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 環保署截獲電子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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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

環保署截獲電子廢物


環境保護署在警方及海事處的協助下今日(三月七日)採取行動,截獲一艘停泊在柴灣公眾貨物起卸區的內地貨船,船上約有四千部陰極射線管的廢電腦顯示器。
 
環保署發言人說,環保署人員在接獲情報後,今日檢查該艘船隻,在船上發現該批電子廢物。環保署巳找到有關電子廢物的貨主,並作進一步調查。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廢陰極射線管是一種受管制的有害廢物。越境移運廢陰極射線管是受《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所監管。

任何人士未持有環保署發出的許可證而進出口有害電子廢物,即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在今日的行動中,環保署人員同時截獲兩個載有懷疑化學廢物的貨櫃,貨物正在裝卸到停泊在柴灣公眾貨物起卸區的船隻上。這些化學廢物大部分是有陰極射線管的廢電腦顯示器和廢電視機。

根據《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任何人士產生或引致產生化學廢物都必須向環保署登記為化學廢物產生者。 已登記的廢物產生者必須妥善包裝、標識及存放其化學廢物,並且延聘持牌的化學廢物收集者將其化學廢物移去或運走。

發言人說,違例者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他補充說,環保署會繼續進行調查,並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2007年3月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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