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範圍 廢物管理小組的職權是: (一) 監察香港有關固體廢物(包括都市固體廢物、建築廢物和特殊廢物)的趨勢和管理等問題; (二) 研究海外實施有關減少廢物的措施(包括法例制定和技術開拓)及其在香港實施的可行性;及 (三) 就減少廢物的政策和方案,以及處理不同類型廢物的措施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