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1       簡介... 2

1.1       背景... 2

1.2       環評行政摘要目的... 2

2       工程項目詳情... 4

2.1       工程項目概要... 4

2.2       工程項目需求... 4

2.3       工程項目計劃... 5

2.4       同期進行的項目... 5

3       工程方案的篩選... 6

3.1       「實行本項目」與「不實行本項目」狀況... 6

3.2       其他發展方案的考慮... 6

3.3       其他施工方法及工程次序... 9

3.4       較可取方案的選擇... 10

4       環境影響評估的主要結果... 12

4.1       空氣質素... 12

4.2       噪音... 12

4.3       水質... 13

4.4       污水處理... 13

4.5       廢物管理... 13

4.6       景觀與視覺... 14

4.7       概要... 15

5       環境監察及審核... 16

6       總結... 18

 

附表

5.1             環境監察及審核要求概要... 16

 

附圖

2.1          位置圖及主要工程範圍

2.2          石礦場展覽中心/資源中心總體設計

3.1          岩洞位置的替代方案

 

附錄

附錄甲        環境影響主要調查結果摘要


1                    簡介

1.1              背景

1.1.1        就位於東九龍安達臣道石礦場用地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已於先前顧問合約編號CE18/2012(CE)「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 勘查研究(下稱「勘查研究」)」中完成並確立其發展建議的實施可能性。先前勘查研究屬於環境評估(環評)條例附表3的指定工程項目,而作為研究的一部份,名為「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報告(登記冊編號:AEIAR-183/2014)已經提交並於2014728日根據環評條例獲得批准。

1.1.2        在勘查研究中,我們透過社區參與活動收集了公眾的意見,公眾就現擬建的岩洞發展並沒有太大的意見,而一些立法會議員則建議可利用岩洞去提供商業發展機會或作教育用途。研究最後建議於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的範圍内發展,建造和營運岩洞。

1.1.3        因此,屬於環評條例附表2的岩洞發展,包括石礦場展覽中心岩洞及商業用途岩洞也作為勘查研究的一部分。在已獲批准的附表3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中對岩洞發展的潛在環境影響進行了審,結論指出岩洞發展將不會不可克服的環境影響。然而,岩洞發展帶來的詳細環境影響將在另一份屬環評條例下的環境影響評估中進行審查。

1.1.4        其後, 根據環評條例第5(1)(a)條的規定,安達臣道石礦場用地發展-岩洞發展 (本項目) 的項目簡介 (編號PP-501/2014) 已於2014127日提交予環境保護署署長 (“環保署署長”) 以申請環評研究概要。根據環評條例第5(7)(a)條,環保署署長已於2014310日發出環評研究的研究概要 (編號ESB-269/2014)

1.1.5        本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的目的是為本項目及同時間展開的相關工程在施工和營運期間所產生的環境影響性質和程度提供資料。這些資料將有助於環保署署長作出以下的決定:

·            任何因本項目而可能出現的不良環境影響的整體可接受性;

·            在可行的情況下,本項目在詳細設計、施工和運作階段中為紓緩不良環境影響而需符合的條件和要求;和

·            實施建議的緩解措施後,剩餘影響的可接受程度。

1.1.6        本項目包括建造一個位於安達臣石礦場用地發展北面岩石坡上的岩洞。

1.2              環評行政摘要目的

1.2.1        本環境影響評估行政摘要的主要目的是總結在環境評估中的主要事項、評估結果、結論及建議。此行政摘要包含以下的資料:

·         章節2描述此工程項目詳情;

·         章節3描述此工程方案的篩選;

·         章節4描述此環境影響評估的主要結果;

·         章節5描述此項目的環境監察及審核要求;及

·         章節6總結。

 

 


2                    工程項目詳情

2.1              工程項目概要

2.1.1        根據環評研究概要所描述的範圍,原有的岩洞發展範圍包括一個石礦場展覽中心以及作商業用途的岩洞,位置如2.1所示。而它們的設計如下:

·         一個主水平基準在200以上的岩洞,將設為石礦場展覽中心或資源中心。其體積約為25米()、11米(高)和35米﹙深)。

·         一個主水平基準310米以上的岩洞,將作商業用途(如餐飲業)。其體積約為25米(寬)、5米(高)和10米(深)。

·         三個主水平基準在310米以上的岩洞,作商業用途(如餐飲業)。其體積約為16米(寬)、4米(高)和10米(深)。

·         三個主水平基準在190米以上的岩洞,作商業用途(如餐飲業)。其體積約為2225米(寬)、11米(高)和2535米(深)。

2.1.2        工程項目倡議人於準備環境影響評估同時進行了「安達臣道石礦場用地發展商業部分市場研究和財務分析」(財務分析),其中包括岩洞商業發展的考慮。由於財務分析在準備環境影響評估的時候尚未完成,所以在可預見的未來,上述七個擬作為商業用途的岩洞將不會在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項目下興建或發展。因此,此次提出的用於商業用途的洞穴將不包括在本環評内。

2.1.3        工程項目内容現已更新為只包括興建石礦場展覽中心的岩洞,而擬建用作石礦場展覽中心或資源中心的岩洞將位於安達臣道石礦場北面的石坡,如2.2所示。

2.1.4        擬建用作石礦場展覽的岩洞將以下工程活動:

·         在岩洞的出入口範圍動員施工設備和清理工地;

·         在岩洞的出入口範圍移除現有植物;

·         斜坡挖掘和穩固工程,例如在岩洞的出入口安裝岩石銷釘;

·         利用鑽破方法挖掘岩石(估計挖掘體積為約14,820立方米),並安裝岩洞臨時支架;

·         為岩洞建造約0.9米厚的岩洞結構和出入口結構;及

·         景觀美化工程。

 

2.2              工程項目需求

2.2.1        根據現時的石礦場修復合約,安達臣道石礦場的運作將於2016年年中完結。完成修復後的石礦場會有新的地貌,包括岩壁上的坡台和斜坡及一個約40公頃可作發展之用的平台。

2.2.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規劃署於2011年開始進行安達臣道石礦場未來土地用途規劃研究–可行性研究 (下稱「規劃研究」),並於2013 年完成。此規劃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討安達臣道石礦場未來的土地用途,以及研究其住宅和其他用途的發展潛力。

2.2.3        根據規劃研究的結論和建議,除了房屋發展外,安達臣道石礦場亦提供了一個用以建立區內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的場地。規劃研究亦建議探索一個超過45公頃的人造斜坡的潛在用途,包括利用岩洞的空間作適當的土地用途或釋放其他地區的土地資源,及利用岩壁作康樂用途。

2.2.4        經過審查現有的岩土數據和場地狀況後,在安達臣道石礦場興建一些岩洞作未來發展是可行的。鑒於在該區作房屋發展的土地供應短缺,在安達臣道石礦場範圍內的岩洞安排一些適當的土地作政府、機構、社區設施或商業發展用途可以令安達臣道石礦場釋放一些珍貴的土地資源作住宅用途。

2.2.5        此外,安達臣道石礦場已經營運超過50多年,岩洞可用於保留一些過去石礦場營運的特徵以反映歷史,亦可寓教於樂。

2.3              工程項目計劃

2.3.1        石礦場展覽岩洞的建造工程將於安達臣道石礦場主合約(地盤平整及基礎建設工程)的二期進行。地盤平整及基建工程預計於2016年第三季動工,第二期工程則預計於2018年初動工。石礦場展覽岩洞的建造工程預計需約24個月,並於2020年竣工。

2.4              同期進行的項目

2.4.1        在石礦場展覽岩洞工程進行期間,周邊主要同期進行的工程項目如下工程500米範圍內

工程項目

工程名稱

施工期預計

1

地盤平整及基礎建設工程

20162020年底

2

石礦公園的排洪設施排水儲槽及人工湖

2018年初至2020年底

3

於石礦場北面的海水和淡水泵房

2018年中至2020年底

4

於石礦場北面主水平基準以上250平台的配水庫

2018年中至2020年底

5

清水灣道和安秀道路口改善工程

2016年底至2020年中

2.4.2        整個項目的施工和營運階段內的環境累積影響已在環境影響評估研究中分別作了詳細評估。


3                    工程方案的篩選

3.1         「實行本項目」與「不實行本項目」狀況

3.1.1        規劃署於「安達臣道石礦場未來土地用途規劃研究–可行性研究」中,就該土地使用的建議方案進行廣泛社區參與活動,並推薦在現有岩石坡上建造岩洞作為土地供應的方案。

3.1.2        擬建岩洞位於安逹臣道石礦場發展用地的北面,而安達臣道石礦場是一個已受高度環境干擾,並擁有極低生態價值的土地。所以擬建岩洞發展將只會影響現有極少量的植物。而在石礦場修復合約下,石礦場將種植樹木和灌木於裸露的岩壁上。

3.1.3        如果不實行本項目,根據石礦場修復合約下種植的樹木和灌木會逐漸生長並成熟。預計部分棲息地的生態價值將會因演替現象而有所提升,例如成熟的灌木林演替成林地。

3.1.4        然而如果不實行本項目,擬建岩洞的位置將會成爲空置岩壁,亦將失去利用岩洞作為土地供應來應付社會需求的機會。除非使用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區內其他用地:如住宅/康樂用地,否則很難在發展區內找到空間安置。

3.2              其他發展方案的考慮

3.2.1        擬建岩洞發展的主要目的是充份利用可用的岩石特質和探索另類土地供應的方式。

3.2.2        由於安達臣道石礦場已於該地段營運超過五十年,為反映其歷史價值,石礦場的特點將被保留。一所展覽中心或資源中心將會是一個向公眾展示過去石礦場操作模式的好方法。

展覽中心的規模

3.2.3        擬建岩洞內的展覽中心的展覽面積約為1,000平方米,基於每2.6平方米的可使用面積能容納一1:13的工作人員/訪客比例的原則,建議的展覽中心的面積是合適和足夠的。

3.2.4        我們曾考慮於擬建石礦場展覽岩洞的覆蓋範內容納較大規模的展覽中心,但在與有關政府部們商討,以及考慮到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的地理及展覽的性質和內容,再與類似性質的展覽中心比較後(擬建的石礦場展覽中心的規摸介乎於類似性質的警隊博物館(約570平方米)和孫中山紀念館(約2,560平方米)之間),擬建的石礦場展覽中心的規模相信是合適的。此外,石礦場展覽中心的精簡設計能在施工階段減少拆建物料 / 廢物的數量,提供額外的環境優勢。因此,約為1,000平方米的建議展覽面積是合適的。

展覽中心的位置

3.2.5        擬建石礦場展覽中心的位置目前定於安達臣道石礦場用地發展的北面的石坡(如3.1所示,鄰近於擬建的公共交通交滙處及在未來石礦場公園範內。在安達臣道石礦場用地發展內可興建石礦場展覽岩洞的現有岩石坡位置(如3.1所示

·         替代方案一 –於主水平基準200米以上平台沿著及鄰近擬建道路L1的岩石坡 (現有岩石坡的中間部份);

·         替代方案二 於主水平基準200米以上鄰近未來發展用地的岩石坡現有岩石坡的東南部份);

·         替代方案三 岩石坡位於主水平基準200米以上的其他平台。

3.2.6        現時展覽中心的選址相對其餘三個替代方案的地點較為合適,因為替代方案一及二的岩石斜坡鄰近規劃的道路以及住宅發展,岩洞的面積需要額外增加以應付訪客及交通上落客貨安排和提供訪客集合的空間,因而增加對環境不利的因素,例如增加工程物料、建築廢料、施工噪音及空氣質量影響。其中替代方案二沒有空間提供專屬的道路前往展覽館,遊客和車輛需要共用住宅發展區的道路,因此可能對住宅區和區內的學校構成滋擾。

3.2.7        替代方案三建議展覽中心興建在高於主水平基準200米的岩石斜坡平台上,由於該平台沒有行人和車輛通道連接,因此需要建造連接的行車道路和行人設施例如行人扶手電梯,升降機等。建造額外的道路設施不但大量增加岩石挖掘和砍伐樹木,同時亦增加工程物料、建築廢料、施工噪音及空氣質量影響。行人設施(行人扶手電梯,升降機等)和道路照明系統亦增加了額外的能源需求,再者替代方案三涉及大規模土地平整工程,在眾多方案中對景觀及視覺影響最為嚴重

3.2.8        現時展覽中心的選址為於未來石礦場公園內,可以和石礦場公園共用公共設施例如訪客接待處、上落客設施及停車場等,此舉可以減少所需的土地亦可善用公共設施。

3.2.9        此外,現時展覽中心的選址鄰近擬建的公共交通交滙處,將鼓勵和方便訪客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到場參觀。

3.2.10    現時展覽中心的選址是在石礦場公園內的最佳位置,基於岩石層斜向岩石斜坡的北端,所以此處的岩石斜坡為岩洞提供了最大的岩石覆蓋。此處的岩石質量亦較好,所需要的臨時支撐預計能大幅減少。

3.2.11    由於建議作為擬建石礦場展覽岩洞的位置不需要為其行人及車輛通道進行額外的岩石挖掘和樹木移植工作,相比其他替代方案,對環境所引致不良的影響,包括產生的建築廢料,噪音及空氣質量影響和景觀及視覺影響較少。各替代方案的環境效益及弊端總結如下:—

 

環境考慮

替代方案一

替代方案二

替代方案三

建議方案

岩石開挖量

因興建上落客設施及訪客集合點而增加岩石開挖量

因興建上落客設施及訪客集合點而增加岩石開挖量

因興建上落客設施、訪客集合點、行車通道和行人設施而大量增加岩石開挖量

因和石礦場公園共用上落客設施及訪客集合點,因此無需額外增加岩石開挖量

對現有樹木影響

因興建上落客設施及訪客集合點而增加需額外移除的樹木的數量

因興建上落客設施及訪客集合點而增加需額外移除的樹木的數量

因興建上落客設施、訪客集合點、行車道路和行人設施而增加需額外移除的樹木的數量

無需額外移除樹木

營運時對鄰近發展區的滋擾

 

替代方案地點鄰近住宅區,對鄰近發展區滋擾程度為輕微至中等

由於沒有公共行車及行人通道直接連接,展覽中心出入口通道將靠近鄰近發展區而造成大量滋擾

展覽中心位於較高高度的岩石斜坡平台,遠離發展區,滋擾相對地較少

展覽中心位於未來的石礦公園,遠離發展區,只有低限度滋擾

建築噪音及空氣質量影響

因興建上落客設施及訪客集合點而相對地增加岩石開挖量,所以對建築噪音及空氣質量有顯著影響

因興建上落客設施及訪客集合點而相對地增加岩石開挖量,所以對建築噪音及空氣質量有顯著影響

因興建行車和行人通道,岩石開挖量是四個方案中最多的,所以對建築噪音及空氣質量有顯著影響

因和石礦場公園共用上落客設施及訪客集合點而無需額外增加岩石開挖量,所以對建築噪音及空氣質量影響為四個方案中最少

視覺影響

沒有明顯影響

沒有明顯影響

因興建行車通道和行人設施需要大量開挖岩石及樹木移植,因此有顯著影響

沒有明顯影響

除展覽中心外的岩洞用途替代方案

3.2.12    除了作爲石礦場展覽中心,亦已考慮將擬建的岩洞作其他替代用途,例如類似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項目中擬建的食水及海水泵房之公共事業設施。

3.2.13    一般而言,將類似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項目中擬建的食水及海水泵房之公共事業設施置於擬建的岩洞内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項目中擬建的食水及海水泵房將分別由現有的安達臣道3食水配水庫AR3-FWSR和安達臣道咸水配水庫ARSWSR供水。但是,這兩個配水庫目前大約分別位於主水平基準190米以上及主水平基準200米以上的高度,比考慮用作石礦場展覽中心的擬建岩洞略低。若擬建岩洞轉作泵房之用,配水庫與泵房之間的壓頭差不足以驅動水泵。因此,容納泵房的岩洞需要挖得更深以達到泵房的功能性要求。這將增加岩洞的施工難度、岩石開挖量、環境弊端(如施工階段的拆建廢物量將大量增加)及相關的管道工程。

3.2.14    此外,泵房的維修車輛通道會穿過將來的石礦場公園,對公園的設計及運作造成極大的干擾和限制。鑒於上述考慮,擬建的岩洞内不建議放置其他公共設施。 

3.2.15    考慮到未來的石礦場公園在區内意義重大。相比其他可能的用途,一個展示安達臣道石礦場歷史的岩洞博物館或展覽中心是一個重要及合理的選擇。

3.3              其他施工方法及工程次序

3.3.1        岩石挖掘的方法有以下幾種可以採用,如機械挖掘法(鑽孔裂石法, 化學發泡劑法, 卡特克斯氣體破裂法和鑽孔爆破法。

機械挖掘法

3.3.2        這種挖掘方法使用了液壓式挖掘機,鎚頭還有液壓破碎器。液壓破碎器透過增加岩石之間的拉力使岩石破裂分離。這種方法適用於小範圍的挖掘和距離一些震動敏感區比較近的地方,如天然氣以及輸水管道,鐵軌,信息傳遞系統或通訊電纜。這種方法的缺點是挖掘高強度岩石的效率較低(每個工作點每8個小時只能開挖及移走少於40立方米岩石)。根據過往港鐵公司的西九龍總站工程的經驗,在使用4個鑽頭和3個破碎器下,最差的情況是每天只能挖掘30立方米岩石。

化學發泡劑法

3.3.3        這個方法利用了注射的高膨脹性的化學漿液產生的膨脹力。當這個會自身膨脹的化學漿液倒入了岩石鑽孔中後,膨脹壓力會隨着時間逐步增大。化學漿液會產生膨脹壓力,然後破裂。所以,這個破裂原理跟爆破是不同的。這種方法適用於小範圍的挖掘和挖掘地距離一些震動敏感區比較近的地方,如天然氣以及輸水管道,鐵軌,信息傳遞系統或通訊電纜。這種方法的缺點是挖掘高強度岩石的效率很低 8個小時只可開挖少於40立方米岩石和需要很長的等待時間 最長24小時,而且不適用於較軟弱和多裂縫的岩體。

卡特克斯氣體破裂法 (Cardox method)

3.3.4        卡特克斯氣體破裂法的原理是利用液態二氧化碳轉化為氣態二氧化碳時所產生的高壓。 液態二氧化碳被存放在導管裡,當它被一個小型電荷激活後,液態二氧化碳馬上被轉化為氣態。這個轉化會在導管里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氣體,直至導管尾端的斷裂裝置產生破裂,釋放的二氧化碳會通過特殊的排氣口產生強大的膨脹力,達到3,000倍大氣壓力,這個瞬間產生的壓力會破裂周圍的岩石。這個方法的優點是對周圍環境產生的震動較小,較為環保,高安全度,與鑽孔裂石法有相近的效率。缺點是卡特克斯氣體破裂法是操作成本較高,同時不適用於高強度的岩體,如凝灰岩和花崗岩。

傳統鑽孔爆破法

3.3.5        這個方法適用於非敏感區域如郊區,可以進行大規模的挖掘。每個工作點的效率大約為每8小時可開挖多於100立方米岩石。缺點是炸藥的處理,包括供應,運輸,保存都會對項目的運作帶來風險。同時,申請燃爆許可證來進行爆破需要很長的處理時間(通常多於9個月)。考慮到爆破所產生的震動對岩洞週邊的斜坡的影響,每次爆破限制深度為2米比較適合。考慮鑽孔,爆破,挖掘以及安裝臨時支撐等工序,預期每兩天可進行一次爆破。

3.3.6        經審視這個擬建石礦展覽館岩洞的平面圖後,發現岩洞之出入口通道上面靠外部分與岩洞外斜坡的210水平米平台只有2米左右的岩石覆蓋厚度,因此這部分的出入口通道會使用明挖回填方式挖掘。出入口通道靠內其餘部分將會使用全段式橫向挖掘,而主岩洞部分將會使用分層台階式橫向挖掘。

施工方法對環境的利弊

3.3.7        機械挖掘法,化學發泡劑法,卡特克斯氣體破裂法的類似之處在於它們都控制了岩石破碎過程,所以產生的噪音和灰塵都可以控制到很低。由於工程是在岩洞內進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都可以很好地控制和減少,但壞處是較長的施工時間。而傳統鑽孔爆破法對環境的好處在於較短的施工時間,但壞處在於炸藥處理、運輸和保存都會對周圍帶來風險。平衡利弊後,化學發泡劑法和卡特克斯氣體破裂法對現場堅硬的岩石並不合適,而且效率很低,所以施工期會很長,因而對環境的影響期(如噪音和粉塵)也。因此,這些施工方法並不合適亦不能達到此項目的目標進度。

3.4              較可取方案選擇

3.4.1        根據石礦展覽館岩洞的總平面圖,挖掘體積大約為14,820立方米。

3.4.2        最可能使用的方法是機械挖掘法鑽孔裂石法)或者鑽孔爆破法,下表比較了機械挖掘法和鑽爆法的優點和缺點。

 

機械挖掘法鑽孔裂石法)

鑽孔爆破法

挖掘速度(8小時)

每個工作30立方米

兩個工作點60立方米,如此類推

多於100立方米

對環境的優點

容易掌握挖掘速度,最小的負面影響,並能將負面影響控制於岩洞內

較短的施工時間

 

對環境的缺點

較低的挖掘速度,較長的施工時間

處理,運輸,和保存炸藥會對公眾帶來風險,施工期間需要實施額外的爆破管制

申請許可證所需時間

不需要

至少9個月

挖掘施工期

估計用兩組挖掘機械於兩個工作點,那麼需要

14,820 ÷ 60 = 247

14,820 ÷ 100 = 149

總施工期

247

9個月 + 149 = 419

3.4.3        以上的計算說明了從施工進度來看,機械挖掘法(鑽孔裂石法)是最可取的挖掘方法。由於挖掘工作會在岩洞內進行,機械挖掘法只會造成輕微的空氣質素及噪音影響。此外,因機械挖掘法不涉及儲存及處理爆炸品,所以能減少對公眾的風險。


4                    環境影響評估的主要結果

4.1              空氣質素

施工階

4.1.1        本環評已對所在研究區域內其他同時進行的施工活動所產生的累積揚塵影響作了評估。通過提供適當的塵埃緩解措施,所有空氣敏感受體將符合《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內1小時平均總懸浮顆粒物標準24小時平均和年平均可吸入懸浮顆粒物的空氣質素指標,及24小時平均和年平均微細懸浮顆粒物的空氣質素指標

營運階段

4.1.2        根據初步的交通流量預測,因本項目而在附近幹路增加的交通流量(來回)為每日50架次,而增加的交通流量主要來自日常岩洞的保養活動(例如廢物收集和運送日常用品)和與營運相關的活動(例如運送展覽物品)。與附近幹道(道路L1L2)的每日大約4000架次的交通流量相比較,因本項目而增加的交通流量較輕,因此不會對周邊產生不良空氣質素的影響。

4.1.3        參考已獲批准的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註冊編號 : AEIAR-183/2014),用以估算在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營運階段此岩洞發展區域附近的空氣質素情況。考慮到附近污染排放源,即使在最壞的情況下(2026)於岩洞發展項目附近,具代表性的空氣污染物濃度預計包括二氧化氮,可吸入懸浮顆粒物及微細懸浮顆粒物都將符合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另外,岩洞發展的鮮風口與污染排放源將有足夠的緩衝距離,預計不會對岩洞內的展覽中心或資源中心有不良的空氣質素影響。

4.2              噪音

施工階

4.2.1        由於擬建項目的施工活動將產生噪音,故已對工地附近的噪音敏感受體進行了評估。對於具有代表性的噪音敏感受體的預計累積建築噪音範圍為6172 分貝,此範圍符合75 分貝的建築噪音標準,因此預期無負面的建築噪音影響。

4.2.2        對應擬建項目的建築噪音,建議將來之承建商應遵循香港環境保護署出版“推薦環境污染控制條款(Recommended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Clauses) 內列明要求及採用良好的施工手法以減低施工時對周邊環境的噪音影響。

營運階段

4.2.3        岩洞通風槽在日間/晚間和夜間時段可容許的最高聲功率級已被確定。只要選用適當機械及利用聲學處理,通風槽的噪音將不會對附近的敏感受體構成不良影響

4.3              水質

施工階

4.3.1        水質影響評估報告中確定了水質敏感受體。本項目所產生的主要水質問題來自於陸上基建工程,包括建造岩洞時產生的建築工地污水、岩洞形成過程中明挖挖掘以及地下水滲透形成的污水。只要落實適當的緩解措施,例如控制建築工地逕流及排放,本項目施工階段對水質的影響將可減至最少。並將進行水質監測及審核,以確保水質緩解措施的落實情況。

營運階段

4.3.2        營運階段影響水質的主要來源為岩洞發展產生的廢水及生活污水。然而,只要提供足夠的排水系統和污水處理設施,本項目營運階段將不會帶來不良的水質影響。

4.4         污水處理

4.4.1        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所計劃的污水網絡設施將被設計成能處理未來由住宅開發、商業活動以及岩洞發展所帶來的污水。

4.4.2        岩洞發展所排放的污水量估計為每天8.4立方米,相當於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計劃總污水流量(每天8,863立方米)的千分之一。另外,岩洞發展所排放的污水量已被納入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計劃的污水系統設計中。因此,預計岩洞發展所產生的污水將不會帶來不良的影響。

4.5              廢物管理

施工階

4.5.1        在施工階段挖掘岩洞(包括展覽館主體、其出入口通道及機電房)時會產生惰性和非惰性的拆建物料包括土壤人工硬料例如破碎混凝土等、岩石、木材及金屬據估算,本項目將產生約18,175立方米的惰性物料以及310立方米的非惰性物料沒有沉積物需要進行海上傾卸

4.5.2        本項目所產生的拆建物料將會於工地内進行分類,分離出的惰性物料會被儲存於不同的容器、吊斗或者堆積起來,供日後就地循環再用,以便盡可能地減少本項目所產生的拆建廢料。剩餘的挖出物料,主要是尺寸大過200亳米的岩石,會被壓碎成可使用的尺寸,於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計劃工地或其他建築工地重用。雖然在處理和棄置惰性物料的過程中將會有一些潛在的環境影響,例如空氣污染物和異味排放、噪音和其他潛在的危害,但預計由此所產生的影響將非常微小。本項目將施行適當的措施,務求將運送拆建物料期間由粉塵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減至最低。而非惰性拆建物料將盡可能地被循環再利用,直至物盡其用,方被堆填。

4.5.3        施工活動還會產生出其他的工程廢料,包括施工人員產生的一般垃圾和設備保養產生的化學廢物。但只要在處理、運送和棄置這些廢料時,貫徹施行建議的措施和執行良好的工地管理,預計將無不良的環境影響。

營運階段

4.5.4        在營運時所產生的主要廢物種類將包括:由訪客職員產生的一般垃圾。根據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建議,石礦展覽館及其配套設施的面積1,000平方米及800平方米,假設每位訪客佔2.6平方米(二)每位職員能招待13位訪客;及(三)每天人均廢物產量為2.69 公斤按照以上假設,石礦展覽館每將會有385名訪客及30職員,石礦展覽館在運階段平均每天將產生1,116公斤般垃圾

4.5.5        建議在石礦展覽館内合適的地點提供充足的回收垃圾箱,如鋁罐,塑料和廢紙的分類垃圾箱。所有一般垃圾將由持牌回收商負責垃圾收集,然後使用垃圾收集車運往指定垃圾轉運站或垃圾棄置設施內棄置,預計在營運階段並不會造成不良的環境影響。

4.6              景觀與視覺

4.6.1        岩洞發展的規糢較小並位於開放空間的石坡旁,石坡上只有一半面積被植被覆蓋。因此,岩洞發展對景觀影響較小並限於工程範圍內。另一方面,由於發展規模較小並與視覺敏感受體距離較遠,對於視覺的影響亦較小。景觀及視覺影響可通過恢復植被及設計美觀的博物館外牆而得以改善。岩洞發展會配合由2015626日所刊憲的觀塘(北)分區計劃大網圖(OZP) No. S/K14N/14建設休憩用地的規定,來提高該區景觀及視覺效果。

4.6.2        根據樹木普查報告,現存30位於岩洞邊及上方平台的樹會被岩洞發展所影響。 這些樹木均為常見品種包括台灣相思及木麻黃,這些樹大部份的形狀及結構欠佳,健康狀況一般,沒有很大的觀賞價值。該30棵現存樹木都有礙於岩洞的發展,故建議砍伐。作爲補償,建議於岩洞入口旁邊及上方的平台上種植30棵樹,作爲綠化並減輕對周圍視覺景觀的影響。

4.6.3        只有上述談到的樹及礦場會被岩洞發展(包括工地平整、建築門廊、棄置建築物料等)所影響。岩洞邊及上方平台的樹對改變或變化評為中度敏感,而工程對其影響的程度預計較大。岩洞邊及上方平台的樹在實施緩解措施前,發展對影響較顯著但在緩解後降到輕微至中等,其中緩解措施包括在斜坡作補賞種植、種植灌木等。而岩洞發展對受到大量開發的礦場來說,影響較為輕微在實施緩解措施後已經無實質影響。

4.6.4        由於岩洞發展規模較小,加上地形關係,岩洞發展位於200米主水平基準上,而鄰近的住宅區則建在50米至100米主水平基準上,因此只有礦場擬建的開放空間及將來興建的住宅能看見岩洞。礦場內的視覺敏感受體或毗鄰發展中的安達臣道發展項目都已被評估,以探討岩洞對將來景觀及視覺的影響。岩洞發展對所有視覺敏感受體的影響輕微,而在實施緩解措施後更進一步減輕,透過裝飾性的臨時圍牆、美觀的岩洞門廊設計、美化斜坡及植被補賞種植,都能減低岩洞對視覺敏感受體的視覺影響。

4.6.5        此發展項目可以為目前荒蕪的石坡帶來更好的景觀及視覺效果,而緩解措施配合將來整個安達臣道發展所提供的大面積綠化,更帶來了長遠的效益。

4.6.6        總括而言, 岩洞發展對景觀及視覺影響為可接受,並在實施適當的緩解措施後,景觀及視覺已無實質影響

4.7              概要

4.7.1        這份環評報告對本項目建造和運行階段,以及附近其他同時進行的項目所帶來的各種環境影響作了詳盡分析,涵蓋了這些影響的性質和範圍並將要點列於附錄以供參考。


5                    環境監察及審核

5.1.1        項目施工期間,建議實施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對施工時所產生的空氣質素、噪音、水質、廢物管理及景觀和視覺各方面進行監控。同時,建議進行工地檢查/審查,確保上述各項環境緩解措施得以貫徹落實。本項目對各環境參數的環境監察及審核要求總結如下參看5.1

5.1              環境監察及審核要求概要

 

施工前

施工中

運時

空氣質素

O

ü

O

噪音

O

ü

O

水質

ü

ü

O

污水處理

O

O

O

廢物管理

O

ü

O

景觀和視覺

ü

ü

ü

空氣質素

5.1.2        實施建議的緩解措施後,總懸浮顆粒物、可吸入懸浮顆粒物及微細懸浮顆粒物的空氣質素水平將符合有關的空氣質量標準/空氣質素指標。另外,預期從項目工程中所產生的灰塵影響較小,所以無需進行空氣質量監測和審核。然而,環評仍建議在施工期間作定期審核,以確定緩解措施的有效實施。

5.1.3        項目在營運階段將不會產生任何不利影響。所以無需進行空氣質量監測和審核。

噪音

5.1.4        由於岩洞的建設工程規模較小,依據環評報告將不會有負面的建築噪音影響,因此無需在施工階段實施噪音監測。然而環評仍建議在施工期間作定期審核,以確定緩解措施的有效實施。

5.1.5        環評報告亦建議在擬建項目的營運階段開始前,應進行通風槽機械的投產測試,以確保符合相關的噪音標準。

水質

5.1.6        建議於施工前、工地清理時及邊坡工程進行時,在井欄樹溪進行水質監測。

5.1.7        建議於施工階段定期進行實地勘察,審查施工活動及施工區域,以確保緩解措施的正確實施。

污水處理

5.1.8        因在設計安達臣道石礦場發展的污水系统時已把岩洞發展所產生的污水一并納入設計內,由岩洞發展所產生的污水不會造成任何影響,故無須進行環境監測和審核。

廢物管理

5.1.9        承建商需要負責確保工程期間所產生的廢物按照良好的廢物管理方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處理、儲存和處置。建議在施工階段對工地進行定期的審查,以確保緩解措施能有效地實施。

景觀和視覺

5.1.10    在建設和運營階段,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景觀及視覺的緩解措施,令景觀資源或視覺敏感受體得到恢復或加強與周邊環境的相容性。施工階段的緩解措施應在施工開始時實施直至施工完畢,而營運階段的緩解措施應納入在詳細設計中及成為施工工序的一部份,從而在項目投產之日就已到位。

5.1.11    建議在施工及營運階段對項目進行定期的審查,以確保緩解措施能有效地實施,從而減低在施工及營運階段造成的視覺影響。此外,由於在營運階段實施了相應的緩解措施使景觀能得以恢復或改善,因此,有關的環境監測和審核是需要的。

 

 


6                    總結

6.1.1        本環評提供了安達臣道石礦場岩洞發展項目在建造和運營期間所可能產生的一系列環境影響及其性質和程度的資料。環評已列明了所需的緩解措施,以確保本項目遵守相關的環境法規和標準。

6.1.2                          總體來說,此環評報告表明了在採取適當緩解措施後,安達臣道石礦場岩洞發展在施工及運營階段將符合環境影響研究概要(申請編號ESB-269/2014和環評技術備忘錄的要求。環評報告亦提供了所建議的緩解措施之實施時間表,並建議了一項環境監測計劃,用以審查緩解措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