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諮詢委員會

職權範圍

環境影響評估小組的職權是:

 

 

(一) 接收和研究主要發展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

 

 

(二) 向環境諮詢委員會報告其討論和審議結果並提出有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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