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環境保護里程碑

香港環境保護里程碑

           
  • 2010
    • 2010年
      公眾的環保意識
      - 延續「綠色香港 我鍾意!」宣傳運動,製作兩輯全新的宣傳短片,以宣揚逆轉氣候變化及低碳生活。
      - 與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環保會)、極地博物館基金、香港天文台及香港科學館合辦逆轉氣候變化大行動 — 「全球暖化與氣候異變」講座系列。
      - 為慶祝世界環境日,與環保會、極地博物館基金、香港天文台及香港科學館合辦「全球暖化與氣候異變」講座,並推出一套環保教育影碟免費派發給中小學生,生動講解全球暖化的災難性後果。
      - 聯同環保會及氣候組織推出《低碳生活@香港》叢書系列。系列一套四冊,以公眾為對象,主題分別為環保新生代、低碳經濟、環保家居和綠色城市生活。
       
      空氣
      -
      提交《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草案》供立法會審議,以立法規定司機停車後必須關掉引擎。
      -
      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汽車燃料) 規例》,收緊汽車燃料標準至歐盟五期規定。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汽車燃料) 規例》關於規管汽車生化柴油的規格及標籤要求。
      -
      推出資助計劃鼓勵車主購買污染度較低的新型商業車輛,取替他們的歐盟二期柴油商業車輛。
      - 完成本地渡輪試用超低硫柴油的試驗計劃。
      - 就建議管制非路面流動汚染源的廢氣排放,完成持份者諮詢。
      -
      頒布第二份技術備忘錄把電力行業自2015年起的排放總量上限再進一步削減,減幅為首份技術備忘錄的34%至50%不等。
      - 續發南丫發電廠的指明工序牌照,並繼續依技術備忘錄訂明排放上限。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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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階段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將於18個月寬限期屆滿後在2011年9月開始全面實施。此計劃涵蓋空調機、冷凍器具、慳電膽、洗衣機和抽濕機,訂明產品必須貼上能源標籤,為消費者提供產品的能源效益資料。
      -
      《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獲通過。條例旨在規定須遵守由機電工程署發出,關於四類屋宇裝備裝置能源效益及能源審核的《守則》。該等裝置包括空調、電力、升降機及自動梯以及照明裝置。預計在新建樓宇實施有關建議後,首10年可節省28億度電。
       
      環境評估與規劃
      - 「第一期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環評報告獲通過。
      - 「龍鼓灘燃氣供應項目」環評報告獲通過。
      - 「在香港發展一個100兆瓦海上風力發電場」環評報告獲通過。
      - 「南港島綫(東段)」 環評報告獲通過。
       
      廢物
      - 為妥善處理廢電器電子產品,我們就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進行了公眾諮詢。
      - 舉辦「月餅包裝管理分享會」,與業界分享綠色包裝和印刷的最新發展和資訊,以及進一步推廣月餅包裝的良好管理作業操守。
      - 立法會批准《廢物處置(醫療廢物)(一般)規例》和《廢物處置(醫療廢物處置的收費)規例》,藉此加強管制醫療廢物並徵收在廢物處置設施棄置醫療廢物的費用。
      - 「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的覆蓋人口增至80%,達到《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 所定的指標。共1 637個屋苑/住宅樓宇及700條鄉郊村落參與計劃。
      - 建於已修復佐敦谷堆填區的康樂公園正式啟用。佐敦谷公園為市民提供無線電遙控模型車賽車場、園藝教育中心、社區園圃、兒童遊樂場、長者健身角及緩跑徑等設施
      - 建於已修復牛池灣堆填區的康樂公園全面啟用(該公園的第一期於2009年8月啟用)。牛池灣公園為市民提供射箭場、緩跑徑、長者健身角、兒童遊樂場及籃球場等設施。
      -
      簽署污泥處理設施的設計、建造和營運合約。設施將採用最先進的高溫焚化技術,每日處理量為2000公噸污泥。
       
      水質
      - 「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前期消毒設施在昂船洲污水處理廠開始運作。
      - 「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再獲79億元撥款,用於改善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及八所位於港島的相關初級污水處理廠,項目總撥款達172億元。
      - 展開「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乙的檢討研究。
       
       
      顧客服務及合作夥伴
      - 與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合作開辦建築地盤環保主任培訓課程。
      - 為多個工商業界舉辦「環保法規推廣計劃」工作坊,提供平台予各業界領袖與先鋒分享實踐環保營商的成功經驗和作業方法。該計劃在2009年4月展開,迄今合共舉行了九場研討會及工作坊。
      -
      實施經修訂的《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分階段擴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的管制範圍,涵蓋汽車修補漆料/塗料、船隻和遊樂船隻漆料/塗料、黏合劑及密封劑。
      - 與荃灣區內相關的社區組織協作,為荃灣區食肆舉辦「環保食肆工作坊」,推廣環保法規及就區內環保問題提出建議。
      - 與香港理工大學合作開辦建築地盤環保主任培訓課程。
      - 與優質旅遊服務協會及香港餐務管理協會合辦「綠色經營 共享雙贏」研討會,向飲食業界和零售界別宣揚環保法規要求。
      - 促成香港餐飲聯業協會及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合作,助其推展由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撥款的「優質餐飲業環保管理計劃」,並加入督導委員會提供技術意見與支援。
      - 在兩個中小型汽車維修車房商會及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的恊助下,為環保親善大使、業界人士及其他持份者舉辦了一個研討會,分享汽車維修、設計及環保法例的知識。
      - 配合中國環境保護部的培訓計劃,接待其轄下環境監察局的兩個訪港代表團,分享香港在執行污染管制法規方面的經驗。
       
      跨境與國際合作
      -
      「清潔生產伙伴計劃」推展擴大支援範圍,同時為珠三角地區的港資工廠提供減控污水排放的專業意見及技術支援。
      -
      主辦「香港C40論壇」以推動「低碳城市•優質生活」。
      -
      頒授「粵港清潔生產伙伴」標誌予第二批港資企業,表彰他們在清潔生產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
      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協辦「國際環保博覽」。
      -
      「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行動綱領」完成公眾諮詢。
       
      自然保育
      -
      立法會通過《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條例》及其附屬規例,以實施《生物多樣性公約》的《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管制向環境釋出基因改造生物。有關法例將於2011年3月1日生效。
       
      可持續發展
      -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社區外展計劃項目在荃灣舉行。
      -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舉行「共建未來:可持續發展的營商之道」研討會。
      -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向政府提交「優化建築設計 締造可持續建築環境」社會參與過程報告,並作出建議。
      - 第七輪可持續發展基金撥款申請共有五個項目獲批資助,撥款總額為540萬元。
      - 可持續發展基金開始接受第八輪撥款申請。
      - 政府就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提交的「優化建築設計 締造可持續建築環境」社會參與過程報告作出回應。
      -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議決在2011-2012年就氣候變化相關事宜進行新一輪社會參與過程。
       
       
  • 2000年代
    • 2009
      公眾的環保意識
      - 獲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撥款4.5億元的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正式推出。
      - 為慶祝2009世界環境日,攜手與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環境保護局製作以低碳生活為主題的漫畫。
      - 為鼓勵學校實行現場派飯,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撥款5,000萬元資助學校進行相關工作。
      -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轄下節能項目審批小組開始接受非政府機構進行節能項目的資助申請。
       
      空氣
      - 完成檢討香港空氣質素指標和發展長遠空氣質素管理策略的顧問研究。
      - 本地渡輪開始試用超低硫柴油。
      - 修訂1987年《空氣污染管制(指明工序)規例》,將環境工程界別列入該規例下的「合資格工程師」。
      - 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擴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的管制範圍,涵蓋汽車修補漆料/塗料、船隻和遊樂船隻漆料/塗料、黏合劑及密封劑。
      - 完成為期四個月的諮詢,就建議的新空氣質素指標和可達致新指標的一籃子改善空氣質素措施聽取公眾意見。
      - 修訂《保護臭氧層(含受管制物質產品)(禁止進口)規例》,禁止範圍由原先含有氟氯化碳(CFCs)的受管制產品擴大至含有氟氯烴(HCFCs)的冷氣機等,此外並禁止進口含有CFCs的計量吸入器和含有HCFCs及溴氯甲烷(BCM)的滅火器。
      - 續發青山發電廠、龍鼓灘發電廠和竹篙灣發電廠的指明工序牌照,並訂明排放上限。
       
      能源
      - 批准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延長大亞灣核電站供電合約的年期,由2014年起延期20年。
      - 全面實施「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首個階段。
      - 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草案》,以強制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
       
      環境評估與規劃
      -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環評報告獲得通過。
       
      噪音
      - 《噪音管制條例》的擴大指定範圍開始生效,進一步保障社區居民免受建築噪音影響。
       
      廢物
      - 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污泥處理設施項目撥款。
      - 《產品環保責任條例》下首個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正式實施。
      - 舉行「廢物源頭分類計劃論壇暨頒獎典禮2009」。
      - 完成「新界東北堆填區擴建計劃」改劃土地用途。
      - 為污泥處理設施項目進行招標。
      - 達至共1 256個屋苑/住宅樓宇參與「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超越2009年1 140個屋苑/住宅樓宇的目標,參與人數佔全港人口67%。
      - 化學廢物處理中心的延續合約展開,以繼續營運處理中心,並進行相關的改善工程。
      - 完成並公開發表第一期有機廢物處理設施的環評研究。
       
      水質
      - 展開「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污水輸送系統的建造工程。
      - 獲城市規劃委員會轄下的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在作出一些調整要求後,同意修改昂船洲分區計劃大綱圖的有關建議,以容納「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乙的地底生物污水處理廠。
      - 「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前期消毒設施的建造工程圓滿竣工。
       
      顧客服務及合作夥伴
      - 支援香港建造商會編製「建築地盤環保最佳實務指引2009」。
      - 委任汽車維修業環保親善大使,推廣環境保護訊息。
       
      奉公守法
      - 推出「環保法規推廣計劃」,提高本地工商業界的環保意識,並協助業界遵守甚至超越環保法規的要求。
      - 規定所有工務工程的夾斗車必須設有防塵機動蓋掩。
       
      跨境與國際合作
      - 公布2008年的「粵港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控網絡監測結果報告」。
      - 加入C40電動車督導委員會。
      - 舉辦清潔發展機制能力建設研討會,由香港及中央政府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專家向公眾及企業作有關的介紹。
      - 簽訂《粵港環保合作協議》,通過加強合作和完善合作機制,打造「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
      - 與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共同推出「粵港清潔生產伙伴」標誌計劃。
      - 公布2009年上半年的「粵港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控網絡監測結果報告」。
      - 與廣東省環保廳共同開展珠江三角洲2010年後空氣污染物減排安排研究。
      - 頒授「粵港清潔生產伙伴」標誌予首批港資企業,表彰他們在清潔生產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 公布《港資企業在中國內地開展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補充說明》。
      - 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參與2009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
       
      可持續發展
      -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展開「優化建築設計 - 締造可持續建築環境」社會參與過程。
       
       
       
      2008
      公眾的環保意識
      -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獲得10億元注資。基金選定優先推行的計劃範疇,包括在促進能源效益、自然保育及減少廢物方面具示範及推廣作用的小型工程項目。
      - 推出「2008香港環保卓越計劃」,以鼓勵業界實踐環境管理,並藉此表揚對環保作出貢獻的公司及機構。該計劃融合了三個由政府推動的環保獎項 ,分別為:「香港環保企業獎」、「明智減廢計劃」及「香港能源效益獎」。
      - 環保署與香港大學合辦的龍虎山環境教育中心開幕。
      - 在堅尼地城社區綜合大樓開設環保展覽角,透過多媒體設施向公眾傳遞環保信息。
      - 與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合作推出第四代三色分類回收箱。
       
      空氣
      -

      完成有關建議立法規管停車熄匙的公眾諮詢,並參考諮詢結果以修訂建議方案。

      -

      推出環保汽油私家車稅務寬減計劃。

      -

      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訂明發電廠2010年起的排放總量上限,並容許發電廠可以使用排放交易作為符合該上限的另一個方法。

      -
      全面寬免歐盟V期車用柴油的稅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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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長更換歐盟前期柴油商業車輛的一次性資助申請期限,由2008年9月30日延至2010年3月31日(與歐盟I期柴油商業車輛的期限相同)。
      -

      2008年《空氣污染管制(燃料限制)(修訂)規例》正式生效。

      -
      在七年的指明期間屆滿後,全面實施《空氣污染管制(乾洗機)(汽體回收)規例》,以進一步減低乾洗機中殘餘四氯乙烯之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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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頒布《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技術備忘錄》,訂明發電廠2010年起三類指明污染物的排放限額數量。
      -
      續發南丫發電廠的指明工序牌照,引入一項新的安排以利便使用排放交易。
       
      能源
      -
      與兩家電力公司分別簽訂新《管制計劃協議》。
      -
      完成有關建議強制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的公眾諮詢。
      -
      制定《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第5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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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區政府與國家能源局簽署能源合作諒解備忘錄。
       
      環境評估與規劃
      - 根據《電子交易條例》的要求,完成《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電子申請系統第一期的工程。
      - 在《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網頁內設立「三維環評」的資料庫,以立體模型顯示主要的環評內容。
      - 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中環及灣仔繞道和西港島線的環評報告獲通過。
       
      噪音
      -

      立法會通過擴大《噪音管制條例》下指定範圍的覆蓋面積,為社區居民提供保障,減少受建築噪音的影響。

       
      廢物
      - 完成第一期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的選址研究,揀選了兩個可能的選址作進一步的工程及環評研究。
      -
      支持電腦業界推出「電腦回收計劃」。
      - 首次舉辦「工商業廢物源頭分類研討會暨證書頒發典禮」,超過200幢工商業樓宇獲頒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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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燈飾業界推出「慳電膽回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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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界東南堆填區擴展計劃」環評報告獲通過。
      -
      展開有關「新界東北堆填區擴展計劃」的土地改劃程序。
      -
      立法會制定《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第603章)。
      -
      動物廢料堆肥廠投入運作,開始處理2008年奧運會及殘疾人士奧運會馬術比賽期間馬廄所產生的廢物。
      -
      在九龍灣綜合廢物回收中心的試驗堆肥廠試行處理廚餘廢物。
      -
      展開第一期有機廢物處理設施的工程及環評研究。」。
      -

      舉行「廢物源頭分類論壇暨頒獎典禮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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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業界推出「酒店業玻璃樽回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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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開第一期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的工程及環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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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環保責任(塑膠購物袋)規例》提交立法會以「先審議,後刊憲」的形式審議。
      -
      實施經修訂的《建築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規例》,規定所有新建住用建築物及綜合用途建築物的住用部分須在每一樓層設置垃圾及物料回收室,方便居民參與廢物源頭分類。
      -
      展示「污泥處理設施」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以供公眾查閱。
      -
      在年底前招募了996個屋苑/住宅樓宇參加「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高於目標的920個,佔全港人口約53%。
       
      水質
      -

      展開「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昂船洲污水處理廠的前期消毒設施之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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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開「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乙的共用土地研究。
      -
      「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建造和營運環評報告獲通過。
      - 就批核建造「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工程污水輸送系統的法定地役權刊憲。
       
       
      顧客服務及合作夥伴
      - 在環保署協助下,香港建造商會制定及發布了環保工地座談培訓講義。 
      - 為餐飲業界制訂「環保食肆」光碟,內容包括最新修訂的環保指引及技術資料。
      -
      支持由香港餐飲聯業協會主辦的「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 – 油煙控制支援計劃」。協會並於月內舉行了閉幕典禮暨技術指南傳媒發布會。
      - 環保署與房屋署合作制定工程合約標準規格,規定房屋署所有新建築項目均須使用優質機動設備類型的發電機及非鎢絲節能工地照明設備。
      -
      推出「精明企業環保錦囊」的最新修訂電子版,以推動本地工商業界符合環保法例要求。
      - 編制一隻匯集所有已刊發環境管理工具的「企業環境管理」資源光碟。 
      - 舉辦汽車維修業夥伴計劃聯絡座談會,旨在提升業界的環保知識,及加強環保署與業界的聯繫。 
       
      奉公守法
      - 實施《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規管非除害劑有毒化學品的進口、出口、製造和使用,當中包括《斯德哥爾摩公約》及《鹿特丹公約》內列明的該等化學品。 
      - 規定所有汽油站必須配備第II期氣體回收系統,以收集車輛加油時釋放的汽油汽體。 
       
      跨境與國際合作
      -
      公布「珠江三角洲空氣質素管理計劃中期回顧研究報告」。
      - 
      為香港的氣候變化影響進行全面研究。
      -
      公布2007年的「粵港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控網絡監測結果報告」。
      - 
      推出為期五年的「清潔生產伙伴計劃」。
      -
      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實施安排》,促進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活動在香港境內的有效開展。
      -
      根據《斯德哥爾摩公約》的規定,向中央政府遞交首份成效評估報告,以納入全國報告。
      -
      推出本港首部為建築物進行「碳審計」的指引,並啟動「綠色香港•碳審計」活動。
      -
      行政長官與廣東省省長在廣州共同主持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一次會議,兩地政府同意共同打造一個「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
      -
      關於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採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延伸至香港特區。
      -
      公布2008年上半年的「粵港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控網絡監測結果報告」。
      - 與澳門政府訂立「港澳環保合作定期會議安排」,加強兩地合作。 
      - 與深圳市環境保護局簽訂《加強深港清潔生產工作合作協議》。 
       
      自然保育
      -
      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至零九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將考慮設立地質公園。
      -
      香港第24個郊野公園 - 北大嶼郊野公園(擴建部分)開幕。
       
       
      可持續發展
      -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向政府提交「更佳空氣質素」社會參與過程報告,並作出建議。
      -  第五輪可持續發展基金撥款申請共有八個項目獲批資助,撥款總額為728萬元。
      -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社區外展計劃的第五個項目在大埔舉行。

      -

      可持續發展基金開始接受第六輪撥款申請。

      -

      政府就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提交的「更佳空氣質素」社會參與過程報告作出回應。

       
       
      2007 年
      一般項目
      - 政府總部於2007年7月1日改組,環境局成立。
       
      公眾的環保意識
      - 播放「世界環境日2007」一小時電視特輯,透過「節能上班輕裝騷」宣揚節約能源及輕裝上班的訊息。  
      - 推出「綠色香港我鍾意!」運動,鼓勵公眾實踐綠色生活。  
       
      空氣
      -

      發布二OO六年的「粵港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控網絡監測結果報告」。

      -

      推出環保汽油私家車稅務寬減計劃。

      -

      推出更換歐盟前期及歐盟I期柴油商業車輛為符合最新法定排放標準的商業車輛資助計劃。

      -
      委托顧問公司進行研究,全面檢討本港的空氣質素指標及制定長遠的空氣質素管理政策,以達至新的空氣質素指標要求。
      -
      在續發青山發電廠的指明工序牌照時,進一步收緊污染物的總排放量,以確保電廠能適時達到2010年的減排目標。
      -

      發布二OO七年上半年的「粵港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控網絡監測結果報告」。

      -
      在香港舉辦第九屆「珠江三角洲空氣質量監測技術研討會」。
      -
      展開「停車熄匙」的公眾諮詢。
      -
      為歐盟V期柴油提供優惠稅率減至每公升0.56元,為期兩年。
      -
      在續發龍鼓灘發電廠的指明工序牌照時引入一項新的排放抵銷安排,使電廠透過增加天然氣發電達至更大的減排效果
      -
      就建議強制規定工商業工序使用超低硫柴油或較潔淨柴油事宜,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
       
      能源
      -
      向立法會提交《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草案》。
      -
      展開強制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建議的公眾諮詢。
       
      噪音
      -

      已就擴大《噪音管制條例》下設立的「指定範圍」的覆蓋範圍諮詢相關人士。而「指定範圍」能就建築噪音的滋擾,為社區提供更好的保障。

      -

      為駕駛者、車主及車輛維修技術員發出有關良好駕駛習慣及車輛妥善維修保養的指南,以減低道路交通噪音。

       
      廢物
      - 展開「新界西堆填區擴建計劃」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
      新界東北堆填區沼氣場外應用計劃開始輸氣。
      - 批出環保園首批租約。
      -
      就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建議方案獲得市民的廣泛支持。
      -
      舉行廢物源頭分類研討會暨頒獎典禮。
      -
      與電腦業界達成共識,將成立一個自願性電腦回收計劃。
      -
      展開「污泥處理設施」工程項目進行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
      推出減少廢物的專題網頁及「香港二手物品交易」平台。
      -
      發出學校推行「環保午膳」指引。
      -
      推出「工商業源頭分類計劃」。
      -

      完成「新界東北堆填區擴建計劃」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
      就《廢物處置(化學廢物處置的收費)規例》(第354J章)附表1和2訂明的收費作出的調整生效。
      -
      與燈飾業界達成共識,將成立一個自願性慳電膽及光管回收計劃。
      -
      《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草案》刊憲。《條例草案》為在香港實施生產者責任計劃提供法律基礎,並以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作為《條例草案》下的首個計劃。
      -
      招募了766個屋苑/樓宇參加「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
       
      水質
      -

      當局取得立法會同意,分十年調整排污費,以落實污染者自付原則。排污費的第一期增加將會在2008年4月1日實施。

      -
      公布一套「按風險釐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標準」作為本地新的土地污染評估及整治標準。
      -
      展開「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昂船洲污水處理廠擴建和改善工程、以及相關初級污水處理廠的改善工程之設計及規劃。
      - 在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建造和營運前期消毒設施的環評報告獲通過。
      - 在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建造前期消毒設施的撥款申請獲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支持。
       
      環境評估與規劃
      - 發布首個立體環評視像工具,供市民在工程項目環評報告的法定公眾查閱期內,透過互聯網查閱。
      - 協助規劃署完成為「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進行的策略性環境評估研究。
       
      顧客服務及合作夥伴
      - 參與由香港餐飲聯業協會主辦的「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 – 油煙控制支援計劃」的開幕典禮。 
      - 與機場管理局於香港國際機場協辦「2007機場最佳環保措施比賽」,主題為空氣質素管理。 
      - 舉辦汽車維修業環保親善大使委任典禮,委任新一屆的環保親善大使。
      - 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李惠利分校)及兩個中小企汽車維修業商會的協助下,環保署舉辦了一個研討會,探討汽車維修業在環保方面的新挑戰。  
      -
      環保署與發展局合作研究並制定一套適用於本地的運泥車防塵機動蓋掩設計及技術規格。
      - 推出《精明企業環保錦囊》,推動本地工商業界符合環保法例要求,並舉行簡介會配合推廣宣傳。
      -
      環保署與香港建造商會合辦首屆建造業環保創意大獎,鼓勵業界以創新思維去克服本地特有的環境挑戰。
       
      奉公守法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分階段管制建築漆料/塗料、印墨及指定消費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並要求某些印刷機裝置管制排放物器件。 
      -  實施《2006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的部份條款,幫助發出廢物收集及處置牌照及加强執法。
       
      跨境與國際合作
      -
      公布「珠江三角洲火力發電廠排污交易試驗計劃」實施方案。 
      - 
      於《斯德哥爾摩公約》中國「國家實施計劃」啟動大會上介紹「香港特區實施計劃」,該次會議標誌著公約的實施階段正式在內地和香港特區展開。
      -
      頒布《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 
      - 
      香港特區環境局與廣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簽署《關於推動粵港兩地企業開展節能、清潔生產及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的合作協議》。
      -
      採納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在悉尼舉行經濟領導人會議上發表的「氣候變化、能源保障及清潔發展宣言」。 
      -
      成立「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加強協調各有關政策局和部門之間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 
      -
      加入C40城市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與成員城市緊密合作,對抗氣候變化。 
      -
      頒香港特區環保署與深圳市環保局簽訂《加強深港環保合作協議》。 
      -
      完成「珠江三角洲空氣質素管理計劃中期回顧研究」。 
      -
      完成「清潔生產技術支援試驗項目」,向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港資工廠推廣清潔生產技術。
       
      自然保育
      -
      對推行新自然保育政策的「管理協議試驗計劃」進行了檢討,並獲「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同意延續有關計劃。 
       
       
      可持續發展
      -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展開「更佳空氣質素」社會參與過程,邀請社會大眾就「高度空氣污染」日子應採取的措施、電子道路收費計劃及用電需求管理發表意見。 
      -  實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舉辦「空氣質素高峰會」,向相關人士匯報「更佳空氣質素」社會參與過程的結果,並綜合相關人士的回應,作出總結。
       
       
      2006 年
       
      公眾的環保意識
      - 以「為環境負責 我得 你都得」為「世界環境日2006」的主題,呼籲大眾支持減廢。
      - 推出「藍天行動」,鼓勵公眾積極參與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
       
      空氣
      -

      對重量不超逾2.5公噸的新登記車輛實施歐盟IV期廢氣排放標準。

      - 香港首個風力發電站開始運作。
      - 實施《2005年空氣污染管制(車輛減少排放物器件)(修訂)規例》,規定所有歐盟前期的重型柴油車輛(除長怠速車輛外)必須安裝認可減少排放物器件。
      -

      宣布於2007年初開展一項為期18個月的整體研究,檢討本港空氣質素指標和制訂長遠的空氣質素管理策略。

      -

      獲得中央人民政府原則上同意,將《蒙特利爾議定書》北京修正案延伸至香港。

      - 對重量超逾3.5公噸的新登記車輛實施歐盟IV期廢氣排放標準。
       
      噪音
      - 發表「處理香港道路交通噪音的全面計劃(擬稿)」諮詢公眾。
       
      廢物
      - 開始徵收建築廢物處置費。
      - 邀請有意在環保園開設環保及循環再造業務的機構提交意向書。
      - 第一次的「無膠袋日」在4月15日舉行。根據這次成功經驗 ,綠色團體在環保署的支持下,繼續在6月至12月舉辦每月「無膠袋日」。有十間大型零售連鎖店,包括三間大型超級市場 ,同意在2007年繼續自行舉辦「無膠袋日」。
      - 通過《2006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加強對棄置進口廢物的管制及為禁止從發達國家進口危險廢物的「巴賽爾禁令」提供法理基礎。
      - 將首批經「充電池回收計劃」回收的充電池(13公噸),運載到南韓一所回收設施循環再用。
      - 舉辦研討會讓物業管理界分享在屋苑推行家居廢物源頭分類的經驗,以及推出「住宅樓宇廢物源頭分類指引手冊」。
      - 展開環保園第一期的基建工程。
      - 批出環保園的管理服務合約。
      - 於20個屋苑推行為期三個月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試驗計劃,研究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按量收費的可行性。
      - 就着適用於香港一套新的「按風險而釐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標準」,對有關業界的諮詢大致完成。
      -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同意撥款1,000萬元,推行《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下的公眾教育計劃。
      - 環保園第一期首批用作回收再造指定物料的土地開始招租。
      - 成功招募497個屋苑/住宅樓宇(約200萬人口)參與「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
       
      水質
      - 展開「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隧道系統的規劃、勘測和設計工作。
      - 啟用一個以高級別處理的設施於北區進行使用再生水的示範計劃,並開始向特選用戶供應再生水。
      - 就落實執行《1972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公約/1996議定書》發出條例指南。
      - 公布根據污染者自付原則的增加排污費建議,為「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及其他污水處理設施的運作提供可持續的財政支持。
       
      環境評估與規劃
      - 按行政長官2005-06年度施政報告的承諾發出備忘通告,所有重大政府政策均須先經過環保角度的審視。通告列出指引及程序,供所有局/署在策劃可能有環境影響的政策建議時參照。
      - 在大型發展項目中首次使用立體環評工具,讓市民更能參與其中。
       
      顧客服務及合作夥伴
      - 與職業訓練局合作,為汽車維修業界舉辦一系列應用高效油漆傳遞環保噴鎗的工作坊。
      - 與機場管理局合作,在香港國際機場舉辦2005/2006年度機場最佳環保措施比賽 — 環保食肆。
      - 編制宣傳教育電腦光碟,向飲食業界推廣環保意識、法例及牌照要求和實用環保管理措施。
      - 與飲食業商會及相關團體協作,開展由工商貿易署中小企發展基金撥款的「為本地中小企飲食業改善油煙排放及污染支援計劃」。
      - 在灣仔修頓中心28樓開設一站式的行業環保支援中心,為各行各業提供有關環保法規、防止污染和環保管理工具的最新資料和建議。
      - 推出一個新的環保物業管理夥伴計劃網頁。
      - 編印「汽車維修業環保錦囊」資料單張,提倡環保作業。
       
      奉公守法
      - 根據修訂《廢物處置條例》及《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禽畜飼養的發牌)(修訂)規例》,在禁制區及限制區內全面禁止散養禽鳥。
      - 與香港建造商會及建造業訓練局聯辦建築地盤環境保護主任培訓課程。
      - 引進新的合約條款,規定所有公務工程均須使用超低硫柴油。
      -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乾洗機)(氣體回收)規例》,禁止洗衣店使用所有現存非密封型乾洗機。
       
       跨境與國際合作
      - 向立法會提交《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草案》。
      - 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計劃。
      - 香港與廣東省有關部門攜手批核「珠江三角洲火力發電廠排污交易試驗計劃」的實施方案。
       
       自然保育
      - 監察《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實施,使本港能夠全面符合《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規定。
       
      2005 年
      一般項目
      - 環境保護署和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轄下的環境科於4月1日正式合併。
      - 環境保護署與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簽訂關於空氣污染防治交流合作的安排。
       
      公眾的環保意識
      - 以「清新空氣,舒適城市」為「世界環境日2005」的主題,呼籲大眾停車熄匙及把空調溫度設定為攝氏25.5度。
      -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撥款500萬元資助私人屋苑推行「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
      - 參加由廣東省環境保護局舉辦的「泛珠三角區域環保工業展覽會」,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環保工業的合作
      - 配合「環保節2005」主題,首辦「全港舊電腦及電器回收日」及「零廢物」環保步行。
      - 推出一系列分別長一分鐘及半小時的電視節目,宣傳減廢的訊息。
       
      空氣
      - 實施經修訂的《空氣污染管制(油站)(汽體回收)規例》,規定油站須安裝汽體回收系統,在汽車加油時回收汽油汽體。
      - 資助須在停車後繼續保持引擎運轉的重型柴油車輛車主在歐盟排廢標準實施前安裝微粒消減裝置。
      - 推出「模擬汽車廢氣排放」的指引及引進美國加州Air Resources Board的先進汽車廢氣排放EMFAC模型。
      - 8月1日透過《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下指明工序牌照的續牌條款,向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的青山發電廠實施本港首套排放上限。
      - 向立法會呈交修訂規例,在2006年對登記輕型車輛實施歐盟四期廢氣排放標準。
      - 粵港政府於11月30日聯合啟動了珠三角區域空氣質素監測網絡,並每日發布各監測站的區域空氣質量指數。
      - 一項為鼓勵柴油小巴車主盡快轉用潔淨燃料小巴的資助計劃於12月31日完成,約55%的柴油公共小巴在計劃下已轉為石油氣小巴。
       
      噪音
      - 推行「優質機動設備」行政系統,推動使用更寧靜及環保的建築設備。
      - 首次在公眾諮詢應用三維視像技術闡明加設隔音屏障的效果,以加強公眾對噪音問題的理解。
       
      廢物
      - 展開全港性的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指標是 2010年前香港有八成人口參與計劃。
      - 展開一個全港性的充電池回收計劃,收集各類廢充電池。此計劃是三方夥伴計劃,包括業界、環保組織及政府共同推行自願性產品責任制的典範。
      - 小鴉洲低放射性廢物貯存設施投入服務。
      - 參與「明智減廢計劃」的機構超越1 000間。
      - 公布《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為香港制訂一套在2005年至2014年這十年期間管理都市固體廢物的整體策略。
      - 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開始實施。
       
      水質
      -

      行政長官在其施政報告演辭中宣布分階段推行「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目標是於2013年完成第二期甲工程。

      -

      開展為昂船洲污水處理廠提前興建消毒設施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 增加預留款項33億元作建設污水系統工程用途,其中13億元撥作鄉村排污工程。
      - 新一任行政長官重申政府打算分階段展開「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目標是於2013-14年完成第二期甲工程,以及提前於2008-09年完成其消毒設施。計劃最終能否落實,將取決於社會人士是否同意把污水處理服務的經常性開支從污水處理服務收費計劃中全數收回。
      -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1.665億元,以便就「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地盤勘測和隧道系統的設計。
       
      環境評估與規劃
      - 為實施策略性環評的人員舉辦兩次研討會(6月及12月)。
      - 首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代表團到環境保護署進行雙方協議的職員交流計劃。
      - 設立策略性環境影響評估網上知識中心及互動三維環境影響評估持績公眾參與機制。
       
      顧客服務及合作夥伴
      - 舉辦講座和推出為電機及電子業中小企而設的環境管理資訊及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支援套件。
      - 與香港大學協作,出版雙語的「環保冷水解凍法」。
      - 推出環保車房網頁(http://www.greengarage.com.hk)。
      - 於香港中央圖書館舉辦業界交流研討會,讓飲食業界相互分享推行環保食肆和實踐綠色管理的成功經驗及個案。
      - 於香港文化中心舉辦一系列名為「邁向環保食肆2005」的專題工作坊,為業界和相關團體提供海外與內地的防污技術及環保管理政策和實務的最新發展。
      - 舉辦汽車維修業環保親善大使委任典禮暨噴塗技術研討會。
      - 出版宣傳錄像光碟,向飲食業界推廣環保意識、法例要求和法規支援服務。
      - 推出新版的「食肆環保網」。
      - 更新為建造業和電機及電子業中小企推出的環境管理體系支援套件至ISO 14001:2004版本。
       
      奉公守法
      - 為強化工務工程的環保工作,實施「支付環境計劃」以訂立更詳盡的防污合約條款及引進獎勵措施。
       
      自然保育
      - 向立法會提交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草案,令本港全面符合《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規定。
      -

      推出生命週期能源分析軟件工具,用以評估建築物的物料和組件的生命週期成本和環保工作表現,以推廣可持續發展建築的概念。

      -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批撥462萬元予三個非政府機構,在鳳園和塱原推行保育管理協議試驗計劃,以加強保育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私人土地。
       
      2004 年
      公眾的環保意識
      - 完成全港18區舉行的「停車熄匙為環保」宣傳活動。
      - 舉辦「屋h三環奪保新紀元」(第八期)屋苑廢物回收運動,有1 420個屋苑參與。
      - 七間幼兒學校獲頒發「第一屆香港綠色幼兒學校獎 ─ 傑出表現獎」。
      - 舉辦「都市有機園圃」開放日,透過有機種植活動推廣減廢。
      - 在6月的週末舉辦一連串教育及宣傳活動以響應「香港世界環境日2004」,推廣「污染者自付原則」。
      - 推出「淨化海港計劃」的環保教育活動。
      - 與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合辦以「珍惜、愛護水資源」為主題的「全國大中小學生環保比賽」。
      - 與中國極地博物館基金及香港國際創價學會合辦「與自然對話」及環境保護展覽會。
      - 與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合辦「廢物源頭分類計劃」簡介會。
      - 慶祝「香港綠色學校獎」五週年紀念。
       
      空氣
      - 粵港兩地政府開始共同建立一個珠三角地區聯合空氣監測網絡,並合力制訂一套適合兩地使用的質量保證及管理工作手冊和籌辦定期的質量管理會議。
      - 完成為歐盟前期型號重型柴油車輛加裝微粒消減裝置的資助計劃。
       
      噪音
      - 修訂《噪音管制條例》,規定公司董事就屢犯的噪音違例事件承擔個人責任。
      - 在憲報刊登兩套防止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良好管理業務守則》。
       
      廢物
      - 與新界東北堆填區承辦商簽訂一份補充協議,輸出堆填氣體往堆填區外使用。
      - 晒草灣遊樂場 ─ 全港首個在已修復堆填區上興建的永久康樂設施開放予公眾使用。
      - 立法會通過《2003年廢物處置(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賦權於廢物處置設施實施建築廢物收費及加強管制非法傾倒廢物。
      - 推行「廢物源頭分類試驗計劃」,目的是在住宅樓宇每層設置廢物分類設施,方便居民在源頭將廢物分類,以及擴大可回收物料的種類,以進一步提高廢物回收量和減少棄置廢物。
      - 「明智減廢計劃」連續五年作為一項推動私人機構自發性減廢和回收的主要項目。今年獲頒「明智減廢標誌」的機構總數首次超越200間,達到203間。這些機構合共減少及回收廢物逾9萬公噸 ,大大節省了堆填區空間和處理費用。
      - 委聘顧問公司對香港的淤泥處理設施進行詳細可行性研究。
       
      水質
      - 啟動生物指標監測計劃以評估污染物對香港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
      - 就「淨化海港計劃」的未來路向作公眾諮詢。
      - 啟動香港海洋環境有毒物質監測計劃。
      - 中國正式確認《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公約》,並延伸公約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相應履行。
      - 開展「后海灣水污染管制聯合實施方案」第一次檢討。
       
      環境評估與規劃
      - 舉辦了一個推廣有關「公眾持續參與環評」新政策和全球首套「立體環評公眾參與工具」的聯合講座,約有250名來自不同界別的人士參加。
      - 推出「網上協助平台」,協助政府部門及政策局編寫環保工作報告,藉此改善報告質素。
      - 與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進行了首次的員工交流計劃,就有關環境影響評估事宜作出了專業交流。
      - 完成建造業及電機與電子業中小企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研究。
      - 舉辦講座及推出為建造業中小企而設的環境管理資訊及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支援套件。
      - 與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海南博鰲合辦中國首屆有關環評的國際論壇。
       
      顧客服務及合作夥伴
      - 推出加強內容的環保署網頁,內容編排和結構經過改良,方便公眾查閱資料,部分網頁更提供個人數碼助理(PDA)版本。
      - 為了表彰環保表現出眾的中小型汽車維修車房,本署與香港汽車修理同業商會及環保汽車維修同業協會首次合辦「環保車房選舉2004」,於2004年5月15日在將軍澳東港城舉行頒獎典禮。
      - 改良「環境保護互動中心」系統,方便公眾透過系統,在2005年於網上申請,繳費及收取牌照及許可證。
      - 推出行業環保支援熱線 ─「一站式」的資訊服務,為業界提供有關環保法例和管制標準的資料,以及實用指南作為參考。
       
      奉公守法
      - 為肯定日趨重要的行業夥伴計劃工作,地區污染管制科於2004年7月24日改名為環保法規管理科。而環保法規管理科亦從其它分科,接手多項全港性執法工作,包括海上傾倒物料、石棉管制、及廢物進出口管制等。
      - 中央檢控課擴展為中央檢控組,以接管部門所有檢控工作,確保與調查職能明確分工。
       
      2003 年
      公眾的環保意識
      - 聯同獅子會及英文中學聯會攜手舉辦「環保徵文比賽」,主題為「保護香港的天然資產:潔淨的維多利亞港」。
      - 完成「環保領袖計劃」,培訓一萬名相關人士成為環保領袖。
      - 舉辦「屋h三環奪保新紀元」(第七期),共有1 333個屋苑參與。
      - 舉辦「土生樹木種植比賽」,透過有機堆肥及護理土生樹木宣揚減廢 訊息。
      - 舉辦「齊踏步環保路 共創健康香港」主題的「世界環境日 2003」,共吸引約10萬人參與。
      - 推出第一屆「香港綠色幼兒學校獎」,旨在推動學校推行環保管理,共有超過110間幼兒學校參與。
      - 為中小學生舉辦「都市有機園圃比賽」,推廣有機種植及利用廢物材料的農場設計。
      - 粉嶺環境資源中心正式啟用。
      - 與香港迪士尼主題公園合辦「蟋蟀占美尼環保挑戰」獎勵計劃。
      - 舉辦標語創作及標誌設計比賽,鼓勵學生及公眾使用充電池。
      - 舉辦「香港環保節2003 - 中小企環保商機研討會」,推廣廢物回收及循環再造業。
      - 在全港18區推行「停車熄匙為環保」運動。
      - 推出「環保學校網頁」支援學校推行環保管理。
      - 慶祝灣仔環境資源中心十週年紀念。
       
      空氣
      - 中央人民政府簽訂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延伸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相應履行。
      - 展開「辦公室及公共場所的室內空氣質素檢定計劃」。
      - 「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對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質素管理計劃作出批核。
      - 立法規定四公噸或以下的歐盟前期柴油車輛安裝微粒消減裝置。
       
      噪音
      - 就推行《工作守則》防止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展開以良好管理守則為重點的諮詢工作。
      - 發出指引介紹「物業管理業處理裝修工程噪音的考慮因素」。
       
      廢物
      - 推行回收舊電器及電子設備試驗計劃,過去12個月共回收25 000部電器及電子設備、電腦及電腦周邊設備再用或循環再造。
      - 推行回收廢車胎試驗計劃,每月回收約230公噸廢車胎,用於製造填充道路基層及斜坡的輕質土力工程建築物料。
      - 為屯門38區回收園發展項目展開「環境影響評估及重新分配土地用途研究」。
       
      水質
      - 完成「大鵬灣水質區域管制策略研究」,與深圳當局聯合制訂大鵬灣區域水質管理策略。
      - 完成監察香港海洋污染的生物指標系統的發展研究。
       
      環境評估與規劃
      - 製作環保署《策略性環境評估手冊》暫行版,宣揚在區內推行策略性環評的重要性。
       
      顧客服務及合作夥伴
      - 向飲食業東主、營辦商、經理及主要相關人士派發內含教育材料的2003年座檯月曆。
      - 針對「環保物業管理計劃」推出「環保物業」網頁。
      - 獲工商服務業推廣署贊助,推出「環保建築典範」及「環保建築設備」網頁。
      - 與香港建造商會合辦「透過規劃與監管共建環保建造業」環保講座。
      - 擴大一站式「食肆諮詢櫃檯」的服務範圍,為飲食業提供特別單元培訓、「與顧問會面」服務,以及制訂環保食肆標準及準則。
      - 與香港理工大學合辦「建造業環保證書」短期課程。
      - 在食肆聯會、物業管理公司、香港電台第一台及義務工作發展局支援下,在中秋節過後的兩個週末推行「月餅盒回收試驗計劃」,共回收約25 000個月餅盒。
      - 與香港建造商會合辦「環保建築守則 - 人人有責」環保講座。
      - 與中華廚藝學院合作推行為期六個月的「節約用水計劃」,旨在協助飲食業節約用水。
      - 主持「環保物業管理計劃 - 2003年經驗分享研討會」。
      - 推出《汽車維修業環保指南》(連視像光碟),正式與汽車維修業各商會展開合作計劃,協助業界成員遵守環保法規。
      - 推行14天快速處理建築噪音許可證申請程序。
       
      奉公守法
      - 參與「全城清潔策劃小組」統籌的行動,與其他政府部門協力改善社區環境衛生,重點打擊非法傾倒廢物、破水管、後巷非法排污、非法接駁雨水渠及化糞池失修等衛生問題。
      - 環保署地理信息系統污染投訴管理數據庫於2003年7月在美國聖地牙哥舉行的「第23屆年度ESRI國際用戶大會」榮獲地理信息系統特別成就獎。
      - 發表「環保署檢控政策聲明」,確保負責環保檢控工作的部門檢控人員秉持公正,決策方針一致,同時加強資訊透明度,讓公眾更了解檢控的程序。
       
      2002 年
      一般項目
      - 參與首屆「亞太經合組織海洋事務部長會議」。
      - 與廣州、深圳、珠海、澳門、東莞及中山環保機關合辦「世界環境日」的慶祝活動。
      - 舉辦2002年「香港環保企業獎」。四項大獎分別為:環保辦公室 (大型機構)、環保辦公室 (中小型企業)、環保物業管理 (私營房屋)及環保實踐創意獎。
      - 環保署舉辦為期三天的展覽,回顧香港過去25年的環保進程與成就。
      - 加拿大環境部、香港環保署與中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聯辦「城市核心地帶的智能發展、生態系統管理及規劃」研討會,是次研討會假山東省舉行。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代表團 (包括環保署代表) 前赴南非約翰內斯堡出席「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
      - 參加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舉辦的「持久性有毒物質地區性評估」亞洲地區會議。
      - 舉辦環保節,主題為「減少廢物」、「清新空氣齊共享」及「保護水資源」。
       
      公眾的環保意識
      - 舉辦第三屆「香港綠色學校獎」,全港共有178間中小學參與計劃。
      - 舉辦「屋h三環奪保新紀元」(第六期),與社區團體合作推廣廢物回收計劃,全港共有150萬戶參與,這些家庭分別來自1 200個公共及私人屋苑。
      - 開設「環保教育及資訊櫃檯」,協助學校及社區團體籌辦環保運動。
      - 舉辦首屆「環保會地鐵公司環保領袖夏令營」,安排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六個城市的學校傑出環保大使與少年警訊、男童軍和女童軍環保大使一同參與為期五天的環保領袖交流和訓練活動。
      - 環保署與教育統籌局、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及香港教育學院聯合編撰的「香港綠色學校獎 ─ 自我評估手冊」正式出版。這本手冊可助本港各學校自行評估環境管理及環保教育的表現。
      - 舉辦「獅子會國際青年交流2003選拔賽」,主題為「保護珍貴資源:改善維港水質」。
      - 推展幼兒學校廢物分類計劃,為幼兒學校提供別緻的分類回收桶模型,教育幼童將廢物分類。
       
      空氣
      - 繼早前強制規定噴黑煙的輕型車輛進行底盤式功率機測試後,環保署將測試範圍推廣至重型車輛。
      - 環保署舉辦的「清新空氣展覽」,一天內到場來賓超過21 000人次。
      - 「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順利完成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質素研究報告。
      - 強制規定油站只銷售超低含硫柴油。
      - 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6億元,資助在歐盟排廢標準實施前登記的重型柴油車輛車主安裝微粒消減裝置 (此等重型柴油車輛並不需進行長迨速工作)。
      - 開始資助車主將公共小巴改裝為石油氣或電動小巴。
      - 與加州空氣資源局簽訂《諒解備忘錄》,在空氣質素管理方面共同合作。
      - 環保署、加州空氣資源局、清潔亞洲城市空氣行動及亞洲都會空氣污染研究組織協辦「改善空氣質素2002」亞洲地區工作坊,是次工作坊假香港舉行。
      - 資助歐盟排廢標準實施前登記的舊重型柴油車輛車主安裝微粒消減裝置。
       
      噪音
      - 修訂《噪音管制條例》,明確規定企業違反噪音條例,管理層需承擔個人法律責任。
      - 推出已修訂的車輛噪音條例,以收緊噪音標準。
      - 環境噪音教材面世,並設立相關網頁和製作電腦光碟。
       
      廢物
      - 與流動電話業合辦流動電話電池回收計劃。
      - 與多個社區組織合作,舉辦廢物回收計劃。
      - 邀請多間機構就建設廢物管理及處理設施提交意向書。
      - 醫療廢物管制的公眾諮詢程序順利完成。
      - 小鴉洲低放射性廢物儲存設施的建造工程招標。
      - 新界西北廢物轉運站正式啟用。
      - 與港九12個區議會攜手在各區推展廢物回收計劃。
      - 在八個屋苑及109間便利店與超級市場推行膠袋回收試驗計劃。
      - 與加拿大環境部合組「廢物管理及受污染土地聯合工作坊」。
       
      水質
      - 就「淨化海港計劃」的水質尺度標準進行公眾諮詢。
       
      環境評估與規劃
      - 環評「網上協助平台」服務正式啟用。
      - 環保署首次舉辦「環評條例使用者小組聯絡會議」,安排四大主要相關人士會面交流。參與方包括項目倡議機構、顧問公司、承建商、環保團體、學者及環境諮詢委員會的代表。
      - 成立「環評條例支援組」,加深政府各工務部門對環評機制的了解。
      - 為政府各工務部門舉辦「環評培訓及技能發展計劃」。
      - 開始根據《環評條例》在個別大型項目工地安裝網上攝錄機,藉此提高工程的透明度及促使承建商遵守環保法例。
      - 環保署全力支持香港中文大學與國內南開大學合辦的「面向可持續發展的環境評價研討會」聯合會議。在是次會議,香港、中國、歐洲、北美、世銀、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官方代表及專家聚首一堂,交流心得。
      - 推出指標工具以協助各決策局及政府部門改善環保工作報告的質素。
       
      執法行動
      - 推出專為飲食業而設的環保諮詢櫃檯。
      - 環保署與本港多個飲食業及食肆商會協辦「飲食業環保創新機 - 會議及展覽」。
      - 環保署與多個修車協會及九龍城區議會聯辦免費汽車廢氣測驗日。
      - 開設顧客服務中心,務求更有效地回應市民的污染投訴與查詢。
      - 環保署與香港建造商會協辦「綠色建築夥伴會議:邁向香港建築新紀元」,是次會議獲香港工程師學會支持贊助。
      - 城門河環境改善工程第一期完竣。
      - 推出「環保物業管理培訓教材」;而「環保物業管理導師培訓工作坊」亦圓滿結束。
       
      2001 年
      空氣
      - 隨歐盟實施最新廢氣管制尺度,規定新登記車輛必須符合歐盟三期標準。
      - 收緊車輛燃油規定,實施歐盟三期廢氣排放標準。
      - 實施最新管制,規定新登記的士必須採用石油氣或汽油。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乾洗機)(汽體回收)規例》,務求減低乾洗店排放的四氯乙烯。
      - 開設室內空氣質素資訊中心。
      - 在各邊防管制站推行「管制消耗臭氧物質意識運動」。
       
      噪音
      - 收緊各個新的「噪音管制指定範圍」的建築工程噪音管制尺度。
       
      廢物
      - 環境食物局局長宣布實施七大行動計劃,重點推廣家居廢物減量、分類及回收再造。
      - 新界西北廢物轉運站投入服務。
      - 在馬灣動工興建新廢物轉運站,該站乃離島轉運設施之一。
      - 與香港浸會大學合辦「廚餘堆肥國際論壇」。
       
      水質
      - 「淨化海港計劃」〈前稱「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一期工程全面投入服務。
      - 政府對《海港污水處理國際專家評估小組報告》發表回應。
      - 城門河改善工程第一期動工,工程項目包括在香港首次應用生物除污技術清理河床。
      - 開始全年發表所有憲報公布公眾泳灘的水質評級。
      - 展開一項研究,開發生物指標系統監察香港的海洋污染情況。
       
      環境評估與規劃
      - 在網上登載環評工程項目的「環境監察與審核」結果。
      - 推出環境許可證及牌照的網上電子申請系統。
       
      執法行動
      - 地區污染管制科成立中央檢控組。
      - 與物業管理業推行合作夥伴計劃。
       
      2000 年
      一般項目
      - 與澳門環境委員會、廣州環保局、深圳環保局及珠海環保局協辦「清新空氣計劃」。
      - 環保署編製本署首份的環保工作報告。
       
      公眾的環保意識
      - 舉辦第一屆「香港綠色學校獎」,旨在鼓勵本港學校實施全面的環保管理。
       
      空氣
      - 政府開始撥出一次性資助款項,協助柴油的士車主改用石油氣。
      - 實施優惠燃油稅規定,所有油站只准發售超低含硫柴油。
      - 推行一項新計劃,規定為前歐盟標準登記的柴油車輛(四公噸或以下)安裝微粒過濾器或柴油催化器。
      - 環保署與警方攜手合作,加強打擊汽車排放黑煙的執法計劃。
      - 實施汽油及石油氣車輛的排廢量檢驗計劃,以檢定這些車輛是否適合在道路上行駛。
      - 車輛排放黑煙的定額罰款由港幣450元提高至港幣1,000元。
       
      噪音
      - 行政會議通過一項新政策,在可行情況下盡量藉茪u程設計及非工程措施紓減現有道路的噪音。
       
      廢物
      - 中國內地環保總局與環境保護署簽署諒解備忘錄,管制危險廢物進出口。
      - 展開研究,探討如何延展現有廢物堆填區的吸納能力,以及尋找新址興建廢物處理設施。
      - 廢物設施營運處獲頒發ISO 14001品質認證。
      - 國際固體廢物協會、環保署及其他團體,在香港協辦「亞洲城市廢物管理國際會議暨展覽會」。
       
      水質
      - 參與《第二次全國海洋污染基線研究》,蒐集基線資料,以助擬定中國21世紀的海洋環境保護策略。
      - 國際專家評估小組發表就「淨化海港計劃」(前稱「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未來發展進行研究的結果及建議。
       
      環境評估與規劃
      - 香港環境影響評估學會舉辦「第20屆國際影響評估協會年度會議」,環保署全力支持。
       
      執法行動
      - 推行計劃鼓勵食肆改善污染管制設備,並且準備短期內與飲食業開展合作計劃。
      - 環保署與香港汽車修理商協會推行合作計劃。
       
  • 1990年代
    • 1999 年
      一般項目
      - 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以「培育優秀人才,建設美好家園」及「可持續發展」為重點。
      - 維也納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署《諒解備忘錄》,雙方在環境事務上衷誠合作。
       
      公眾的環保意識
      - 舉辦「香港環保企業獎」,表揚注重環保的商業機構;以及推出《明智減廢計劃》,鼓勵商界實施各類避免製造廢物及減廢措施。
      - 出版全新環境教材套裝「環境智囊」,分發至各中學、大專院校及公共圖書館。
       
      空氣
      -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加強管制柴油車輛的排廢標準及引進汽油車輛的蒸發排放物標準。
      - 與廣東省攜手展開研究,分析跨境空氣污染對珠江三角洲的影響程度。
      - 採用先進的黑煙測試方法(以底盤式功率機輔助),測試5.5公噸以下的柴油車輛。
       
      噪音
      - 完成高速公路的「低噪音路面計劃」,讓超過15 000個住戶受惠。
      - 全面取締人口稠密地區建築地盤的高噪音打樁機。
      - 學校隔音計劃圓滿結束,紓緩了交通噪音對514 000名學生所構成的滋擾。
       
      廢物
      - 展開「屋h廢紙鋁罐回收運動(第三階段)」,鼓勵市民回收廢紙、鋁罐及膠樽。
      - 成立減廢委員會及目標專責小組,向政府提供減少廢物措施的諮詢意見,以及成立特訂的網頁方便公眾查閱資料。
      - 將大埔船灣堆填區修復後改作高爾夫球練習場,成為首宗將舊堆填區改作為市民提供康樂設施的公共工程。
      - 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順利推行首宗應用堆填區沼氣的項目。
       
      水質
      - 與「中國國家海洋局」南中國海分局簽署《諒解備忘錄》,參與「第二次全國海洋污染基線研究」。
      - 設立特訂網頁匯報所有憲報公布泳灘、海洋及河溪水質,方便市民查閱有關水質的摘要資料。
       
      環境評估與規劃
      - 規劃環境地政局向管制人員發出編製及公布環境報告的一般指引通告。
      - 發出《1999年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附錄二修訂本)令》,把佔地逾20公頃的主題公園或遊樂場列為指定項目。
       
      執法行動
      - 推出電子投訴服務,方便市民透過電郵向各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作出污染投訴。
      - 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推行綜合執法,由擁有多種環境污染知識及專技的人員視察污染製造場所,同時查核多種污染源。
      - 環保署與香港建造商會共展夥伴計劃,悉力加強雙方的合作關係,共同發展環保活動項目,致力提高業界成員的環保意識。
       
      1998 年
      一般項目
      - 把「可持續發展」作為1998年世界環境日的主題。
       
      公眾的環保意識
      - 推行「綠色生活樂繽紛」活動及為「環境保護大使義工」和 「童軍環境保護大使」導師提供培訓計劃。
       
      空氣
      - 修訂《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加強管制柴油私家車的廢氣排放標準及限制這類新車登記,同時加強管制輕型柴油車輛(的士除外)的廢氣排放標準。
      - 改善空氣污染指數系統及推出路邊空氣污染指數。
      - 批准就珠江三角洲的空氣質素進行顧問研究。
      - 1997年推行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圓滿結束。
       
      廢物
      - 開展「屋h廢紙鋁罐回收比賽」,推動在公共及私營屋苑減少和回收廢物。
      - 按照《巴塞爾公約》的最新規定,禁止從已發展國家輸入危險廢物。
       
      水質
      - 委聘公司對「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三、四期進行可行性研究。
      - 「粵港環境保護聯絡小組」同意,訂定把所有廢水引離后海灣集水區的長遠目標。
       
      環境評估與規劃
      - 把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展示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放在互聯網上讓公眾查閱。
      -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公布,由2000年起各政策局局長及部門署長,每年均須發表所屬機構的環保工作報告。
       
      執法行動
      - 申領各類污染管制牌照的「一站式」服務,擴展至環保署所有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修頓中心、稅務大樓和環貿商業大廈辦事處,方便市民索閱領取牌照及污染管制的詳盡資料、申請表格和諮詢服務。
      - 由1998年11月起,巡查記錄會當場發予污染者。此項服務改善措施旨在提高本署執法工作的透明度,改善與污染者的溝通。
       
      1997 年
      公眾的環保意識
      - 位於荃灣德華公園的第二個環境資源中心正式啟用,該中心獲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與吳氏會德豐環保基金資助。
       
      空氣
      -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提高四公噸以上新登記的柴油車輛廢氣排放標準,使之與「歐盟二期標準」看齊。
      -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車輛燃料)規例》,將汽車柴油的含硫量由0.2%減至0.05%。
      - 推行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以紓減對空氣的污染。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以減少建造工程散發的塵埃。
      -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實施新管制措施,規定只有註冊石棉專業人士方可執行與石棉有關的工程。
       
      噪音
      - 引入車輛防盜警報器發出噪音的管制措施。
       
      廢物
      - 製作宣傳錄影帶《環保家庭》,鼓勵市民參與家居廢物分類及回收計劃。
      - 7月1日起實施最後階段的「禽畜廢物管制計劃」。
       
      水質
      - 屬「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部分的昂船洲化學輔助一級污水處理廠投入服務。
       
      環境評估與規劃
      - 頒布《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以訂立綱領管制大型發展工程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 立法局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為執行環境影響評估訂立明確的指引及標準。
       
      執法行動
      - 環境保護署在六個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設立「一站式」服務櫃檯,接受任何地區地盤的環保牌照或許可證申請。
       
      1996 年
      一般項目
      - 環保署在互聯網設置網頁,令市民能以簡便快捷的途徑獲取有關環境資訊,促進建立對環境問題認知及關注的社區。
      - 環境保護署成立十周年。
      - 羅樂秉先生獲委任為環境保護署新署長。
      - 環境保護署公布本身的環保管理政策。
       
      公眾的環保意識
      - 設立流動環境資源中心,以方便市民查閱環保資料。
       
      空氣
      - 頒布《空氣污染管制(露天焚燒)規例》,管制露天焚燒活動。
      - 禁止進口五類損耗臭氧層物質:已取締的含氯氟烴、尚未取締的含氯氟烴、甲基氯仿、四氯化碳、含溴氟烴。進口含氯氟烴物質作本地留銷用途,必須受進口牌照及配額管制。
      -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禁止售賣進口鐵石棉及青石棉。
      - 《1996年空氣污染管制(指定工序)(取消豁免)令》刊登憲報,撤銷進行有機化學工程的現有場所(即煉油廠及用作進行有機化學工程的場所),以及提煉工程場所(即豬油廠)原有的豁免資格。
       
      噪音
      - 規定所有在香港首次登記的汽車(包括電單車)必須符合嚴格的噪音標準。
      - 實施新管制措施,規限夜間及假日在人口稠密地區,使用若干特別嘈吵的建築設備及進行某類高噪音手動建築工序。
       
      廢物
      - 禽畜廢物管制範圍擴展至屯門、錦田河及元朗部分地區。
      - 環境保護署批出逐戶收集禽畜廢物服務合約,協助農場經營者適當處置禽畜廢物。
      - 根據《巴塞爾公約》修訂《廢物處置條例》,實施進出口廢物許可證管制。
       
      水質
      - 公布4月1日為維多利亞港(第三期)水質管制區的第一指定日期,使全港水域均受到水質污染管制。
       
      1995 年
      公眾的環保意識
      - 推行「學生環保大使計劃」。
       
      空氣
      -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車輛燃料)規例》,推出含硫量不超過0.2%的低污染柴油燃料。根據《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對柴油車輛實施嚴格的廢氣排放標準。
      - 首次推出香港空氣污染指數,向市民匯報香港空氣污染情況。
       
      廢物
      - 本港第三個策略性堆填區 ─ 新界東北堆填區投入服務。
      - 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收費計劃正式實施,向使用者收回處理廢物的運作成本。
      - 新界東南堆填區建築廢物再造設施啟用。
      - 按照國際防止海洋污染會議(MARPOL)的指引,在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實施處理船舶排放污染廢物收費計劃。
      - 實施因應本港情況而經過修訂的《海上傾倒物料條例》。
      - 將北區和屯門區的禽畜飼養場分段納入法例管制範圍內,以符合環保的規定。
      - 「減用膠袋計劃」推行首年,膠袋使用量合共減少3 500萬個。
       
      水質
      - 赤柱的新建污水處理廠正式啟用,此乃亞洲首間建於岩洞內的污水處理廠。
      - 維多利亞港(第二期)水質管制區公布,此後,黃大仙、九龍城、油尖旺、深水鶪帠﹞嬤F田地區排放的污水均受到管制。
       
      環境評估與規劃
      - 粵港兩地為深圳河治理工程進行的首個跨境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完竣,並獲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認可。
       
      執法行動
      - 另一個全新的污染管制辦事處(市區東)開幕,為深水鶠B油尖旺和九龍城區的居民服務。
      - 擴充全日24小時服務的污染投訴熱線,增設六條分區熱線,接聽各區居民的投訴。
       
      1994 年
      一般項目
      - 環境污染問題諮詢委員會擴大諮詢功能,除涵蓋污染管制外,還就可持續發展的大原則諮詢環境事宜,自此易名為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
      - 環保署首次公布服務承諾。
      - 環保署設於灣仔稅務大樓的訪客中心開幕,配合灣仔環境資源中心,成為市民索取環境資訊的主要渠道。
       
      空氣
      - 禁止哈龍進口,並根據《保護臭氧層條例》管制3,4-含氯氟烴、3,4-含溴氟烴及溴代甲烷,以履行保護地球臭氧層的責任。
      - 頒布《發出消減空氣污染通知書技術備忘錄》,訂明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車輛燃料)規例》,規定柴油車輛使用含硫量不超過0.2%的低污染柴油。
       
      噪音
      - 修訂《噪音管制條例》,加強管制高噪音建築設備,以及實施更嚴厲的管制尺度,監管於管制時間內在人口稠密地區進行手動建築工程所發出的噪音,並將最高罰款額提高一倍。
       
      廢物
      - 展開為期一年的「減用膠袋行動」,此乃首次在全港推行的減少廢物運動。
      - 修訂《廢物處置條例》,全面管制禽畜廢物,並對違法棄置廢物施以更嚴厲的罰則,以及訂明違反廢物收集及處理發牌條件屬違法行為。
      - 本港第二個策略性堆填區新界東南堆填區投入服務。
      - 本港第三個廢物轉運站沙田廢物轉運站投入服務。
      - 梅窩焚化爐關閉。
       
      水質
      - 實施《水污染管制(污水收集)規例》,規定私人樓宇的污水必須適當引入公共污水渠,並確保私人污水處理設施適當地運作及獲得妥善維修。
      - 實施《水污染管制(一般)(修訂)規例》,提高執法效率。
      - 公布11月1日為維多利亞港(第一期)水質管制區的生效日期。
       
      環境評估與規劃
      - 每季向新聞界公布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 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下設環境影響評估小組委員會,專責審核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 加拿大與香港根據雙方簽署的諒解備忘錄,在香港合辦環境影響評估座談會。
      -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草案》的整體架構,獲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與立法局的環境事務委員會及地政工務委員會支持。
       
      1993 年
      一般項目
      - 發表《1989年白皮書:對抗污染莫遲疑》第二次檢討報告。
       
      公眾的環保意識
      - 位於灣仔郵局舊址的第一個環境資源中心開幕。
       
      空氣
      - 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撤銷過往一些指明工序不受牌照管制的豁免權,並且擴大管制影響環境的石棉塵。
      - 實施《保護臭氧層(含受管制物質產品)(禁止進口)規例》,禁止從非《蒙特利爾議定書》締約國進口含氯氟烴及哈龍等物質的產品。
      - 香港電燈公司南丫島發電廠啟用全港首個煙氣脫硫系統。
      -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的踏石角發電廠啟用全港首個低氮氧化物燃燒器。
       
      噪音
      - 九廣鐵路斥資5億港元進行噪音消減工程,以減少鐵路運作時發出的噪音。
       
      廢物
      - 東南亞首間綜合化學處理中心啟用,每年可處理10萬公噸化學廢物。在中心啟用前,大部分化學廢物均直接傾倒入海港。
      - 關閉堅尼地城焚化爐。
      - 新界西堆填區投入服務,是本港三個策略性堆填區最先啟用的一個。
       
      水質
      - 公布6月1日為東部及西部緩衝水質管制區的第一指定日期。
      - 修訂《水污染管制條例》,賦予當局執法權力,規定現有樓宇接駁新污水渠。
       
      環境評估與規劃
      - 港督在施政報告規定每個政府部門委任「環保經理」。
       
      執法行動
      - 環保署新增三間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令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的數目增至五間。
       
      1992 年
      一般項目
      - 香港與加拿大簽署《環境保護合作諒解備忘錄》。
      - 修訂《道路交通條例》,賦權運輸署署長以保護環境為理由實施交通管制。
       
      噪音
      - 位於大老山隧道接駁道路的香港首個高架式隔音屏障落成,使鄰近的高樓大廈可免受交通噪音滋擾。
       
      廢物
      - 港島東廢物轉運站投入服務。
      -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制訂管制化學廢物的規例。
       
      水質
      - 公布4月1日為西北區水域水質管制區的第一指定日期。
      - 九龍西北污水處理及排放工程完竣。
      - 環境保護署的新海上監察船「林蘊盈博士號」啟航。
       
      環境評估與規劃
      - 港督施政報告中規定行政局今後的所有政策及發展計劃文件均須附有「環境影響」章節。
      - 規定財務委員會及轄下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所有工程文件均須附有「環境影響」章節。
       
      1991 年
      一般項目
      - 發表《1989年白皮書》的第一次檢討報告。
       
      空氣
      - 4月1日無鉛汽油面世,減低有害的含鉛汽油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規定所有2.5公噸以下新車必須遵守嚴格的排放標準,又另訂明由1992年1月1日起,所有使用汽油引擎的新車均須採用無鉛汽油。
       
      噪音
      - 實施《1991年噪音管制(空氣壓縮機)規例》及《噪音管制(手提破碎機)規例》,規定破碎機和壓縮機必須遵守既定的噪音標準,並須貼上噪音標籤,方可在本港使用。
       
      廢物
      - 推行「傾物入海行動計劃」,加強管制海上傾廢作業,以阻嚇違例人士傾物入海。
      - 沙嶺禽畜廢物堆肥廠啟用。
       
      執法行動
      - 設立首兩間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專責改善污染管制措施,加強與社區居民的聯繫,並向居民提供服務。
       
      1990 年
      一般項目
      - 「粵港環境保護聯絡小組」在7月11日舉行首次會議。
       
      公眾的環保意識
      - 新成立的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籌辦第一屆環保節。
       
      空氣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燃料限制)規例》,限制燃油的含硫量及黏度,顯著改善大氣所含的二氧化硫水平。
       
      廢物
      - 位於九龍灣的香港首個廢物轉運站正式啟用。
      - 分期關閉荔枝角焚化爐及佐敦谷堆填區。
       
      水質
      - 公布12月1日為后海灣及大鵬灣水質管制區的第一指定日期。
      - 對《水污染管制條例》作重大修訂,撤銷對現有污水排放者的豁免條款,以及發表污水排放限制的技術備忘錄。
       
  • 1980年代
    • 1989 年
      一般項目
      - 發表《白皮書:對抗污染莫遲疑》,列述十年內本港對抗污染的工作大綱。
       
      空氣
      - 實施《保護臭氧層條例(1989年)》,以配合《蒙特利爾議定書》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規定。
      - 禁止沙田的工商業大廈使用固體及液體燃料。
      - 公布另外八個空氣質素管制區,使全港成為空氣質素管制區。
       
      噪音
      - 執行《噪音管制條例》的主要規定,管制在公眾假期及夜間進行的建築工程發出的噪音,以及工商業活動發出的噪音。
      - 行政局批准為附近興建新道路後,增加被噪音滋擾的學校、醫院、社區會堂等場所裝置隔音設備。
      - 實施《民航(飛機噪音)(操作引擎及輔助動力器的限制)規例》及《民航(飛機噪音)公告》,限制飛機在空中和地面操作時發出的噪音。
       
      廢物
      -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公布法定廢物處置計劃,訂定十年內發展新設施及關閉舊有廢物處理設施的工作大綱。
       
      水質
      - 制訂香港污水排放策略。
      - 公布8月1日為牛尾海和將軍澳水質管制區的第一指定日期。
       
      1988 年
      一般項目
      - 成立規劃環境地政科,為環境保護計劃制訂政策。
       
      噪音
      - 實施《噪音管制條例》,明文管制住宅和公眾場所、建築工地、工商業樓宇噪音及產生噪音的產品。
       
      廢物
      - 實施「禽畜廢物管制計劃」。
       
      水質
      - 公布8月1日為南區水質管制區的第一指定日期。
       
      1987 年
      空氣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指明工序)規例》,管制有潛在構成嚴重污染問題的指明工序。
      - 制訂空氣質素管制區的空氣質素法定指標。
       
      噪音
      - 實施《民航(飛機噪音)(證明)規例》及《民航(飛機類別)公告》,禁止所有在香港登記而未持有噪音證明書的飛機在香港升降。
       
      水質
      - 公布吐露港為首個水質管制區。
      - 開展「污水收集整體計劃」,為本港所需的污水收集基本設施制訂發展藍圖,收集集水區內的污水。
       
      1986 年
      一般項目
      - 4月1日成立環境保護署,統籌大部分防止及管制污染活動。
       
      空氣
      - 公布海港及荃灣 ─ 葵涌空氣質素管制區。
       
      噪音
      - 實施《民航(飛機噪音)條例》,明文管制飛機噪音。
      - 行政局批准採取合理的糾正措施,以紓緩新建道路對附近市民的滋擾,例如興建隔音屏障及隔音罩等直接技術補救設施。
       
      水質
      - 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1980年)》實施《水污染管制規例》。
       
      環境評估與規劃
      - 發表政府公告,闡述公營部門大型發展項目進行的環境檢討詳情。
       
      1985 年
      一般項目
      - 香港首次籌辦《85年城市環境國際會議》。
       
      環境評估與規劃
      -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加入「環境」章節。
       
      1984 年
      一般項目
      - 重組環境污染問題諮詢委員會,解散陸上及水污染、空氣污染及噪音污染的特別委員會。
       
      1983 年
      一般項目
      -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局長金陽先生率領代表團,於1月首次到訪香港考察。
       
      空氣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成立空氣質素管制區和訂定管制區內的空氣質素指標,以及委任勞工處處長為主管。
       
      1982 年
      一般項目
      - 衛生及社會福利科取代民政科,負責制訂環境發展計劃政策。
       
      水質
      - 公布吐露港為第一個水質管制區。
       
      1981 年
      一般項目
      - 環境保護組脫離布政司署,成為環境保護處。
      - 環境科解散,由民政科制訂環境發展計劃的政策。
      - 《香港環境保護》創刊,報導政府所有防止及管制污染的活動。
       
      1980 年
      廢物
      - 實施《廢物處置條例》,明文管制廢物收集及處理工作。
       
      水質
      - 實施《水污染管制條例》,明文管制廢水污染海洋及河溪環境。
       
  • 1950 - 1970年代
    • 1978 年
      一般項目
      - 政府成立環境污染問題諮詢委員會,取代1974年成立的環境污染保護諮詢委員會,下設三個特別委員會:陸上及水污染委員會、空氣污染委員會及噪音污染委員會。
       
      噪音
      - 實施《簡易程序治罪(夜間工作)規例》,禁止在公眾假期及每日晚上7時至翌晨7時使用機動設備。
       
      1977 年
      一般項目
      - 根據環境資源有限公司的初步報告,在環境科設立環境保護組,專責制訂保護環境的政策及法例。
      - 環境資源有限公司完成消減噪音、廢物處理、水污染管制、空氣污染管制與環境影響條例的研究,並提交建議。
       
      1976 年
      噪音
      - 實施《公眾衛生及市政事務(輕微修訂)條例》管制冷氣機噪音。
       
      1975 年
      一般項目
      - 設立環境科,為地政、運輸及環境保護計劃制訂政策。
      - 實施《商船(油污染)條例》,規定所有貨船必須購買油污染責任保險。
       
      1974 年
      一般項目
      - 合併管制土地、水質、空氣和噪音諮詢委員會,成立統籌各項環境污染問題的環境污染保護諮詢委員會。
      - 委託環境資源有限公司,全面調查香港與日俱增的環境管制需要。
       
      空氣
      - 公布全港為煙霧管制區。
      - 實施《保持空氣清潔(噴出煙霧之限制及計量)規例》,訂明燃燒裝置排放塵埃及砂礫的限制。
       
      1973 年
      噪音
      - 禁止飛機在午夜12時至翌晨7時升降。
       
      1972 年
      噪音
      - 實施《簡易程序治罪(香港機場噪音)(豁免)1972年令》,規定在晚上11時至翌晨7時所有飛機升降及引擎試驗必須遵守特定的條件。
      - 修訂《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管制晚上11時至翌晨6時的一般噪音,以及禁止在公眾假期晚上8時至翌晨6時使用打樁機。
      - 實施《簡易程序治罪(夜間工作)規例》,規定於晚上11時至翌晨6時進行打樁以外的其他工程,必須申領建築噪音許可證。
       
      1970 年
      空氣
      - 勞工處成立空氣污染管制科。
      - 規定鶴園發電廠採用低硫燃油,以減少發電廠排出的廢氣在氣象條件欠佳時產生空氣污染。
       
      1962 年
      空氣
      - 公布沙田為第一個煙霧管制區。
       
      1959 年
      空氣
      - 實施《保持空氣清潔條例》,管制燃燒化石燃料的裝置散發黑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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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