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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土地勘察
土地污染勘察的目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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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確定地質的情況及地下水的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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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確定有何種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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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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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污染物在土地範圍的分佈位置;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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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 |
測定污染物在地面及地下的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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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工作必須經過詳細策劃,以確保其成本效益。
3.1
地質的情況及地下水的移動
瞭解土地的地質情況及地下水的移動
是很重要的。有些物質,特別是石油碳氫化合物,會浮在地下水的表面上,並隨著地下水的流動
,而遠離滲漏污染的源頭。選擇整治方法時,也要視乎地質的情況,例如土壤抽氣法,可能並不適用於滲透力低的泥土。所以,應該透過鑽孔取樣來勘探地質的情況
(見3.3(i))。而所收集的泥土樣本,應能顯示在不同深度的泥土種類。也應聘請富經驗的勘察人員,在每個鑽孔,記錄地下水的位置及地質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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