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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業務研究

環境保護署部門業務研究
2002年8月29日
報告摘要

 

 

研究背景及有關的研究工作
結論概述及建議事項
調查結果及有關建議
實施上的實際考慮事項
建議的初步實施計劃
影響實施時間表的因素及未來路向

研究背景及有關的研究工作

本部門業務檢討項目旨在協助環境保護署促進本身的營運,從而更便利營商人士,並確保能夠持續提供高水準的服務

研究背景
工商服務業推廣處及環保署共同委託普華永道諮詢進行這項環保署部門業務研究。環保署是政府的主要環保部門,負責執行多項與環保相關的工作,與工商界有廣泛接觸。
作為研究的一部分,我們研究及檢討了環保署在實施環保措施上,現有工作模式及工作程序中可以改善的地方。我們與環保署職員、工商界人士及社會各界代表等進行了廣泛的面談。在進行研究工作時,我們曾與環保署、工商服務業推廣處,以及由環保署主持的計劃督導委員會(當中亦包括相關政策局的一名代表)等進行討論。我們所作出的結論及建議均已考慮到這些廣泛及有建設性的意見交流。本報告臚列了諮詢及調查所得的要點、主要問題事項、我們的建議及實施的方案。

研究工作
調查及研究工作包括:

  • 與環保署職員面談,並審閱有關文件,包括2001年環保署管理層集思會報告
  • 部門工作流程的檢討及分析,其中涉及環保署30個核心工作流程
  • 與工商界有關人士面談,商討環保署現有服務、署方與工商界交流的情況及可以改善的地方。這些業界組別人士包括:環境影響評估項目發起人及顧問、建築業、食肆及酒店業、車輛及運輸業、物業管理業,以及廢物再造業。 我們亦曾與其他相關行業代表會面,包括:乾洗及洗衣業、空調及製冷業 、石棉清拆及處理業、公用事業、總商會、貿易及行業協會,立法會議員及營商諮詢小組成員。

結論概述及建議事項

結論概述
與業界有關人士面談的氣氛良好,討論結果有建設性而正面。所有受訪者均認同有效的環保工作對香港十分重要,而環保署近年來與他們的溝通交流亦有所加強。這是由於署方加強了對業界在環境事項的諮詢,同時亦發展了多個夥伴計劃以協助業界遵守環保條例的要求。
受訪者亦表示,環保署的前線職員一般均樂於提供協助,並具備充份的專門知識,尤其是高級職員,更十分了解業界所面對的挑戰。
對於環保署如何能進一步改善與工商界的交流,並在執行環保條例方面如何能更便利營商人士,受訪者均提出了多項提議。我們仔細考慮了這些提議及意見,並且與環保署進行了詳細討論;並在這報告中詳述我們就這些事項所提出的建議。
在這研究中,我們發現環保署已經在多個範疇作出了許多改進,亦有計劃就其他範疇作出改進。當我們提出有關改進建議時,我們務求配合和建基於環保署現有及計劃中的發展。
我們亦發現業界有關人士的許多意見正好吻合環保署管理層及職員在管理層集思會及與我們面談時,所指出的機會及挑戰。我們認為這是一個正面的現象,證明環保署有效地與有關人士交流,確實了解有關情況。

建議事項
我們研究了很多意見及有關的問題事項後,認為分析這些問題事項及制定我們的改進建議的最佳方法,是按環保署與業界所作出的主要交流事項作出分類:

  • 部門的輔助角色
  • 夥伴計劃
  • 牌照及許可證的簽發程序
  • 環保標準的執行
  • 政策 / 法例事宜的諮詢
  • 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監察與審核程序
  • 對外溝通

在以下各段,我們會就上述各事項概述受訪人士的意見,並作出結論及提出改善建議。

調查結果及有關建議: 部門的輔助角色及夥伴計劃

部門的輔助角色
業界人士均明白有效執行環保條例的重要性,並認同環保在 提高公眾環保意識方面的成績。但是,很多受訪者希望環保 署能夠更著重就如何遵循環保標準方面,為業界人士提供更 多建議及指引。
環保署已經在編製及提供輔助資料方面作出了相當的努力。 但是,對於輔助服務的性質及範圍,在環保署內部及署方 與業界之間仍然存有頗大爭議,這主要是因為如果環保署 一方面對如何符合環保標準提供意見,另一方面又對未能符 合標準的人士作出檢控,業界及環保署均憂慮這樣會涉及角 色衝突。我們注意到,這些爭議令環保署及其職員在提供意 見時採取了較謹慎的態度。


我們建議環保署:

  • 為署方的輔助角色訂定政策及清晰的範圍,(除了其他有關範圍外)主要集中就如何遵循環保標準方面,為業界提供切合實際但一般性的意見
  • 改善現有的輔助資料,因應個別行業的情況及需要製備輔助資料,並透過不同渠道,以供有關人士取用
  • (通過重新分配資源)設立專責小組,以協助發展輔助服務及資料,並增加提供服務及資料的不同渠道
  • 促進內部對提供輔助服務的了解,並加強提供有關服務的能力。

夥伴計劃
環保署已有多個為受環保條例影響的行業而設的夥伴計劃。這些計劃均受到業界歡迎,並被視為能夠改善環保署與業界關係及提高環保標準的一個十分有效的途徑。這些計劃的成功,促使業界人士對這些計劃有著頗高的期望。許多受訪者就如何改善夥伴計劃提出建議,包括擴大現有計劃的範圍、把計劃擴展至更多個別行業及其前線職員,以及將夥伴計劃推廣至其他行業。


在促使如何更有效地推廣夥伴計劃,並且保持現有優勢及成果下,我們建議環保署:

  • 為夥伴計劃的整體方案制訂清晰的整體框架,其中包括目標、成功的關鍵因素,及預期各夥伴可作的貢獻
  • 向業界就有關計劃進行諮詢,並為個別行業的計劃制訂框架
  • (通過重新分配資源)提供特定資源,包括所需技能及能力的專責人員,以確保成功執行有關計劃
  • 在內部及外界積極推廣夥伴計劃的整體方案。

調查結果及有關建議: 牌照及許可證的簽發程序

牌照及許可證的簽發程序
我們理解申領牌照及許可證的規定在正常情況下都不會受業界歡迎,因為這對經營有關業務而言是一種限制。雖然政府在這方面永遠難以取悅需要申領有關牌照的人士,但政府卻有責任盡量提供良好及有效率的服務。
我們的分析顯示,環保署在達到法定的時間表及實踐服務承諾方面均已符合要求;不過業界仍然認為,應該可以再縮短簽發牌照的所需時間 — 這表示雙方對同一事項有著不同的期望。受訪者對需要向不同政府部門申請不同牌照 / 許可證感到不便, 特別是當不同政府部門對牌照 / 許可證的要求互相矛盾。我們了解到這方面的問題牽涉政府整體運作,需要有關部門互相配合,環保署無法獨力處理。

我們建議環保署:

  • 建立機制 / 渠道,讓有關的政府部門參與,以協調不同部門對道路工程、食肆及夜間工程等事項中的發牌要求
  • 向公眾公佈現有服務承諾及目標,並解釋簽發牌照及許可證需時的原因
  • 公佈加快牌照申請的準則,並就申請程序方面提供指引及參考模板,以協助申請者
  • 通過調整優先次序及採用新科技以加快審批程序,並利用環保署現已準備更廣泛應用資訊科技以支援牌照及許可證簽發的計劃,進一步精簡工作程序。我們認為,環保署極需要趕緊繼續進行其計劃中的資訊科技項目,並加快實施。我們相信,採用這些系統後,將可為環保署在成本及表現水平方面 帶來實質的改進,以應付公眾對政府服務效率和成效日益增加的要求。
  • 與其他政府部門合作(例如,路政署、食物環境?生署),探討部門之間互相配合有關規定,精簡及合併發牌程序的可能性(例如,為道路工程及食肆提供一站式的發牌服務)。

調查結果及有關建議: 執法及政策/法例事宜的諮詢

執行環保條例和標準
在缺乏足夠實質數據的情況下,業界對環保署的執法方式有很多誤解。受訪者希望得到更多有關環保署政策及其實際執法方面的資料。有些受訪者亦表示,一些前線人員在執法時似乎並不了解或不懂得運用其專業判斷,因而有時出現機械式及不靈活的辦事方式。
我們的研究顯示,這些誤解是由於缺乏有關資訊所致。我們亦發現,環保署現時的培訓課程側重於執法上的運作及技術方面;其實亦應多著重人際關係的技巧,以及加強職員對不同行業所面對的壓力與限制的理解。

我們建議環保署:

  • 公佈明確的執法政策,以澄清執行法例的方式
  • 就環保署的實際執法行動提供較詳盡的資料,從而提高透明度(舉例說,按行業列出檢控詳情及投訴數字、環保署的執法指引、巡查次數和原因)
  • 引進機制以檢討巡查對象的先後次序 ,考慮及識別能採取有效步驟進行自我監察以及記錄良好的企業
  • 提供更多資訊及工具給環保署職員,並向他們解釋不同業界所面對的壓力,從而加強他們運用專業判斷的能力
  • 加強巡查工作的協調性(例如,在執行電力廠指明工序規定時,更有效地協調空氣質素監理組與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的工作)
  • 就遵循條例的支援措施方面,尋求政策局及相關部門的支援
    • 以前瞻規劃的方式處理各項目
    • 考慮其他有關因素, 以便為各項目訂立更切實可行的工作時間表
    • 通過工程量清單,把環保要求列入工程合約內
    • 將環保要求列入新發展的項目內,並探討政府在回應這些方案時所能作出的鼓勵措施。

政策 / 法例事宜的諮詢
外界對諮詢的層次及性質的期望日漸提高。很多受訪者要求更廣泛及更多面對面的諮詢,並就每次諮詢之後給予更多回饋意見。此外,從面談中亦清楚顯示出,有些受訪者不太清楚政策局及環保署分別就政策諮詢及實際運作事宜的諮詢所扮演的不同角色。
諮詢當中包括多個範疇(政策上的更改及實際運作事宜),而諮詢的目的會影響政策局及環保署在諮詢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在缺乏一個統一的模式之下,政策局及環保署兩者同時參與有關諮詢工作可能令業界產生混淆。

我們建議環保署:

  • 對每項諮詢訂立明確的目的及範圍,清楚界定政策局及環保署所擔當的角色,並把這些事項清楚告知諮詢對象,以確保他們對諮詢程序有共同及清晰的理解
  • 改善諮詢後給予諮詢對象的回饋意見,從而讓他們了解為何政府會得出某個觀點
  • 檢討、修訂及採納我們建議環保署就其諮詢程序中應依循的指引初稿。這些原則有些亦適用於政策局本身的諮詢工作。

調查結果及有關建議: 政策/法例事宜的諮詢和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監察與審核程序

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監察與審核程序 
環保署近期已採取了很多措施改進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監察與審核程序的效益。從面談所得的評語及意見,我們進一步確認了署方在這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受訪者也指出了一些可以進一步作出改進的地方,包括建立渠道讓承辦商在早期參與有關程序,加強現有環境監察與審核匯報程序的靈活性,以及整合環境監察與審核及地區污染管制的執法工作。 
我們與環保署的進一步討論亦顯示,署方正積極尋找達到更佳效果的途徑。環保署希望完成的項目包括:實施知識管理及共享工具,從而加強對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監察與審核程序的資訊管理,並讓環保署及外界有關人士取得有關資訊;設立環境影響評估詢問處,以支援公共及私人項目倡議人對如何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規定的查詢,以及處理環境影響評估申請及提交的文件;發展環境監察與審核電子匯報模板及數據庫,以協助提高整個程序的效率及透明度;以及合併執行環境許可證及地區污染管制的執法工作。 
我們認為,上述的發展項目均有相當的實際價值,會有助回應受訪者所提出的一些可改進事項。
除了這些改進計劃外,我們亦建議環保署就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監察與審核程序,繼續積極與工商業界保持溝通。

 

對外溝通及實施上的實際考慮事項

對外溝通 
很多受訪者表示,環保署與業界的溝通已有所改進。但是,他們認為,環保署應針對個別行業的實際情況進行溝通,亦應按不同行業將有關資訊加以分類,而不是以環保署內的媒體組別分類。
我們發現,雖然那些與環保署有經常接觸的業界人士已感受到雙方溝通已有所改進(如通過夥伴計劃),但一般業界人士則不太意識到這方面的改進。我們相信,有效的對外溝通關鍵在於有一套一致及綜合的溝通策略。
 
 
我們建議環保署:
  • 制定全面性的部門溝通策略及計劃,其中應涵蓋這報告內第四節中所描述的所有關鍵元素
  • 設立一個新的部門溝通職能,專責執行溝通策略及計劃,將部門溝通工作作整體處理,並確保職員具備管理及執行有關工作所需的技能。這些人員可從政府新聞處調任、招聘,從外界機構聘用,外判有關工作,或可在內部培訓有關人才
  • 就與業界人士溝通、傳媒處理、人際、簡報、引導、協商及遊說等各種技巧,為所有與外界有接觸交流的環保署職員,按不同程度的需要加強培訓。
 
實施上的實際考慮事項
 
在這報告的第四節中,我們會就主要交流事項的每一項,提供初步的實施時間表。從整體的角度來看,這些建議構成重大的變革計劃。我們需要以一個整體方式來進行實施上的規劃、時間編排及資源安排等工作。雖然單獨來看,很多建議的實施只需數月,但環保署需要仔細研究及按署方本身的所有工作編排和這些工作的相對優先次序而作出平衡,從而確保能夠有效地管理有關計劃。
 這裡,我們提供兩個方案供環保署選擇:
  •  在同一時間實施所有建議,但容許每個項目可以有較長的時間來完成
  •  按優先次序順序實施所有建議。
 

我們建議環保署採取第二個方案。我們將於下一頁(及報告的第五節)提出高層次的實施計劃,當中反映了我們就各項建議所訂出的相對優先次序。

 

建議的初步實施計劃

短期措施:
著眼於改善流程及資訊交流
(即從簽收確認最後報告之日起的六個月內開始實施)

 

 

輔助角色:

  • 制定輔助角色的相關政策和明確範圍
  • 檢討及提高現行輔助服務和資料的質量
  • 確定部門內部對輔助服務的了解和執行能力

夥伴計劃:

  • 就開展全面的夥伴計劃釐定實施框架
  • 就各個業界項目制定實施框架
  • 提供特定資源,包括所需技能及能力的專責人員負責有關工作,以確保成功執行有關計劃

簽發牌照和許可證程序:

  • 協調不同部門的牌照簽發要求
  • 設計指引及提供參考模板以協助申請人申請各項服務
  • 公佈加快牌照申請的準則(例如優質及廣泛區域適用的建築噪音許可證),並為有關申請提供指引
  • 對一些經常申請的牌照,應加快有關的處理時間(例如,WPCO、IR等)
  • 與食環署/政策局/路政署/相關的政府部門及機構磋商,探討互相配合有關規定,精簡發牌程序的可能性

 

 

執法:

  • 整合執法工作
  • 公佈明確的執法政策
  • 引進機制以檢討巡查對象的先後次序,並考慮及識別能採取有效步驟進行自我監察以及記錄良好的企業
  • 就遵循條例的支援措施方面,尋求政策局及相關部門的支援:
    • 以前瞻規劃的方式處理各項目
    • 為各項目訂立更符合實際情況的工作時間表,並考慮其他有關因素
    • 通過工程量清單,把環保要求列入工程合約內
    • 將環保要求列入新發展的項目內,並探討政府在回應這些方案時所能作出的鼓勵措施。
中期措施:
加強服務能力
(即從簽收確認最後報告之日起的六至十八個月內開始實施)

輔助角色:

  • 設立專責提供輔助服務的單位

簽發牌照和許可證:

  • 探討利用資訊科技工具以加快申請牌照的自我評估工作
  • 精簡食肆的發牌程序
  • 與政策局及相關部門合作制定方案,從而盡量減少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申請
  • 與路政署合作,把路政署一站式整合方案,擴展至其他部門或機構,以處理道路工程及開挖路面的申請程序。

對外溝通:

  • 制定全面性的部門溝通策略及計劃
  • 設立專責部門溝通事務的單位
持續措施
(即從簽收確認最後報告後可立即開始實施,並應持續地進行)
  • 積極維繫與業界的溝通
  • 就推行夥伴計劃,履行執法職能及與外界溝通等各方面,為職員提供額外培訓

影響實施時間表的因素及未來路向

影響實施時間表的因素
在考慮我們所建議的實施時間表時,應緊記:

  • 要完成這些建議及相關的工作,將視乎環保署如何平衡部門各項目的優先次序
  • 除了這些建議事項外,環保署還有很多其他項目正在進行,因此需要就這些工作及其他工作之間取得整體平衡
  • 有些建議需要得到撥款才能進行
  • 要完成某些建議及相關的工作(及取得有關成果)需要外界各方的合作,當中涉及環保署能力範圍以外的因素。

最近政府實施了問責制,委任新的主要官員及重組各個政策局,並要求這些官員檢討政策局及部門的架構。這些事項都造成潛在的轉變因素。而任何涉及環保署內部的重組工作,明顯地需要重新檢討這些建議訂下相對的優先次序及時間表。

未來路向
我們相信,這些建議在便利營商人士方面,有效地建基於環保署現有的改進措施,並能促進重大的改進,帶來額外的效益。現在的挑戰是通過有系統地實施有關建議,從而實現這項目的效益。
要有效地管理實施流程,我們建議環保署:

  • 建立一個實施有關建議的基礎架構,指明所擔任的職責,並由一個督導小組領導
  • 建立合適的機制,以監察不同範疇的進展及效益
  • 制定實際實施時的詳細計劃,並訂下完成各項目的時間表
  • 制定溝通計劃,讓所有有關人士知悉實施過程各階段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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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版權標誌| 重要告示

最近修訂日期: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