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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投訴
關於噪音的書面投訴,可直接寄投環境保護署(地址見本冊子附錄一)。如用電話投訴,可按後列情況致電環境保護署的分區熱線或致電警署:
| 噪音類別 |
負責的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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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所發出的噪音(鄰近環境噪音);或
侵擾者警報系統發出的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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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警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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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所發出的噪音
(日間)
(傍晚、深夜或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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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熱線
分區警署或分區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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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業、商業、貿易或經營處所所發出的噪音 |
分區熱線 |
| 其他類別的噪音 |
分區熱線 |
環境保護署的分區熱線在辦公時間內有人接聽,但在辦公時間以外則備有電話
錄音服務。分區污染管制辦事處的地址、傳真號碼及電話號碼載列在附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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