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六年十一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執行的管制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 54 宗。 被定罪的個案中,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有九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有九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有33宗;另有三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 一家公司因不依照建築噪音許可證上所列條件使用機動設備,分別在兩宗個案中各被罰款兩萬元,為十一月錄得罰款額最高的個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