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署

「 建 筑 噪 音 许 可 证 」 申 请 的 核 对 表
一 般 建 筑 工 程
楼 厂 建 筑 工 程 、 工 地 平 整 工 程 等 ( 核 对 表 01)

在 此 按 一 下 下 载 核 对 表 。

  1. 如 申 请 人 属 于 联 营 公 司 或 联 盟 , 请 提 供 所 有 法 人 母 公 司 的 名 称 。
  2. 请 提 供 申 请 人 商 业 登 记 证 的 副 本 。
  3. 请 注 明 先 前 的 许 可 证 编 号 (如 适 用 )。
  4. 请 提 供 适 当 比 例 (宜 是 1:1000) 的 图 则 , 刚 好 足 够 清 楚 显 示 划 定 的 工 程 范 围 及 附 近 「 噪 音 感 应 强 的 地 方 」 的 位 置 。 申 请 人 宜 递 交 由 地 政 总 署 发 出 的 最 新 测 量 图 。 请 在 此 按 一 下 浏 览 有 关 例 子 。

 

5. 提 交 的 每 张 照 片 应 清 楚 显 示 一 部 机 动 设 备 , 规 格 为 彩 色 3R。 请 在 此 按 一 下 浏 览 部 份 常 用 机 动 设 备 的 照 片 。
  6. 请 提 供 每 一 部 空 气 压 缩 机 及 手 提 型 破 碎 机 的 噪 音 标 签 的 副 本 。
  7. 若 申 请 涉 及 在 固 定 位 置 的 机 动 设 备 , 有 关 设 备 与 地 盘 界 线 或 座 标 线 的 距 离 须 以 米 显 示 在 提 交 的 图 则 上 。
  8. 为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延 误 , 申 请 人 应 向 适 当 的 区 域 办 事 处 递 交 申 请 。 请 在 此 按 一 下 浏 览 各 个 办 事 处 的 地 址 及 管 制 范 围 分 界 图 。
 
注 :
a. 申 请 人 宜 是 建 筑 地 盘 的 总 承 建 商 。
b. 监 督 如 有 理 由 相 信 申 请 表 格 上 所 建 议 的 机 动 设 备 会 用 于 订 明 建 筑 工 程 , 则 不 会 发 出 许 可 证 。 请 在 此 按 一 下 参 看 噪 音 管 制 条 例 下 的 指 定 范 围 及 在 此 按 一 下 参 看 与 订 明 建 筑 工 程 有 关 的 机 动 设 备 的 例 子 。 申 请 人 须 在 表 格 第 E.2项 申 明 这 些 机 动 设 备 的 用 途 或 这 些 设 备 不 会 用 作 进 行 订 明 建 筑 工 程 。
c. 申 请 人 须 跟 据 有 关 技 术 备 忘 录 内 载 程 序 进 行 初 步 噪 音 评 估 。 请 在 此 按 一 下 浏 览 自 行 评 估 的 辅 助 工 具 及 请 在 此 按 一 下 搜 寻 有 效 的 许 可 证 。
d. 在 此 按 一 下 浏 览 此 类 申 请 例 子 。
e. 已 填 写 及 提 交 所 有 相 关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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