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
附件4
附件4: 評定空氣質素影響及生命危害的準則
1. 空氣質素影響
- 1.1 評定空氣質素影響的準則包括下列各項:
- 符合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311章)訂定的空氣質素指標及其他標準;
- 氣味預測評估的標準為在5秒平均時間符合5個氣味單位;
- 至於《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或上述規定未有列明的空氣污染物:須符合署長同意的獲認可國際組織(如世界衞生組織或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所採用的標準或準則。
- 1.1 評定空氣質素影響的準則包括下列各項:
2. 生命危害
- 2.1 對人命的危害須符合圖1所載的風險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