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環保署公布四月份檢控數字
四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污染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一百 ○一宗。
其中有三十七宗個案是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三十二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十五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十五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而違反《保護臭氧層條例》的則有兩宗。
法庭最高判罰額為七萬五千元,一間公司因未持有有效建築噪音許可證而使用機動 設備,上月被判罰款七萬五千元。
完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二)
最近修訂日期: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