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非住用處所、非公眾地方或非建築地盤噪音技術備忘錄
1.
緒言
2.
決定「可接受的噪音聲級」
3.
量度受調查的噪音
4.
簽發「消減噪音通知書」及測試可有遵守內載規定
附件 —
一般校正及量度程序
下傳文件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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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示
最近修訂日期: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