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安全問題
8.2 安全措施
土地勘察及整治工作的基本安全措施包括:
i)
為工人擬訂一套安全守則;
ii)
為工人提供安全訓練及資料;
iii)
實地記錄受污染區及無污染區的位置;
iv)
保持衛生的工作環境;
v)
防止塵屑的產生;
vi)
提供急救物料及培訓;
vii)
提供防護衣物(例如,防化學品長靴、防液體手套);及
viii)
提供面部及呼吸器官的保護。
是否須要採取比以上更多的安全措施,要視乎污染物的毒性和易燃程度來決定。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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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示
最近修訂日期: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