管制非法傾倒廢物。
2005
 
 
  • 環境保護署和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轄下的環境科於4月1日正式合併。
  • 公布《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為香港制定一套在2005年至2014年這十年期間管理都市固體廢物的整體策略。
2006
 
 
  • 展開「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隧道系統的規劃、勘測和設計工作。
  • 推出「藍天行動」,鼓勵公眾積極參與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
2007
 
一月
  • 公布「珠江三角洲火力發電廠排污交易試驗計劃」實施方案。
  • 已就擴大《噪音管制條例》下設立的「指定範圍」的覆蓋範圍諮詢相關人士。而「指定範圍」能就建築噪音的滋擾,為社區提供更好的保障。
  • 參與由香港餐飲聯業協會主辦的「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 – 油煙控制支援計劃」的開幕典禮。
二月
三月
  • 展開「新界西堆填區擴建計劃」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 與機場管理局於香港國際機場協辦「2007機場最佳環保措施比賽」,主題為空氣質素管理。
四月
  • 向立法會提交《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草案》。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分階段管制建築漆料/塗料、印墨及指定消費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並要求某些印刷機裝置管制排放物器件。
  • 發布二OO六年的「粵港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控網絡監測結果報告」。
  • 推出環保汽油私家車稅務寬減計劃。
  • 推出更換歐盟前期及歐盟I期柴油商業車輛為符合最新法定排放標準的商業車輛資助計劃。
五月
  • 新界東北堆填區沼氣場外應用計劃開始輸氣。
  • 批出環保園首批租約。
  • 就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建議方案獲得市民的廣泛支持。
  • 當局取得立法會同意,分十年調整排污費,以落實污染者自付原則。排污費的第一期增加將會在2008年4月1日實施。
六月
  •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展開「更佳空氣質素」社會參與過程,邀請社會大眾就「高度空氣污染」日子應採取的措施、電子道路收費計劃及用電需求管理發表意見。
  • 對推行新自然保育政策的「管理協議試驗計劃」進行了檢討,並獲「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同意延續有關計劃。
  • 播放「世界環境日2007」一小時電視特輯,透過「節能上班輕裝騷」宣揚節約能源及輕裝上班的訊息。
  • 發布首個立體環評視像工具,供市民在工程項目環評報告的法定公眾查閱期內,透過互聯網查閱。
  • 舉辦汽車維修業環保親善大使委任典禮,委任新一屆的環保親善大使。
  • 委托顧問公司進行研究,全面檢討本港的空氣質素指標及制定長遠的空氣質素管理政策,以達至新的空氣質素指標要求。
七月
  • 政府總部於2007年7月1日改組,環境局成立。
  • 於《斯德哥爾摩公約》中國「國家實施計劃」啟動大會上介紹「香港特區實施計劃」,該次會議標誌著公約的實施階段正式在內地和香港特區展開。
  • 頒布《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
  • 為駕駛者、車主及車輛維修技術員發出有關良好駕駛習慣及車輛妥善維修保養的指南,以減低道路交通噪音。
  • 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李惠利分校)及兩個中小企汽車維修業商會的協助下,環保署舉辦了一個研討會,探討汽車維修業在環保方面的新挑戰。
  • 在續發青山發電廠的指明工序牌照時,進一步收緊污染物的總排放量,以確保電廠能適時達到2010年的減排目標。
八月
  • 舉行廢物源頭分類研討會暨頒獎典禮。
  • 香港特區環境局與廣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簽署《關於推動粵港兩地企業開展節能、清潔生產及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的合作協議》。
  • 環保署與發展局合作研究並制定一套適用於本地的運泥車防塵機動蓋掩設計及技術規格。
  • 公布一套「按風險釐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標準」作為本地新的土地污染評估及整治標準。
  • 展開「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昂船洲污水處理廠擴建和改善工程、以及相關初級污水處理廠的改善工程之設計及規劃。
九月
  • 採納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在悉尼舉行經濟領導人會議上發表的「氣候變化、能源保障及清潔發展宣言」。
  • 成立「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加強協調各有關政策局和部門之間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
  • 與電腦業界達成共識,將成立一個自願性電腦回收計劃。
十月
  • 展開「污泥處理設施」工程項目進行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 推出減少廢物的專題網頁及「香港二手物品交易」平台。
  • 發出學校推行「環保午膳」指引。
  • 推出「工商業源頭分類計劃」。
  • 加入C40城市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與成員城市緊密合作,對抗氣候變化。
  • 推出「綠色香港我鍾意!」運動,鼓勵公眾實踐綠色生活。
  • 協助規劃署完成為「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進行的策略性環境評估研究。
  • 推出《精明企業環保錦囊》,推動本地工商業界符合環保法例要求,並舉行簡介會配合推廣宣傳。
  • 發布二OO七年上半年的「粵港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控網絡監測結果報告」。
十一月
  • 完成「新界東北堆填區擴建計劃」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 就《廢物處置(化學廢物處置的收費)規例》(第354J章)附表1和2訂明的收費作出的調整生效。
  • 與燈飾業界達成共識,將成立一個自願性慳電膽及光管回收計劃。
  • 在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建造和營運前期消毒設施的環評報告獲通過。
  • 在香港舉辦第九屆「珠江三角洲空氣質量監測技術研討會」。
  • 展開「停車熄匙」的公眾諮詢。
十二月
  •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舉辦「空氣質素高峰會」,向相關人士匯報「更佳空氣質素」社會參與過程的結果,並綜合相關人士的回應,作出總結。
  • 展開強制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建議的公眾諮詢。
  • 招募了766個屋苑/樓宇參加「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
  • 香港特區環保署與深圳市環保局簽訂《加強深港環保合作協議》。
  • 完成「珠江三角洲空氣質素管理計劃中期回顧研究」。
  • 完成「清潔生產技術支援試驗項目」,向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港資工廠推廣清潔生產技術。
  • 環保署與香港建造商會合辦首屆建造業環保創意大獎,鼓勵業界以創新思維去克服本地特有的環境挑戰。
  • 實施《2006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的部份條款,幫助發出廢物收集及處置牌照及加强執法。
  • 《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草案》刊憲。《條例草案》為在香港實施生產者責任計劃提供法律基礎,並以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作為《條例草案》下的首個計劃。
  • 在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建造前期消毒設施的撥款申請獲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支持。
  • 為歐盟V期柴油提供優惠稅率減至每公升0.56元,為期兩年。
  • 在續發龍鼓灘發電廠的指明工序牌照時引入一項新的排放抵銷安排,使電廠透過增加天然氣發電達至更大的減排效果。
  • 就建議強制規定工商業工序使用超低硫柴油或較潔淨柴油事宜,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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