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技术备忘录
附件7
附件7: 评定废物管理影响的准则
1. 引言
- 1.1 评估废物管理影响的准则如下:
- 提供废物料理丶贮存丶收集丶运送丶处理及处置设施,以处理发展项目产生的废物;
- 符合《废物处置条例》(第354章)及根据条例订立的附属法例的相关规定;
- 按照《废物处置条例》及《海上倾倒物料条例》的规定,料理丶贮存丶收集和处置建造阶段产生的废物;
- 提供设施以利便减少废物,并计及下列因素,研究所产生的废物的实益用途:
- 产生的废物量
- 废物物料的物理及化学性质
- 使废物适宜作实益用途的现场措施的可行性
- 作实益用途的废物在本港是否有出路
- 任何减少废物的做法以及为了令废物可作实益用途而进行的额外料理所造成的环境效应
- 透过更改设计及工程规划,研究其他产生最少量废物的方法;
- 对於邻近现有堆填区的住宅及社区发展项目,应采取安全及预防措施,以尽量减低因堆填区沼气散逸或渗滤污水而造成的风险。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废物旁250米内进行的发展或重建项目,通常需要进行堆填区气体风险评估,以评估与沼气有关的风险,并在有需要时设计实用的预防/缓解措施,以保护拟议发展项目免受相关风险影响。
- 1.1 评估废物管理影响的准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