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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塑膠購物袋是香港其中一個主要和明顯的環境問題。2005年的堆填區的調查顯示,每年有超過八十億個塑膠購物袋被棄置在堆填區,即每人每日平均棄置多於三個塑膠購物袋,數目明顯超出生活所需。
首階段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2009年7月7日-2015年3月31日)
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計劃)首階段於2009年7月7日實施,涵蓋3,000多個主要為大型連鎖超級市場、便利店及健康護理和化妝品店的零售點。來自受規管店舖零售類別的膠袋棄置量由首階段計劃實施前(2009年年中)的約6.6億個減至首階段計劃實施一年後(2010年年中)1.5億個,減幅非常顯著。
儘管首階段計劃初步取得成功,但其涵蓋範圍有限,在受規管的零售界別以外的零售類別內,膠袋的堆填區棄置量仍有上升。在2011年5月,政府就應否及如何擴大膠袋徵費計劃,展開了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整體而言,社會大眾支持擴大計劃的涵蓋範圍至整個零售業界,以進一步處理香港過量使用塑膠購物袋的問題。政府於2013年5月向立法會提交《201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經審議後,立法會於2014年3月通過《2014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並訂明於2015年4月1日正式全面推行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 《產品環保責任(塑膠購物袋)規例》(第603A章)則列明全面推行膠袋收費的執行細節。
首階段的實施詳情和統計數字,請按此處。
現階段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
現階段計劃自2015年4月1日在整個零售業界全面推行。相對首階段,現階段計劃有以下主要特點:
- 在全港所有零售點禁止免費派發塑膠購物袋
- 除豁免情況外,商戶派發膠袋每個須收費至少五毫
- 因食物衞生理由使用塑膠購物袋可獲豁免收費
- 所有膠袋,包括平頭膠袋須要收費
- 由商戶保留膠袋收費
實施詳情請按此處。
參考資料
- 新聞公報: 迎接四月一日膠袋收費全面推行 環境局局長呼籲市民自備購物袋
- 《2014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2015年4月1日正式實施)
- 《201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201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2013年5月8日)
-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就擴大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的討論文件(2011年11月)
- 關於擴大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公眾諮詢文件(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