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 環境保護署 香港環境保護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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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環境保護-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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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環境保護-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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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環境局

政府於2007年新成立環境局,首次把能源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制定與保護環境納入同一架構之下。這些政策緊密相連,能源界別是空氣污染和溫室氣體的主要源頭,而可持續發展和保護環境也以相近的目標和原則為基礎。新的安排有助這三個範疇的計劃綱領和政策相互協調。


環境局由環境保護署支援;該署於1986年成立,負責制定和推行空氣、環境評估和規劃、噪音、廢物和水質的政策,也負責制定自然保育政策。

位於稅務大樓46樓的環境局及環保署總部。

位於稅務大樓46樓的環境局及環保署總部。


2007年公眾諮詢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行政總裁洪丕正先生及同事與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先生一起支持停車熄匙計劃。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行政總裁洪丕正先生及同事與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先生一起支持停車熄匙計劃。
 

立法會大樓。

立法會大樓。


環境局和環保署就新計劃的理念和內容進行公眾諮詢,調查市民支持的程度。2007年,我們已就指定零售店推行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規定停車熄匙、以及強制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等項目諮詢公眾。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也展開「更佳空氣質素」社會參與過程,就「高度空氣污染」日子應採取的措施、電子道路收費和用電需求管理等收集公衆意見。委員會最終收到逾80 000份意見書。我們也曾就新的空氣質素指標展開公眾諮詢。

公眾諮詢的結果有助釐訂新政策,2007年的能源和水質計劃便是一例。用以規管電力行業的新《管制計劃協議》加入了排放表現的賞罰制度,低於上限獲賞,超越上限受罰,這也是2005和2006年公眾諮詢所表達的主要訴求之一。我們在2004年也就收取較高排污費以支付「淨化海港計劃」進行諮詢,結果公眾意向表示支持,立法會亦於2007年通過增收排污費。

環保署繼續鼓勵工程項目倡議者,邀請市民就擬議的大型項目發表意見,可以的話,更應及早在工程項目規劃初期及整個項目發展期間進行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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