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低耗電量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要求所有政府部門由2003/04財政年度起連續4年每年需減少1.5%耗電量,即整體減幅達6%。但本署會有困難達到這個指標。我們可減少照明設備的耗電量,但本署大部份辦公室均設於中央空調建築物,因此較難自行控制耗電量。環保署、政府產業署及其他部門已在大廈管理委員會會議上同意在早上及黃昏時段減少使用辦公室的空調設施,從而降低耗電量。如情況許可,個別大廈會在非繁忙時段停用部份電梯〔例如稅務大樓〕。我們將於下一份報告跟進有關措施的成效。
本署的環境、安全及健康委員會現已著手提高員工的節能意識,同時推行多項行動計劃,務求提高節約能源的效果。不少在獨立房間工作的本署員工都自願地關掉天花燈而改用耗電量較低的檯燈。此外,我們已在稅務大樓的4條走廊試驗關掉半數走廊燈,亦即約共200支光管;此舉仍符合職安健照明標準。此外,我們也同時進行能源審核工作。
環保署於港島西廢物轉運站的辦公室在2003年推行了一項消減能源計劃,結果耗電量下降4%,由2002年的每年683
680 千瓦小時降至2003年的655 920千瓦小時。
電力消耗量圖表

節能試驗
空調系統是本署耗電最多的設備。機電工程署的能源效益事務處提議,將每層空氣輸送裝置的槽口導葉片改為可變速驅動器以節省更多能源。我們已接納這項建議,並為修頓中心25至28樓的空氣處理裝置安裝可變速驅動器,安裝工程已於2003年3月完成。
於2003年4月至9月期間,可變速驅動器與現有系統連續同時運作,以比較兩者的能源效益表現。建築署分析試驗期間操作及不操作可變速驅動器時獨立電錶的讀數顯示,採用可變速驅動器平均可節省27.86%耗電量。由於試驗成效良好,我們已建議政府產業署考慮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將試驗計劃擴展至修頓中心其他樓層或其他政府建築物。
環保交通工具
我們已採取多項措施管制本署汽車的排廢和降低燃油消耗量。環保署所有車輛〔包括中型客貨車、轎車及電單車〕均使用汽油或石油氣而非污染度較高的柴油。此外,所有車輛停車等候時須關掉引擎,致力減少空氣污染。
過去多年來,本署各組及辦公室職員均須盡量合併車程,務求最有效地利用部門車輛。「預約車輛系統」會記錄每次車程的行車里數及乘客數目,搜集的資料有助更靈活地調動各組的車輛。我們已成功將部門車輛由61部減至2002年的56部,我們於2003年再接再勵,將另一部客貨車列為過剩車輛。該部客貨車現正作臨時用途,待至多部替換的新車送達本署後,這部客貨車便會交回政府物流服務署,以調配給其他部門使用。本署的車隊將由56部減至55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