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成功推行和有效管理徵費計劃,我們分階段加以落實,首先包括連鎖店或大型零售商。常見的例子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個人健康及美容用品零售店、藥房和百貨公司等。
計劃所涵蓋的零售商(訂明零售商)必須向環保署登記,否則不得在其合資格零售店內派發塑膠購物袋。成功登記的訂明零售商會成為登記零售商,他們:
 |
|
 |
| |
訂明零售商
任何人在以下地方經營零售業務,即屬訂明零售商 -
a.
5間或多於5間香港境內的合資格零售店﹔或
b.
最少一間香港境內的合資格零售店,而該店的零售樓面面積不小於200平方公尺。
|
|
 |
|
 |
 |
|
 |
| |
合資格零售店
某零售店被要約出售的貨品,包括以下所有類別的貨品,該店即屬合資格零售店-
i)
任何食物或飲品﹔
ii) 任何藥物或急救用品﹔及
iii) 任何個人衛生或美容用品。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