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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 - 豁免
 

第1類豁免 - 非指明貨品的豁免


何謂第1類豁免?

這豁免適用於零售店有超過一半零售樓面面積出售非指明貨品(即不屬於食物或飲品、藥物或急救用品以及個人衞生或美容用品的貨品)。根據這豁免安排,顧客可在豁免範圍獲提供塑膠購物袋而毋須繳付環保徵費:該等塑膠購物袋是提供予在該範圍就非指明貨品付款的顧客;及所提供的塑膠購物袋的數目,不多於攜帶該等貨品所必需者。這豁免是透過一個專用收銀櫃台進行,而該收銀櫃台只供為非指明貨品付款。


第1類豁免的準則是什麼?

登記零售商可向環保署申請豁免名下的登記零售店的部分範圍。如欲申請第1類豁免,該零售店必須符合下列準則:

 
 
i) 要約出售非指明貨品的範圍超過整間零售店的零售樓面面積的50%;及
ii) 擬豁免範圍的每個部分,均屬只就非指明貨品接受付款的收銀櫃台。
 
 


第1類豁免的例子

 
 

百貨公司內的時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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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1) -豁免範圍內的時裝部
顧客到豁免範圍內購買了一件襯衣(非指明貨品)


 
 

 
 

照片(2) - 豁免收銀櫃台
顧客到附近的豁免收銀櫃台付款,可毋須繳付環保徵費而獲提供塑膠購物袋

 
 

 
 

照片(3) -放置於豁免櫃台的貼紙

 
(「豁免櫃位」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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