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技术备忘录
附件1
附件1 : 指定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简介
- 1. 拟备工程项目简介时采用以下核对表,可确保拟议工程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在署长厘定环评研究须处理的事项或申请人能否直接申请环境许可证时会加以考虑。
- 2. 若申请人认为有额外或其他类别的资料对其申请有帮助,亦可包括在简介内提交。有关资料须包括所有在申请人呈交申请时所知的现有及计划中的污染源丶敏感受体或自然环境易受破坏的部分。申请人提供的详细资料可因情况而异。
- 3. 在适当情况下,提交的资料须附有相关图则丶工序流程图丶图表丶图解及其他有助厘定环评研究须处理的事项,以及环评研究须符合的规定,又或申请人能否直接申请环境许可证的资料。
基本资料
- 工程项目名称
- 工程项目的目的及性质
- 工程项目倡议人姓名/名称
- 工程项目的地点及规模(包括图则)及场地历史
- 工程项目简介涵盖的指定工程项目数目及种类
- 联络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规划大纲及执行计划
- 如何规划及执行工程项目?(由顾问丶承建商或内部执行)
- 工程项目的时间表为何?(例如委任顾问丶为设计定稿丶开始建造丶投入运作及营办的时间表)
- 工程项目与其他层面较广计划的规定或其他工程项目是否有相互关系而须加以考虑?
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 概括列出涉及的工序,包括工序流程图丶场地图则丶贮存规定以及散发物和排放物的资料。
- 描述工程项目在建造丶营办或解除运作阶段(如适用)可能引致的环境影响或问题:
- 气体排放
- 尘埃
- 气味
- 会产生噪音的作业
- 晚间进行的作业
- 引起的交通流量
- 污水丶排放物或受污染的径流
- 产生的废物或副产品
- 制造丶贮存丶使用丶处理丶运送或处置危险品丶危险物料或废物
- 会造成污染或危险的意外风险
- 处置损毁物料,包括可能受污染的物料
- 对水流及底部沉积物造成干扰
- 碍眼的视觉外貌
- 生态及渔业影响
周围环境的主要元素
- 概括列出可能受拟议工程项目影响的现有及计划中的敏感受体及自然环境易受破坏部分,例如:
- 住宅楼宇发展
- 临时房屋区
- 教育机构,包括学校丶幼稚园及托儿所
- 健康护理设施,包括医院丶诊所及安老院
- 公众崇拜场所,包括庙宇丶教堂丶露天剧场
- 耕种地区
- 水道丶明渠及受限的水体
- 宪报公布的泳滩或其他泳滩
- 集水区及聚水区
- 地下水资源
- 海洋水资源,包括该些用作工业用途丶康乐用途或渔业活动(如渔场丶贝介类养殖区丶鱼类产卵及哺育场或鱼类养殖区)的资源
- 易受污染影响的工业
- 对扩散污染吸纳量有限的空气域
- 有保育价值的地区,包括郊野公园,特别地区丶海岸保护区丶海岸公园丶拉姆萨尔湿地丶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丶自然保育区及具重要生态价值的地区,例如树林丶湿地及其他野生生物的生境
- 具高观赏价值的地方
- 文化遗产地点
- 主要公众观景点
- 概括列出周围环境的主要元素,以及可能影响拟议工程项目范围内现有及/或过往相关的土地用途,例如:
- 现有污染黑点
- 附近现有及/或已停止的工业操作
- 附近的干道,以及主要或次要干路
- 附近会产生噪音的商业丶社区或康乐活动
- 飞机噪音丶直升机噪音丶铁路噪音
- 现有或计划中的废物处理丶处置及弃置设施
- 有潜在危险的装置
- 会产生噪音或尘埃的露天贮存设施
- 工程项目工地及附近现有及过去的土地用途
- 概括列出可能受拟议工程项目影响的现有及计划中的敏感受体及自然环境易受破坏部分,例如:
拟纳入设计的环保措施以及任何进一步的环境影响
- 描述可尽量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包括以下各项:
- 污染管制技术
- 源头管制
- 废物管理系统及措施
- 尽量减少废物及废水的潜在可能
- 缓解风险措施及事故紧急应变计划
- 隔音屏障及隔音设备
- 缓冲区及景观美化措施
- 因应功能定出不同布局
- 工地图样及建筑物设计
- 保留天然景物
- 管制建筑工序
- 进行挖泥丶填海及排水工程时按指引拟备
- 按《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第九章及第十章拟备
- 在适用的情况下,论述环境效应可能出现的严重性丶分布及持续时间(如适用):
- 良好及不良效应
- 短期及长期效应
- 继发及引发的效应
- 累积效应
- 跨境的效应
- 论述任何进一步的影响,例如:
- 类似工程项目的历史
- 迄今为止进行的公众谘询
- 公众利益及政治敏感度
- 描述可尽量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包括以下各项:
使用先前已获批准的环评报告
- 如有性质类似的工程项目备妥的环评报告先前已获署长批准,并根据《环评条例》存放在登记册内,申请人可参考或使用该环评报告的结果。报告内须提供以下资料:
- 说明已获批准环评报告的名称;
- 说明该环评报告获批准的日期;
- 说明已获批准环评报告处理了工程项目哪些环境问题;
- 提述环境影响的调查结果,并说明该等结果与此工程项目如何相关;
- 说明已获批准环评报告建议的措施,以及该等措施与此工程项目如何相关。
- 如有性质类似的工程项目备妥的环评报告先前已获署长批准,并根据《环评条例》存放在登记册内,申请人可参考或使用该环评报告的结果。报告内须提供以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