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建筑工程噪音(撞击式打桩除外)技术备忘录

表1 — 地区对噪音感应程度的级别

  「影响因素」对「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影响程度 
「噪音感应强的地方」 所在地区的种类 不受影响 间接受影响 直接受影响
(i) 郊区,包括郊野公园或乡村式的发展

A

B

B

(ii) 由矮层楼宇或零星高楼大厦组成,密度低的住宅区

A

B

C

(iii) 市区

B

C

C

(iv) 上指以外的其他地区

B

B

C

就表1而言,下列各词定义如下:

「郊野公园」 指根据郊野公园条例第14条指定为郊野公园的地区;
「直接受影响」 指在「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位置,能容易察觉到「影响因素」所产生的噪音,而且这些噪音是「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环境噪音的主要特征;
「间接受影响」 指在「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位置,虽然可以察觉到「影响因素」所产生的噪音,但这些噪音却不是「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环境噪音的主要特征;
「不受影响」 指在「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位置,不能察觉到「影响因素」所产生的噪音;及
「市区」 指楼宇密度高及具多元发展的地区,当中可包括工业、主要行业及商业或住宅楼宇。

 

返回页首dot_clear.gif上一页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