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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
轉運站所產生或帶來的污水會經過監察後才排入污水渠。所有排放的污水,均須符合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制定的技術備忘錄所載的排放標準。本署會量度污水的排放量,並會抽取樣本送往化驗所分析。主要測試參數包括:
生化需氧量 (BOD)
化學需氧量 (COD)
油脂 (OG)
酸鹼值 (pH)
懸浮固體 (SS)
1. 污水收集
| 收集所得的污水,會用隔篩法分隔當中較大的固體,然後排進污水收集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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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缸內的裝置會清除污水的油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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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水泵將污水抽入兩個順序分批式反應缸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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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污水處理
兩個並聯運行的順序分批式反應缸,能處理微量元素、加入營養物和作出輕微的酸鹼值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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