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的過程旨在盡可能將有用的物料及能源回收。例如,在浸蝕液處理系統內回收銅氧化物、從《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件I的廢物內回收燃油(《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衍生的燃油),以及從PO*WW*ERTM的廢水處理過程中回收處理用水。在接收廢物後,所收納的廢物通常與其他可相互兼容的廢物混在一起。不過,這些可相互兼容的廢物,在貯存系統及處理過程中不斷移動,受到監察及評估,以確保全部廢物均經過妥善測試。
化學廢物處理流程
最近修訂日期: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