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e
   
 
space space   space
space

title

與國際社會攜手合作

氣候變化是全球面對的挑戰,各國必須攜手行動。香港一向與國際社會緊密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影響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香港特別行政區為中國的一部分,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京都議定書》的締約方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為一項國際公約,要求有關國家採取行動,減少全球氣候變化的威脅。已簽署及核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國家,同意為達至最終目標作出努力,就是「將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一個水平上,使氣候系統免受危險的人為干擾」。《京都議定書》進一步要求工業國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在二零零八至二零一二年期間的排放量須較一九九零年的水平下降至少5%。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基本原則,是訂明已發展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負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因為發展中國家並不是工業化時期溫室氣體主要的排放源,而今日的氣候變化相信由溫室氣體造成。

中國分別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締約方,並已通報聯合國,《公約》和《議定書》自二零零三年五月起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公約》,中國(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發展中國家無需達到指定的排放目標。

不過,作為地球村的一員,我們亦責無旁貸,在可行的情況下,當會盡力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要了解更多,可瀏覽:  

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實施安排 

《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實施安排》提供具體辦法,讓香港公司與外國機構合作,在香港開展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協助進一步減少香港的溫室氣體排放及實現可持續發展,從而促進實現《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將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防止氣候系統受到危險人爲干擾水平上的最終目標。

要了解更多,可瀏覽:

港資企業在中國內地開展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公布補充說明

《港資企業在中國內地開展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公布補充說明》(補充說明》)已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公佈。補充說明列出港資企業在內地開展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明確要求與及相關的申請辦法。

要了解更多,可瀏覽:

二零零七年九月發表的《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關於氣候變化、能源安全和清潔發展的悉尼宣言》

香港聯同另外20個亞太經合作組織的經濟地區,於二零零七年九月採納了《悉尼氣候變化宣言》。亞太經合組織的經濟地區會在能源效益,保護林木、能源研究及可再生燃料各方面加強合作。這些措施應有助加強亞太經合組織各經濟地區在面對氣候變化所帶來的挑戰時作出積極回應的能力。所有亞太經合組織的經濟地區亦會努力達至更遠大的目標,力求在二零三零年或之前,把能源強度從二零零五年的水平降低至少25%。

要了解更多,可瀏覽:

C40城巿氣候變化領導小組

香港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加入C40城巿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該組織在二零零五年成立,旨在推動世界各大城巿群策群力,共同減少排放溫室氣體和提高能源效益。該組織成員包括倫敦、東京、紐約、悉尼、北京和上海等城巿。政府會與這些城巿密切合作,應對氣候變化。

要了解更多,可瀏覽:

 

  

返  回  頁  首 目  錄

 

 
dotted line

修訂日期 :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