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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耕種及園圃設計比賽 -都市有機園圃」

全港中小學生有機耕種及園圃設計比賽

都市有機園圃

都市有機園圃海報
主辦機構:
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
環境保護署
香港愛護樹木協會
協辦機構: 教育統籌局
AEON吉之島教育及環保基金
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
贊助機構: 九龍金域扶輪社

 

比賽詳情:
1.   目標
    - 在學校設立有機園圃和進行堆肥。
- 積極鼓勵學生參與減廢活動及有機耕種。
- 提高師生們對種植農作物有關的環境問題的關注,及推廣有機園圃至社區。
     

2.

  比賽規則:
2.1   所有植物必須以有機方式種植。
2.2   每間學校作為一個參賽單位,並分成小學組及中學組。
2.3   參賽學校可按個別情況自由競逐各個獎項。
2.4   參賽學校應鼓勵教職員,學生及家長參與整個比賽,並在校內設立有機園圃。
2.5  

參賽學校應盡量以舊廢物品去設立園圃及製造有關工具和盛器,並必須進行堆肥

2.6  

建議參賽學校種植可食用的植物,例如蔬菜及草本植物。

2.7  

組成園圃的部份須具活動性,同時須於二OO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至五月四日在維多利亞公園足球場上指定的3 x 2平方米的地方,由師生們砌成園圃以進行評審及公開展覽。

2.8  

出席維多利亞公園堆砌園圃活動的參賽學校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九至三十日必須遞交一包重100克的校園自製堆肥連同相關相片給評審大會。此乃參與整個比賽最低要求,必須符合

2.9

 

參與競逐「最佳堆肥製作獎」的學校必須撰寫一份堆肥工作簡報,連同相關的資料、相片及堆肥樣本一併遞交。

2.10  

參與競逐「最長作物獎」及「最重作物獎」的學校必須將參賽作物連同整棵農作物一併送到維多利亞公園參展

2.11

 

 

 

 

在比賽日到維園建立園圃的參賽學校可獲最高港幣八佰元的津貼,作為購買種子、用具及佈置之用,並跟單據實報實銷。請將單據蓋上校印連同校長或負責老師簽署,並清楚列出購買事項,以便核算。

 

在比賽後,請將已準備的單據於二OO四年五月十五日(星期六)或之前,連同相關資料遞交或寄交至下列地址

致:葉先生

環境保護署社區關係組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四十六樓4616室

信封面請註明「都市有機園圃比賽之津貼事宜

 

     
3.   比賽流程:
   
比賽推廣及接受報名(二OO三年九月)
截止報名日期:二OO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有機園圃工作坊及參賽學校進行籌備(二OO三年十月)
 

校內進行堆肥(二OO三年十一月)
 

校內進行有機耕種(二OO三年十二月至二OO四年四月中))
 

比賽評審及作品展覽(二OO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至五月四日)
     
3.1   參賽學校流程:
    i. 報名申請。
    ii. 老師參加有機園圃工作坊。
    iii. 為學生提供教育活動及講座,使他們了解有機耕種的優點及減少廢物的重要。
    iv. 在校內選擇適當地點製作堆肥及組織學生從家居或社區收集堆肥物料。
    v. 在校內師生們共同參與下制定設立有機園圃的計劃。
    vi. 因應園圃之設計而選購合適的種子種植。
    vii. 舉行活動去教導學生如何以舊廢物品去製造花盆及防蟲裝置。
    viii. 派發種子及有關物資給學生去種植及照料其生長。
    ix. 監督種植的進度。
    x. 因應種植的進度而對園圃計劃進行修訂。
    xi. 收集學生的盆栽並於校內進行園圃堆砌練習。
    xii. 於二OO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及三十日到維多利亞公園足球場堆砌園圃。
    xiii. 於比賽完結後,與學生分享獲益及感受。
     
4.   獎項安排:
獎項:參賽園圃分中學及小學兩個組別
4.1   最佳都市有機園圃大獎:中小學組分別設有冠、亞、季軍。
4.2   十項特別獎於中小學組分別設有一名。特別獎如下:
    1.轉廢為「機」大獎
2.最佳稻草人設計獎
3.最佳有機園圃設計獎
4.最佳堆肥製作獎
5.最佳香草獎
6.最佳蔬菜獎
7.最佳果實獎
8.最佳根莖獎
9.最長作物獎                                  
10.最
重作物獎                                     
     
5. 評審標準:
I.

最佳都市有機園圃大獎:中小學組分別設有冠、亞、季軍。

 

標準項目

備註

評分比重

1

製作堆肥*

 

此乃最低要求,必須符合。

2

在設計園圃上,舊廢物品之應用程度

根據轉廢為「機」獎標準

30%

3

有機園圃的外觀

根據主題設計及外貌

20%

4

有機園圃的設計及實行

根據水土保育、綜合蟲害管理、締造生態和植物功能的配合

30%

5

植物的生長情況

根據生長狀況,包括健康情況、葉色和型態

20%

* 注意:   每間參賽學校須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九至三十日在維多利亞公園足球場上砌成園圃時,遞交一包重100克的校園自製堆肥連同相關相片給評審大會(請把堆肥放在透明膠袋內)。
II.

十項特別獎於中小學組分別設有一名。

    1. 轉廢為「機」大獎 - 能有效將廢物善用於園圃
   

 

標準項目

評分比重

1

與園圃設計互相配合

20%

2

舊廢物品之應用程度

50%

3

整體外觀創意

30%

    2. 最佳稻草人設計獎
   

 

標準項目

評分比重

1

舊廢物品之應用程度

50%

2

整體外觀及創意

30%

3

整體實用性

20%

    3. 最佳堆肥製作獎 - 遞交堆肥種植報告書包括堆肥樣本、堆肥相片及堆肥工作記錄
   

 

標準項目

評分比重

1

堆肥箱設包括舊廢物物料的運用、實用性、整體外觀及創意

50%

2

參與人數及其廣泛性,例如合作性及參與級別

30%

3

堆肥質量 (成熟堆肥總重量、氣味、色澤)

20%

    4. 最佳有機園圃設計獎 - 有效將有機概念運用於園圃設計
   

 

標準項目

評分比重

1

主題設計

20%

2

水土保育

20%

3

綜合蟲害管理

20%

4

締造生態

20%

5

植物功能的配合

20%

    5 - 8.
   

 

標準項目

評分比重

最佳香草獎

生長狀況:

100%

最佳蔬菜獎

健康情況、葉色和型態

 

最佳果實獎

 

 

最佳根莖獎

 

 

    9. 最長作物獎
   

 

標準項目

評分比重

1

長度 (厘米) (參賽作物必須連同整棵農作物一併參展)

100%

    10. 最重作物獎
   

 

標準項目

評分比重

1

重量 (公斤) (參賽作物必須連同整棵農作物一併參展)

100%

6.   比賽安排:
6.1  

 

學校園圃的面積爲3 x 2平方米,而花卉及佈置物料由參賽學校自備,並不得採用人造花卉和植物。

6.2  

各參賽學校須自行安排運送園圃作品往返維多利亞公園足球場。

6.3  

各參賽學校須自備防水布或帳篷用作覆蓋3 x 2平方米的學校園圃。

6.4  

各參賽學校須於二OO四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至下午七時園圃作品送往維多利亞公園足球場,並於當日及翌日的上午十時至下午七時堆砌園圃。各參賽學校應跟據其園圃編號在指定位置堆砌。園圃編號及場地平面圖將於稍後通知各參賽學校。

6.5  

參賽學校須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九至三十日在維多利亞公園足球場上砌成園圃,並遞交一包重100克的校園自製堆肥及相關相片給評審大會(請把堆肥放在透明膠袋內)

6.6   各參賽學校須預備一份告示概述學校園圃的理念,並放置在學校園圃範圍內的當眼處告示的大小須是一張A4 (210mm x 297mm)並已過膠。告示內容必須包括學校名稱、園圃編號(供大眾投票)和有機園圃的構思及設計                                                   
6.7   參與競逐「最佳堆肥製作獎」的學校必須撰寫一份堆肥工作簡報,連同相關的資料、相片及堆肥樣本一併遞交。
6.8 參與競逐「最長作物獎」及「最重作物獎」的學校必須將參賽作物連同整棵農作物一併送到維多利亞公園參展。
6.9 「都市有機園圃」比賽評審工作將於五月一日上午在維多利亞公園進行,優勝學校名單將顯示於場內報告板上。而比賽頒獎禮將於同日下午三時正在維多利亞公園三號足球場舉行。敬請各得獎學校代表準時於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到達會場,以便安排領獎。當日活動除頒獎禮外,還有「有機種植」展板展覽、有機生活講座、台上問答遊戲和攤位遊戲。
6.10

「都市有機園圃」將於下列時間作公開展覽:

日期:      五月一日日上午十時正至下午六時 及

  五月二日日上午十時正至下午六時

地點:      維多利亞公園二至三號足球場

6.11 在展覽期間,學校請自行安排人手向入場人士解釋學校園圃的理念。若展品有任何損壞,本會概不負責。
6.12

所有參賽學校須於下列時間內往維多利亞公園足球場取回參賽園圃作品。

日期                                       時間

五月三日                  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五月四日                  上午九時至上午十二時。

6.13

在比賽日到維園建立園圃的參賽學校可獲最高港幣八佰元的津貼,作為購買種子、用具及佈置之用,並跟單據實報實銷。請將單據蓋上校印連同校長或負責老師簽署,並清楚列出購買事項,以便核算。比賽後,請將已準備的單據於二OO四年五月十五日(星期六)或之前,連同相關資料遞交或寄交至下列地址

致: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