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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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多付一毫有助淨化海港
 

 

環境保護署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提交污水處理收費計劃的檢討結果,並建議以和漸進的方式落實污染者自付的原則,由社會大眾分擔污水處理的日常運作成本。

政府致力盡快落實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工程。環保署發言人說:「現時港島北部部分及西部地區每天仍有四十五萬噸污水未經有效處理便排放到維港;這是難以令人接受的。盡快落實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工程,會令這種情況不再發生。」

政府會為計劃第二期甲承擔八十億元的建造費用,以及承擔其他新的污水處理項目的建築費用。但按照污染者自付原則,市民及工商業應分擔日常營運成本。為達致收回成本的最終目標,檢討建議十年內把成本收回率提高至約八成。

發言人說:「這表示排污費會逐步調整,但仍會維持在市民可以應付的水平內,以及全球來說較低的水平。現時住宅用戶平均每月繳付約十一元排污費。明年須繳付約十二元,後年約十三元。而十年後則須繳付約二十七元。大多數家居用戶每年多付的排污費,平均每天不足一毫。」

「對已發展的經濟地區來說,香港的排污費屬於相當低的水平。計入排污費調整後,二零一六/一七年度的排污費(平均每月繳付二十七元)仍遠低於其他相近發展程度的城市的水平。現時九成的住宅用戶每月繳付不多於二十元的排污費。」

「就對低收入住戶的可能影響而言,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受助人會得到保障,因為他們可獲得津貼以繳付排污服務費用開支。」

有關建議對工商業的影響同樣是和。以餐飲業為例,八成餐飲業用戶現時每月繳付不多於五百元排污費。計劃實施後首年,用戶每月只須多付約四十六元,佔其營運開支一個很少的部分。

發言人說:「建議的調整符合污染者自付的原則。污水處理收費計劃在一九九五年推出時,我們看到住宅用戶的平均的用水量減少。我們期望透過現時建議,能提供誘因,鼓勵市民節約使用寶貴的資源。」

儘管提出了調整排污費的建議,政府不會減少用於污水處理的營運開支。在未來十年,由公帑補貼的污水處理費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從增收排污費中獲取的額外收入,主要會用作營運新設施。這些是政府在承擔巨額資本開支以外額外作出的。

發言人說:「若每人都出一分力,將有助於改善海港的情況,每年可以在維港舉行渡海泳和國際龍舟賽等活動。此外,我們可有足夠資源營運新設施,以改善本港海域和河流的水質。」

工商業附加費亦已初步檢討。建議包括提供誘因鼓勵相關行業採取措施控制污染,並測量相關行業的污水濃度,以更新各相關行業的污水濃度水平。預期調查在十二個月內完成,並以此為基礎評定各相關行業的工商業附加費的水平。

環保署將在明年一月五日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若有關建議得到立法會及市民的支持,立法程序可望在明年上半年完成,而首次的排污加費將隨後實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