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根據《產品環保責任條例》採取的執法行動及統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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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塑膠購物袋是香港其中一個主要和明顯的環境問題。2005年的堆填區的調查顯示,每年有超過八十億個塑膠購物袋被棄置在堆填區,即每人每日平均棄置多於三個塑膠購物袋,數目明顯超出生活所需。

首階段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2009年7月7日-2015年3月31日)

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計劃)首階段於2009年7月7日實施,涵蓋3,000多個主要為大型連鎖超級市場、便利店及健康護理和化妝品店的零售點。來自受規管店舖零售類別的膠袋棄置量由首階段計劃實施前(2009年年中)的約6.6億個減至首階段計劃實施一年後(2010年年中)1.5億個,減幅非常顯著。

儘管首階段計劃初步取得成功,但其涵蓋範圍有限,在受規管的零售界別以外的零售類別內,膠袋的堆填區棄置量仍有上升。在2011年5月,政府就應否及如何擴大膠袋徵費計劃,展開了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整體而言,社會大眾支持擴大計劃的涵蓋範圍至整個零售業界,以進一步處理香港過量使用塑膠購物袋的問題。政府於2013年5月向立法會提交《201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經審議後,立法會於2014年3月通過《2014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並訂明於2015年4月1日正式全面推行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 《產品環保責任(塑膠購物袋)規例》(第603A章)則列明全面推行膠袋收費的執行細節。

首階段的實施詳情和統計數字,請按此處

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
自備購物袋

現階段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

現階段計劃自2015年4月1日在整個零售業界全面推行。相對首階段,現階段計劃有以下主要特點:

  •  在全港所有零售點禁止免費派發塑膠購物袋
  •  除豁免情況外,商戶派發膠袋每個須收費至少五毫
  •  因食物衞生理由使用塑膠購物袋可獲豁免收費
  •  所有膠袋,包括平頭膠袋須要收費
  •  由商戶保留膠袋收費

實施詳情請按此處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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