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架構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條 例 (第 499 章)

第 IV 部 - 登 記 冊

15. 登 記 冊

  1. 署 長 須 以 其 決 定 的 格 式 備 存 載 有 以 下 項 目 的 細 節 的 登 記 冊 ─

    1. 他 所 接 獲 的 工 程 項 目 簡 介 ;

    2. 他 所 發 出 的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研 究 概 要 ;

    3. 他 就 任 何 人 根 據 第 5(9)、 (10)或 (11)條 申 請 直 接 申 請 環 境 許 可 證 一 事 所 作 出 的 決 定 ;

    4. 他 所 接 獲 的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報 告 ;

    5. 他 就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報 告 所 作 出 的 決 定 ;

    6. 他 在 本 條 例 的 生 效 日 期 前 所 持 有 的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報 告 ;

    7. 要 求 獲 發 環 境 許 可 證 的 申 請 ;

    8. 他 就 任 何 人 要 求 獲 發 環 境 許 可 證 的 申 請 所 作 出 的 決 定 ;

    9. 規 例 所 規 定 的 事 宜 。

  2. 登 記 冊 在 正 常 辦 公 時 間 內 在 署 長 決 定 的 地 點 供 公 眾 免 費 查 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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