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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我們對環境的貢獻 | 我們的運作 | 2003年的目標 |
| 序言 | 環保政策 | 組織,計劃網領與職責 | 環保署的辦事處及設施 | 環保署工作對環境的影響 |
組織、計劃綱領與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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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的架構下,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負責制訂總體的環保政策,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則專責執行環保計劃及法例,以及推行新的政策和行動計劃。環保署於1986年4月1日成立,匯聚6個政府部門的人員和資源,目的是廣泛統籌本港大部份預防環境污染和污染管制的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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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各計劃的宗旨和目標如下:
社區關係計劃綱領
環境評估及規劃計劃綱領
噪音計劃綱領
廢物計劃綱領
廢物處理設施計劃綱領
水質計劃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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