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環保署公布十二月份檢控數字
十二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污染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七十九宗。
其中有二十四宗個案是違反《噪音管制條例》、二十二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二十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而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的則有十三宗。
法庭最高判罰款額為十萬元。
一間建築公司因排放廢物或污染物於西部緩衝區水質管制區,上月被判罰款十萬元。
完
二○○一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二)
最近修訂日期: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