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刊登的廣告
|
[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工程處土地工程部]已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6.(2)條的規定,就[龍鼓灘填海]向環境保護署署長提交一份批准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申請。 一份由申請人擬備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現根據條例第7.(1) 條由[2026年1月2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間,存放於下列地點以供查閱: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將會上載到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網址:(https://www.epd.gov.hk/eia)。 公眾人士可[在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致電3758 3513聯絡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工程處土地工程部],就理解該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尋求澄清或協助。公眾人士可於公眾查閱期屆滿前,就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所涵蓋的環境問題,向環境保護署署長提出關於該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意見。技術備忘錄可向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登記冊辦事處索取或從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網頁下載。公眾人士所提出的意見,可能轉交申請人或任何參與處理申請的有關方面人士。所有書面意見應以郵遞、傳真或電郵方式送交下列地址: 香 港 灣 仔 軒 尼 詩 道 130 號 圖 文 傳 真 : 2147 0894 [廣告首次刊登日期: 2026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