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工作報告 2008
| 上一頁 | 下一頁 | ENGLISH | 简体 | 環境保護署主頁 | 目錄 |
 
| 序言 | 行政摘要 | 1    報告範圍 | 2    抱負與策略 | 3    組織架構與管治 | 4    環境影響 ─ 政策與計劃綱領 | 5    環境影響 ─ 內部營運 | 6    相關人士 | 7    社會影響 | 8    經濟影響 | 9    目標 ─ 檢討進度及2008年目標 | 附件 I. 環保及能源政策 | 附件 II. 環境局/環保署辦事處及設施 | 附件 III. 政府各局/部門及機構的環保工作報告 | 補充資料 ─ 檢討2007年目標進度 | 核實聲明 | 回應表格 |

 
5       環境影響─內部營運
 
1.        環境局和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均致力減輕內部營運的環境影響。我們工作的地方主要在辦公室、戶外、化驗所和廢物管理設施,我們透過部門環境、安全及健康委員會和能源及排放管理小組,管理各種營運活動所帶來的環境影響(詳見「內部可持續發展管理」)。由於廢物設施由承辦商管理,因此負責的承辦商皆須推行多方面的環境控制措施。
2.       環境局和環保署的所有辦事處及設施(詳見附錄Ⅱ)每年均進行自我審核,以便檢測和評估工作環境及營運活動的環保、安全及健康情況,找出可以改善的地方。
下文詳述2007年的重要工作里程。

能源消耗及排放
減少廢物
本署設施的其他事項

 
能源消耗及排放
3.        政府於2006年簽署由商界為減少空氣污染發起,可自願參與的《清新空氣約章》。為了符合《約章》的規定,能源及排放管理小組於2007 年成立。我們亦調整了有關能源消耗的報告重點,詳情如下。
管理能源消耗
4.        定期在辦事處進行自我審查,使我們能找出中期和長期的能源管理機會。我們各個辦事處均委任能源主任,監察節能措施以及提醒同事身體力行。我們亦嚴格遵行政府的指令,在夏季將空調溫度定於攝氏25.5度。
5.       我們在2007年按《清新空氣約章》的規定,公布進一步節能的目標,致力下列各項事情:
將辦公室每年耗電量減少1.5%;
保持辦事處及其他工作環境的室內空氣質素良好;
添置或更換車輛時,選擇環保型號;
車輛和船隻選用最環保的燃料;
實行最佳作業方式,確保廢物管理設施符合國際排放標準及香港所有法例;
促使承辦商簽署《清新空氣約章》,減少排放。
節能措施
6.       辦公室節能措施:下文概述我們在減少辦公室工作耗用能源方面的努力。此外,當有高空氣污染指數預測時(超過100),我們便會採取特別措施,將排放物減至最少,例如利用樓梯穿梭各樓層,以及避免使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高的物料。
用於辦公室 節能措施
加溫與降溫
夏季保持室內溫度在攝氏25.5度,避免溫度過低;
空調和照明系統採用分段控制開關;
鼓勵員工在夏季盡量穿著輕便服裝;
在房間安裝活動感應控制器。
照明
以T5熒光燈管取代T8熒光燈管,並在熒光燈安裝電子鎮流器;
使用活動感應控制器;
盡可能減少照明;
關掉不需要的電燈。定期巡查及提醒任由電燈開着的同事;
以節能裝置,例如有能源效益標籤的電燈,取代老化的照明設備。
辦公室設備
共用的電器設備使用可控制開/關的時間掣;
不使用電腦螢幕、打印機和辦公室設備時,關掉電源;
使用電腦和辦公室設備的節能功能;
購買貼有能源效益標籤的電腦和辦公室設備;
在電燈開關和辦公室設備貼上節能貼紙。
7.       交通節能措施:環保署提倡環保駕駛方式,包括停車熄匙、只在必要時外出、以穩定車速駕駛、避免突然煞車,以及預先計劃路線,以縮減行車時間和避免前往擠塞地區。根據新的廢物設施合約,承辦商提供的車輛必須為混合動力車輛。
8.       我們鼓勵員工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短程可選擇步行,或使用政府集體用車制度,盡量共用車輛。
9.       其他節能措施:要求將來的承辦商簽署《清新空氣約章》,承諾減少排放物。
10.       廢物管理設施承辦商必須遵守合約上的嚴格環保規定,控制和監察堆填區沼氣排放。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已安裝持續排放物的監察設備,每月向公眾發布有關排放物報告。
2007年發展里程
11.       2007年的發展里程如下:
各辦事處的耗電量為280萬度電,減幅約為2.5%,數字並未包含空調耗電量,因為我們與其他使用者共用辦公室大樓,不能另設電錶計算空調耗電量。所產生的污染排放物為5 800公斤二氧化硫(SO2)、3 600公斤氮氧化物(NOx)及280公斤可吸入懸浮粒子。
公用地方減少約900支熒光燈管,每年節省約60 000度電。
我們的車隊(49輛汽油車、兩輛石油氣車、一輛混合動力汽車及一輛歐盟II型柴油車,共53輛)共耗用95 000公升汽油、2 900公升柴油及60公升石油氣,共排放約550公斤氮氧化物及0.1公斤可吸入懸浮粒子。總行車里數約為612 000公里。
我們的監測船「林蘊盈博士號」耗用約92 000公升超低硫柴油,排放約4 600公斤氮氧化物、180公斤可吸入懸浮粒子及八公斤二氧化硫。
外間顧問對環保署的辦事處進行能源審核後,認為按機電工程署的「能源消耗基準」,環保署的能源消耗級別為「良好」。
根據室內空氣質素檢定計劃,本署有13個辦事處獲發證書,包括獲發「卓越級」證書的室內空氣質素資訊中心,另有12個辦事處則獲「良好級」證書(詳見名單)。
輸出第二個堆填區的沼氣以供生產煤氣。
我們與有關的相關人士和夥伴分享節能知識和經驗。我們又通過展覽、電視宣傳片及持續進行的計劃,如「香港綠色學校獎」、「學生環境保護大使計劃」及「香港環保企業獎」,推廣清新空氣措施。
2008年的目標
12.       我們2008年的目標有:
將辦公室耗電量減少1.5%。
為我們所有的辦事處取得符合室內空氣質素規定的證書。
探討購置更多環保車輛的途徑。
要求新廢物設施承辦商簽署《清新空氣約章》。
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擬訂2009年的延續合約時,規定處理中心的排放須符合歐盟最新的排放標準。
研究推行新界東南堆填區的沼氣使用計劃,進一步減排。
 
減少廢物
用紙
13.      環保署繼續減少用紙,達到整體政府減少用紙的目標。我們在2007年的耗紙量減少了6%。耗紙量下降,主要是由於推行了下列各項持續的節約用紙措施:
雙面印刷或影印;
再用單面已用的紙張;
推廣電子版年報;
將更多員工納入電郵系統內;
透過每日電子報告版發放各類行政資訊;
採用電子系統申請及辦理內部採購事宜;
採用電子系統申請及辦理休假事宜;
寄發電子聖誕卡及賀年卡;
擴展內部知識管理網站,鼓勵員工更多以電子方式儲存和分享報告及簡報材料。
其他減廢措施
14.       除減少用紙外,我們亦減少使用新的鐳射打印機炭粉盒和新的原子筆。在2007年,我們簡化部分辦事處可循環再造物料的回收程序,進一步提高回收率。環保承辦商在2007年共收集了43 156公斤廢紙和483公斤塑膠廢料。
 
本署設施的其他事項
15.       環保署已確認其設施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並以更完善的管理措施和技術監控每一種影響,且會定期監測(詳見表1)。2007年有關影響的監控成效概述如下。
廢物設施
16.       本署環境基建科管理25個廢物設施,大部分由承辦商營運。該科的環境管理系統自2000年起一直獲發ISO 14001認證。
17.       該25個廢物設施均受法例、合約和技術管制。2007年,我們接獲375宗針對這些設施的投訴,主要涉及氣味、塵埃及滋生蒼蠅等問題。我們深入調查每宗理據充足的投訴,採取補救行動,年內並沒有任何廢物管理承辦商因觸犯環保法例而遭檢控。
18.       環境基建科又促使新廢物管理設施的承辦商推行符合ISO 14001標準的環境管理系統,並為長期合約取得認證。
19.       本署廢物設施的特別事項包括:
19.1      堆填區沼氣。2007年,每日回收的堆填區沼氣平均為714 000立方米,其中41%用於堆填區本身絕大部分所需的能源。新界東北堆填區的承辦商由2007年5月起向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輸出已處理的堆填區沼氣,供生產煤氣之用。至2007年底,承辦商已供應相等於約180 000 000兆焦耳的堆填區沼氣。船灣堆填區經修復後,所產生的堆填區沼氣在處理後亦可用作生產煤氣。該堆填區於2007年共供應相等於51 022 000兆焦耳的堆填區沼氣。
19.2     化學廢物處理。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設有多項污染控制措施,確保焚化及其他程序排放的氣體安全無害。化學廢物處理中心的周邊空氣每年監測兩次,二噁英則每月量度一次,而二噁英的量度結果低於或相當於其他已發展大城市的水平。在2009年續訂處理中心的合約時,我們會加強中心排放物的管制,並且安排接收醫療廢物。所有處理程序的固體殘留物,包括焚化灰燼,都經過化學處理,並經分析確定為穩定才運往新界東南堆填區作最終處置。2007年,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共回收5 724公噸油及264公噸氧化銅。
化驗室
20.        環保署設有空氣、水質科學和微生物化驗室。2007年,各化驗室均全面符合法例規定及法定牌照的條款,同時嚴密監察通風櫃及安全櫃排放的氣體和洗滌槽的廢水,按規定處理排放物。
21.       環保署各化驗室的職員均定期在化驗室進行環境審核。
外勤工作
22.       為把調查工作的環境影響減至最低,我們只會使用無毒性染料追蹤污染源。外勤工作所收集的樣本會送往政府化驗所及環保署化驗室作適當處理。我們並為外勤工作人員提供安全指引及處理有毒物料的訓練。
緊急事故應變行動
23.       環保署已就各設施制定多套內部緊急應變計劃。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承辦商每年必須最少舉行一次海上意外演習。2007年,承辦商舉行了四次緊急應變演習。年內,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和本署其他設施並沒有發生意外事故。
表1 – 環保署營運活動的潛在影響
運作與服務 工作效果與環境影響 管制環境影響的措施
收集、轉運和處置廢物的服務 處置污水和滲濾污水 污染受納水體 把廢物管理設施所產生的污水收集到設施內的處理系統,或其他附有污水處理系統的地方加以處理,確保排出的污水符合污水排放標準。
排放堆填區沼氣 可能導致火災及危害人身安全 現行和已關閉的堆填區均設有沼氣管理和監察系統,監管堆填區及相鄰地區的潛在危險和風險。此外我們還設有機制,將收集到的沼氣供應堆填區和其他地方使用。
環境滋擾 噪音、氣味及視覺影響 定期監管噪音和氣味滋擾,確保符合內部及法定標準;視覺影響則於設施發展期間作出評估;並會在合適地方實施景觀美化和視覺屏障等消減措施。
實地處理廢物設施、車輛及運輸車隊的廢氣 污染空氣和排放溫室氣體 定期監察有關設施排放的廢氣,確保符合排放標準;使用轉運設施網絡,減少車輛來回次數;可行的話使用大型海路轉運,減少車輛噴出的廢氣。
耗用燃料和電力 污染空氣和排放溫室氣體 在已關閉和現行的堆填區,利用沼氣作為化石燃料代用品以產生電力/熱力,供堆填區及其他地方使用。
化驗室服務 抽煙櫃和安全櫃的廢氣 空氣污染影響 廢氣經淨化或過濾後才排放至大氣層;定期監察,確保符合標準。
排放污水 污染受納水體 設置緩衝貯存池,防止意外排放不當物質至污水渠;定期監察盥洗盤的污水,確保符合標準。
化學品意外濺溢 可能危害人身安全 員工已接受處理意外濺溢事故的訓練;所有化驗室均設有緊急濺溢裝置和處理化學品濺溢/滲漏的程序。
產生化學及生物廢物 廢物處理過程產生的殘餘污染 化學廢物由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妥善處理和處置,而生物廢物則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消毒和處置。
外勤工作 耗用燃料以及車輛/車隊的廢氣 污染空氣和排放溫室氣體 使用汽油或石油氣的車輛,並且遵行停車等候熄匙政策;不同的組別及辦公室,盡量安排一同出外實地工作。
使用化學品 污染泥土和水體 只使用無毒染劑追蹤污染源頭。
處置樣本 廢物處理過程產生的殘餘污染 樣本使用後交回化驗室妥善處置。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