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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 - 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
 

徵費計劃的執行和管理

環保署負責執行和管理整個徵費計劃。登記零售商須就直接或間接向其顧客派發的每一個塑膠購物袋收取不少於5角的環保徵費。環保徵費金額應列於登記零售商發出的收條上,讓顧客清楚知悉。

登記零售商必須妥善紀錄送往零售店的塑膠購物袋數目以及已代收的環保徵費總額,以便環保署進行審計。登記零售商亦須每季向環保署提交申報和繳付已代收的環保徵費總額。

登記零售商如未能按時向環保署提交季度申報,或環保署有理由相信報表上少報了應繳付環保徵費款額,環保署可安排估計應繳付環保徵費款額,並向有關的登記零售商發出評估環保徵費通知書。

 
 

登記零售商的責任

訂明零售商,一旦向環保署登記成為登記零售商,則須履行條例及規例列明的以下規定-

 

向顧客收取徵費 登記零售商須就直接或間接向其顧客派發的每一個塑膠購物袋收取不少於5角的費用。

     
 

展示登記證明書登記零售商必須確保其登記證明書在該證明書所關乎的登記零售店內的當眼位置展示。

     
 

提交季度申報並繳付徵費登記零售商必須就其每間登記零售店呈交季度申報,並向政府繳付申報述明的徵費總額。

     
 

備存記錄登記零售商必須確保備存有關記錄、發票、收據、送貨單或任何其他文件,其上載有足以令環保署能輕易就其每間登記零售店核實所提供的塑膠購物袋數目及就該等購物袋收取的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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