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技术备忘录
附件17
附件17: 渔业影响评估指引
1. 概要
1.1 本附件阐述进行渔业影响评估研究的一般方式及方法。评估方法可能会因情况而异,须取决於渔业问题的性质,以及有关方法和技术的最新发展。
1.2 如果指定工程项目可能影响捕捞和养殖渔业,便须在环评研究中评估对渔业的影响,以提供足够及准确的数据,全面及客观地预测及评定可能对渔业造成的影响。
2. 确定进行渔业影响评估的需要
2.1 可能须进行渔业影响评估的工程项目类型包括::
- 涉及海洋及潮间环境及内陆鱼塘,并可能影响渔场和水产养殖地点丶捕鱼及水产养殖活动,以及渔业资源及生境的拟议工程项目;或
- 直接或间接产生任何类型排放物而可能影响渔场和水产养殖地点丶捕鱼及水产养殖活动,以及渔业资源及生境的拟议工程项目。
3. 渔业影响评估研究
3.1 渔业影响评估研究须包括5个同等重要的部分:
- 提供全面及准确的渔业基线资料;
- 识别及预测潜在的渔业影响;
- 评定预测的渔业影响的重大程度;
- 建议有效及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及缓解措施;
- 就实行渔业监察及审核计划的需要和涵盖范围提供建议。
3.2 渔业基线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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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渔业评估的基线研究须就拟议工程项目的地点及其邻近可能受影响的范围(即研究范围),提供足够而准确的渔业基线资料,以准确预测及评定对渔业的影响。基线研究至少须包括以下项目:
审视及核对现有资料
须审视有关研究范围的现有资料。应使用最近更新的资料,而由获认可来源公布的数据应得到适当重视。此外,亦可从本地渔民/水产养殖人士丶海洋及渔业科学家,以及有关的政府部门获得有用资料。
所得的渔业资料必须经审慎评定及核实其准确性及实用性,然後才纳入环评报告。除非确定所得的资料仍然有效,否则须进行实地调查加以核实。
渔业基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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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须以上述第(i)项的结果为基础,并计及工程项目的位置丶规模和潜在影响,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渔业基线调查。渔业基线调查旨在搜集足够资料,以供其後预测及评定渔业影响,并制订拟议的缓解措施及监察规定。如认为需要进行渔业基线调查,调查须涵盖研究范围内的渔业资源和生境及/或渔业活动。研究须建议合适的调查方法丶持续时间及调查时段,以收集所需的数据。实地调查及数据分析必须由受过足够训练,以及具备充足渔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如情况适用,所得的数据须进行量化及统计分析。所有有关实地调查的结果,以及进行调查的合资格人员的姓名及相关经验,均须记录在实地调查报告内;报告须由相关专业人士或专家拟备丶查核及签署。
如认为有需要就工程项目进行渔业基线调查,调查须为期至少6个月,最长可达12个月。工程项目如规模较大并且较为复杂,又或研究范围内有较重要的渔业资源/生产,调查通常需时较长。最短的调查持续时间须根据相关环评研究概要中作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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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渔业影响评估所需的渔业资料须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项:
- 研究范围内的渔业资源水平/生产量以及具商业价值物种的组成;
- 研究范围内捕鱼及水产养殖活动的水平及模式;
- 研究范围内对渔业重要的地点,例如水产养殖地点丶渔业生境丶具重要商业价值物种的哺育场及产卵场,以及季节性出现的幼体和产卵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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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识别及预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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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渔业影响研究须以工程项目简介及搜集所得的渔业基线资料为基础,识别和预测拟议工程项目可能对渔业造成的影响。所有潜在影响,包括直接丶间接丶长期丶短期丶工地内丶工地外丶首要丶继发丶诱发丶额外丶协同及累积的影响等,均须列明。应视乎情况使用合适方法,例如核对表(描述形式丶按序排列等)丶矩阵丶网络丶特徵测绘等,并加以清楚说明。此外,亦须描述及量化水产养殖及捕捞渔业所受影响的性质及程度。
3.3.2 识别及预测渔业所受影响时,须顾及但不应只依赖水质及生态影响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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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评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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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拟议工程项目对水产养殖及捕捞渔业的预测影响是否重大,须以明确准则尽可能有系统地评定。采用的一般准则载於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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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缓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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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缓解渔业所受影响的一般政策,按优先次序胪列如下:
避免造成影响
须尽可能避免造成潜在的影响,例如采用合适的替代方案,包括更改工程项目的地点丶设计丶建造方法丶走线丶规划布局丶施工计划等。如渔业影响评估研究识别出非常严重而不能缓解的影响,须考虑修改工程项目。
尽量减低影响
如未能避免造成影响,便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影响尽量减至最低。有关措施包括把工程限於特定范围或季节丶恢复受影响的渔业资源及生境等。
就影响作出补偿
如获评定会对渔业资源和生境以及水产养殖地点造成重大损失,便须以措施如提升渔业资源和生境以及重置水产养殖地点等,以作补偿。
3.5.2 建议的所有缓解措施均须因应香港的情况切实可行,且具成效。须审慎评定拟议缓解措施的成效,并须清楚说明实施缓解措施後任何剩馀影响的重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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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渔业监察及审核计划
进行渔业监察及审核的目在於:
- 核实渔业影响评估研究所作预测的准确程度;
- 找出因拟议工程项目所引致而未能预测的渔业影响;
- 监察缓解措施的成效;以及
- 就未能预测的影响及/或不奏效的缓解措施建议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