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例

汞管制法例

《汞管制条例》(第640章)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国际责任。条例规管汞(俗称「水银」)、汞混合物及汞化合物的出口、进口、存放及使用;管制某些添汞产品的出口、进口、制造及供应;以及管制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某些制造工序。

于2021年12月1日已实施的汞管制法例

法例 管制事项
汞管制条例
 
  规管汞(俗称「水银」)、汞混合物及汞化合物的出口、进口、存放及使用;管制某些添汞产品的出口、进口、制造及供应;以及管制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某些制造工序。


上述条例及规例的细则可从律政司的「双语法例资料系统」网页找到,网址是http://www.legislation.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