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技术备忘录
附件2
附件2 - 有实质改变的指定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简介
- 1. 拟备工程项目简介时采用以下核对表,以确保拟议发展项目的重大环境因素,在署长厘定环评研究须处理的事项时会可加以考虑。
- 2. 若申请人认为有额外或其他类别的资料对其申请有帮助,亦可包括在工程项目简介内提交。有关资料须包括所有在申请人呈交申请时所知的现有及计划中的污染源及敏感受体。
- 3. 在适当情况下,提交的资料须附有相关图则丶工序流程图丶图表丶图解及其他有助厘定申请人能否直接申请环境许可证,又或环评研究须处理的事项,以及环评研究须符合的规定的资料。
基本资料
- 工程项目的描述
- 工程项目的性质
- 工程项目倡议人姓名/名称
- 工程项目的地点(包括图则)
- 联络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 拟议的增建丶改装及改建
- 增建丶改装或改建的时间表(例如委任顾问丶为设计定稿丶开始建造丶投入运作及营办的时间表)
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 就任何在建造或营办(或解除运作)期间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拟议增建丶改装或改建,论述与其有关连的活动:
- 描述改变丶增建或改建造成的环境转变;
- 描述环境及社区如何因上述改变而可能受到影响;
- 描述先前的环评报告或环境研究的调查结果或建议;
- 描述拟议增建丶改装或改建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 描述这些改装丶增建或改建如何与先前环评报告作出的假设相异或使之无效。
- 就任何在建造或营办(或解除运作)期间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拟议增建丶改装或改建,论述与其有关连的活动:
描述缓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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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述目前采用的措施如何处理有关改变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 描述用来处理这些改变的拟议额外措施,以及实施措施後能否符合本技术备忘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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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先前已获批准的环评报告
- 如工程项目本身的环评报告或有性质类似的工程项目备妥的环评报告先前已获署长批准并存放在登记册内,申请人可参考或使用该环评报告的结果。报告内须提供以下资料:
- 已获批准环评报告的名称;
- 获批准的时间;
- 该环评报告是根据《环评条例》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批准;
- 已获批准环评报告处理了工程项目哪些环境问题;
- 有关环境影响的调查结果,以及该等结果与此工程项目如何相关;
- 已获批准环评报告建议的措施,以及该等措施与此工程项目如何相关。
- 如工程项目本身的环评报告或有性质类似的工程项目备妥的环评报告先前已获署长批准并存放在登记册内,申请人可参考或使用该环评报告的结果。报告内须提供以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