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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商用車輛稅務寬減計劃
車輛排放的廢氣是香港路邊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減少車輛排放的廢氣可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為鼓勵車主購買廢氣排放量少的環保商用車輛,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政府會寬減新登記環保商用車輛的車輛首次登記稅。車主選用環保商用車輛,既可以寬減車輛首次登記稅,亦可以為環保盡一分力。
環保商用車輛的認可標準
環保商用車輛的廢氣排放表現須比法定要求的為佳。在開展稅務寬減計劃的時候,環保商用車輛的認可標準會訂定在歐盟五期水平。與歐盟四期同類車輛比較,歐盟五期重型柴油車輛排放的氮氧化物約少百分之四十,歐盟五期輕型柴油車輛排放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及氮氧化物分別約少百分之八十及三十,歐盟五期汽油/石油氣車輛排放的氮氧化物約少百分之三十。
環境保護署每年會按技術發展及當時法定的新登記車輛廢氣排放標準,檢討認可標準,確保只有在廢氣排放方面表現卓越的車輛,更優於當時法定要求,才會獲得首次登記稅優惠。若要收緊標準,新標準會由每年四月一日起實施,並會在環境保護署網頁公佈。
在新認可標準實施後,只能符合舊有認可標準的商用車輛,均不會獲得首次登記稅寬減。
寬減首次登記稅的詳情
就這項計劃而言,”商用車輛”是指的士、輕型/中型/重型貨車、公共/私家小巴、非專營公共/私家巴士以及特別用途車輛。
首次登記稅的寬減率會按各車輛類別釐定及設有寬減金額上限,各類合資格車輛的首次登記稅的寬減率如下:
(a) 豁免的士、小巴、非專營巴士及特別用途車輛首次登記稅;
(b) 寬減貨車(1.9噸或以下的輕型客貨車除外)首次登記稅50%;及
(c) 寬減1.9噸或以下的輕型客貨車首次登記稅30%。
各類合資格車輛可獲豁免/寬減的首次登記稅設有上限,有關首次登記稅寬減率及寬減金額上限詳列於下表。
表一:環保商用車輛首次登記稅寬減率及寬減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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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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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記稅率(車輛應課值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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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記稅寬減率(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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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輛車的首次登記稅寬減上限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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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型貨車(客貨車) (重量1不超過1.9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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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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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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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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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型貨車(客貨車) (重量超過1.9公噸,但不超過5.5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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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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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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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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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型貨車(非客貨車) (重量不超過5.5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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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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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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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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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貨車 (重量超過5.5公噸,但不超過24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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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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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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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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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貨車 (重量超過24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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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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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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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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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專營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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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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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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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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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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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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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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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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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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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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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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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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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用途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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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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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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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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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量” 指 “許可車輛總重。
2. 許可車輛總重不超過1.9公噸的客貨車的首次登記稅率:車輛應課值首最初的$150,000 為35%,其次的$150,000為65%及餘額為85%。
3.以上各類獲豁免/寬減首次登記稅的環保商用車輛均設有首次登記稅寬減金額上限,應繳付首次登記稅計算方法如下:
(a) 如首次登記稅寬減額低於首次登記稅寬減金額上限,應繳付的首次登記稅 = [車輛應課稅值 x 相關首次登記稅率 x (1 - 相關首次登記稅寬減率)];
(b) 如首次登記稅寬減額高於首次登記稅寬減金額上限,應繳付的首次登記稅= [車輛應課稅值 x 相關首次登記稅率] - 相關首次登記稅寬減上限。
鑑於環保商用車輛的環保效益比只符合法例要求商用車輛大,參與二○○七年四月實施的一筆過資助計劃的車主,若以環保商用車輛替換其歐盟前期或歐盟一期柴油商用車輛,亦可獲得上述的首次登記稅寬減。但請留意更換歐盟前期或歐盟一期柴油商用車輛資助計劃的截止日期。
環保商用車輛
環保商用車輛可以經車輛製造商授權的代理商(即車輛代理商)、平行進口商或由個別人士進口。詳細資料如下:
(1) 經車輛代理商進口已通過環境保護署型號審批的環保商用車輛
車輛製造商已為這些車輛型號向環境保護署提供足夠資料,証明它們能符合環保商用車輛的認可標準。因此,環境保護署已向這些車輛型號發出《環保商用車輛證明書》,以確認每一部經由車輛製造商授權的代理商進口的相同型號車輛均屬於環保商用車輛(即透過型號審批確認為符合環保商用車輛認可標準的型號)。
購買環保商用車輛的人士可以向車輛代理商查詢環境保護署發出的有關《環保商用車輛證明書》,以核實他們計劃購買的車輛是否環保商用車輛型號。
下表為透過環境保護署型號審批確認為環保商用車輛的型號。該表會因應新環保商用車輛型號通過型號審批而更新。
表二:通過環境保護署型號審批的環保商用車輛
(2) 由平行進口商或個人輸入的環保商用車輛
由於車輛的規格,包括廢氣排放標準、設備等都會因其生產地、生產日期及出口目的地不同而有差異,故同一型號車輛的廢氣排放設計規格都可能會不同。由平行進口商或由個別人士進口的每一部商用車輛須向環境保護署提供資料,以証明它符合環保商用車輛的認可標準。由於這些車輛都是個別入口,環境保護署會向每一部環保商用車輛簽發有效的《環保商用車輛證明書》。
有意選購這些環保商用車輛的人士,應要求有關車輛銷售商出示環境保護署就該車輛簽發有效的《環保商用車輛證明書》。證明書內列有該車輛的資料包括引擎編號、車輛底盤號碼、車輛型號及該證明書的有效日期。
注意
車輛不論是經車輛代理商、平行進口商或由個別人士進口,若該輛車沒有環境保護署簽發的有效《環保商用車輛證明書》,將不會享有為環保商用車輛而設的車輛首次登記稅寬減。
《環保商用車輛證明書》的有效日期
由於環境保護署每年會按汽車科技發展情況,檢討並收緊環保商用車輛的認可標準,所以《環保商用車輛證明書》有一個有效期期限。在證明書上的有效期期限以後,有關車輛若未能符合當時的認可標準,便不能獲得首次登記稅寬減。所以,車主或車輛銷售商應在《環保商用車輛證明書》有效期期內遞交寬減商用車輛首次登記稅的申請,以便獲得車輛首次登記稅寬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