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各相关部门已安排多项清洁活动及宣传措施,以保持海岸清洁。各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如下:-
渔农自然护理署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负责海岸公园及海岸保护区的清洁工作(图1)。该署聘用承办商定期清理并妥善处置垃圾,以保持沿岸水域清洁。按实际环境需要,一般海岸公园由每月清理两次至每周清理六次不等;鹤咀海岸保护区不允许进行任何康乐活动,清洁次数维持每周一次。
渔护署亦派遣护理员每天从海丶陆两路巡逻海岸公园及海岸保护区,向游客发出劝喻,并在必要时采取执法行动。
该署进行了多项教育/宣传计划,以提高市民保持海岸清洁的意识:
- 透过举办各式各样的教育活动,包括讲座丶生态导赏团丶学校讲座丶实地考察及展览,传递保持环境清洁的讯息;
- 制作海报丶传单及其他刊物,提高市民对保持海岸公园及海岸保护区清洁重要性的了解;
- 在海岸公园沿岸竖立警告牌及讯息,提醒游客保持海岸清洁。
环境保护署
作为海洋环境管理跨部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秘书处,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负责协调及加强工作小组成员部门在应对海上垃圾问题的工作,包括适时开展专题研究丶根据研究结果制定应对策略,及检视工作成效和探讨各种措施,以期持续改善海岸环境。环保署已建立系统,实时监察区域内13个城市的雨量数据,向相关部门警示可能出现大量海上垃圾的地区,以预早调配资源和人手作出准备。相关政府部门会按机制加强巡逻及清理海上和沿岸地区的垃圾。
此外,环保署会派员定期监测不同优次海岸的清洁情况,并采用新科技协助大范围监察海岸垃圾积聚情况。我们利用无人机技术,按情况配合现场详细检查,更有效监察全港多区包括偏远及较长海岸的清洁情况。海岸监测以五级评分制(图2)对各地点一般海岸清洁作评级,并可查察加强清洁行动的成效。一般而言,若有地点被评为第三级(一般)或更差;或有严重垃圾堆积情况,环保署会转介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改善措施,以适时加强清洁的力度。
清洁情况的五级评分级别图解除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外,环保署一直致力向社会大众推行宣传教育的工作,以增强保持海岸清洁的意识,包括管理海岸清洁专题网站丶播放政府宣传片及举办不同类型的宣传教育活动(例如海岸清洁日活动丶巡回展览丶各类设计比赛等),藉以加深公众对海上垃圾问题的认识,鼓励他们改变日常习惯,从源头减少制造废物,和避免垃圾落入海中。环保署亦会为不同社区团体提供意见及支援以举办海岸清洁活动,例如派员讲解海洋垃圾的成因和应对方法丶提供清洁用的工具及物资等。
食物环境衞生署
除其他部门管辖的范围外,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环署)负责非刊宪泳滩和沿岸地区的清洁工作。
这些非刊宪泳滩和沿岸地区的清洁工作,由食环署的员工或清洁承办商负责。视乎地点的洁净情况和客观条件,清洁频率由每周六次至半年一次不等。
食环署员工会到非刊宪泳滩和沿岸地区进行定期巡查,以确保该等地区获妥善清理。食环署亦会按实际需要,安排进行额外的清洁工作。
除提供正常清洁服务外,食环署亦会参与由相关政府部门(例如海事处丶环保署丶康文署丶渔护署等)协调的定期及突发事件的行动,监察及收集冲上非刊宪泳滩和沿岸垃圾。
此外,食环署会在适当地方放置废屑箱供市民使用,并在策略性的近岸地方放置切勿乱抛垃圾的告示。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负责全港共42个宪报公布的泳滩(图2)的清洁工作,并一直密切监察这些泳滩的状况。该署每日调派工人到宪报公布的泳滩执行清洁工作,每天最少两次。当在泳滩海面发现大量垃圾而影响游泳人士,该署会特别安排人员清理在泳区范围内的漂浮垃圾。除此之外,泳滩员工会通知海事处清理泳滩附近的漂浮垃圾。
除了日常的清洁服务外,该署亦会:
- 在有需要时(如在台风过後及海面突然出现的大量漂浮垃圾时),安排流动清洁队协助泳滩的清理工作;
- 安排承办商每周两次清理附着在泳滩浮标丶防鲨网浮管及防鲨网上的垃圾;
- 如遇宪报公布泳滩附近的海域发现大量漂浮垃圾,要求海事处调派垃圾收集船清理海上垃圾;
- 要求食物环境衞生署清理在宪报公布泳滩范围外的沿岸垃圾;
- 透过在泳滩展示告示和广播,提醒泳客经常保持泳滩清洁。
海事处
海事处负责香港水域内的海面清洁工作。该处提供的服务包括:清理海面和积聚在前滨范围的漂浮垃圾,及向停泊在避风塘内的本地船只和停泊在维多利亚港丶将军澳和西面碇泊处的船舶提供免费生活垃圾收集服务。
除常规清理服务外,海事处的承办商工人亦会协助环保组织弃置他们在海岸清洁活动中所收集的垃圾。海事处承办商的前滨清洁队亦可与环保组织的义工合作,共同清理积聚在陆路难以到达的前滨地区的海上垃圾。
海上垃圾清理服务覆盖整个香港水域(图3),服务时间见表1
清理服务 | 运作时间 |
---|---|
海上垃圾清理服务 | 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6时 |
前滨清理服务 | 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 |
如图4所示,海面的洁净状况分为良好丶满意丶一般丶不满意和欠佳的级别。在早上8时至下午6时期间,承办商须确保其服务水域处於良好的级别。
图4:洁净状况级别图解 -
海事处管理海上垃圾清理及处置服务的标准
外海
避风塘
特别地点
海面的洁净状况会由海事处人员监测,当洁净状况在良好水平以下时,承办商须调动工作船在30分钟丶60分钟丶120分钟内分别往第一区丶第二区及第三区进行漂浮垃圾清理工作。
除上述的一般服务外,海事处亦有推行宣传计划:
- 在农历新年和休渔期前,协调各政府部门与水上团体的代表举行联合会议,提高渔民保持海面清洁的意识;
- 定期探访和视察鱼类批发市场丶海事工程施工区及船只碇泊处,以确保有妥善的垃圾处理安排,及没有垃圾被排放入海。
渠务署
渠务署负责提供污水和雨水处理排放服务,以促进香港的可持续发展。渠务署已分别於四个排水渠出口安装浮栏(图5至8)及四条主要排水道安装垃圾堵截器(图9至12),以堵截垃圾进入海域。
浮栏
垃圾堵截器
优先处理海上垃圾地点的名单
(2021年4月更新)为配合工作小组的工作,环保署於2013年委聘了顾问展开海上垃圾研究,调查海上垃圾的源头丶分布和流向。顾问根据研究结果,识别出需优先处理海上垃圾地点,各部门亦增拨资源加强清理能力。需优先处理海上垃圾地点名单上的海岸清洁情况已逐渐改善,可见加强清理工作有一定成效。
环保署於2017年4月就2015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收集的数据,利用评分制度对需优先处理海上垃圾地点名单进行检讨,并於同年11月更新了该名单。环保署於2021年4月再次以清洁评分检讨需优先处理地点名单,以期更好运用资源改善海岸清洁情况。新名单共有33个地点,当中包括26个现有地点(分流分成两地点)及7个新增地点。
33个新的优先处理海上垃圾地点
26个现有地点 | 7个新增加地点 |
---|---|
大埔汀角 | 沿船湾避风塘防波堤的沿岸地方 |
大埔沙栏 | 鸭脷洲大桥下面的岩石海堤及所有毗邻地方 |
大埔盐田仔及马屎洲连岛沙洲 | 坪洲东湾 |
塔门(东) | 大屿山石壁东湾 |
塔门(西) | 双仙湾泳滩附近 |
马鞍山海星湾 | 大小磨刀 |
东龙岛 | 蝴蝶湾至第4 0 区码头的沿岸地方 |
石澳後滩泳滩 | |
石澳泳滩 | |
石澳垃圾湾 | |
鹤咀太古海洋科学研究所旁沙滩 | |
南丫岛芦荻湾 | |
南丫岛索罟湾 | |
南丫岛石排湾 | |
长洲东湾(非刊宪泳滩部份) | |
大屿山三白湾 | |
大屿山稔树湾 | |
大屿山十塱湾 | |
大屿山咸田 | |
大屿山水口 | |
大屿山石壁大浪湾 | |
大屿山分流(东) | |
大屿山分流(西) | |
大屿山大澳 | |
屯门龙鼓滩及龙鼓上滩 | |
沙洲及龙鼓洲 |
优先处理地点的年度平均清洁评分*
地点编号 | 地点 |
2023 年 (1月 - 12月) |
|
1 | 大埔汀角 | 1.75 | |
2 | 大埔沙栏 | 1.75 | |
3 | 沿船湾避风塘防波堤的沿岸地方^ | 2.00 | |
4 | 大埔盐田仔及马屎洲连岛沙洲 | 2.00 | |
5 | 塔门(东) | 2.08 | |
6 | 塔门(西) | 2.00 | |
7 | 马鞍山海星湾 | 1.58 | |
8 | 东龙岛 | 2.00 | |
9 | 石澳後滩泳滩 | 1.83 | |
10 | 石澳泳滩 | 1.33 | |
11 | 石澳垃圾湾 | 2.00 | |
12 | 鹤咀太古海洋科学研究所旁沙滩 | 2.00 | |
13 | 鸭脷洲大桥下面的岩石海堤及所有毗邻地方^ | 2.00 | |
14 | 南丫岛芦荻湾 | 2.08 | |
15 | 南丫岛索罟湾 | 2.00 | |
16 | 南丫岛石排湾 | 2.17 | |
17 | 长洲东湾(非刊宪泳滩部份) | 2.00 | |
18 | 坪洲东湾^ | 2.00 | |
19 | 大屿山三白湾 | 2.00 | |
20 | 大屿山稔树湾 | 2.00 | |
21 | 大屿山十塱湾 | 2.00 | |
22 | 大屿山咸田 | 1.33 | |
23 | 大屿山水口 | 2.00 | |
24 | 大屿山石壁东湾^ | 2.00 | |
25 | 大屿山石壁大浪湾 | 2.00 | |
26 | 大屿山分流(东) | 3.00 | |
27 | 大屿山分流(西) | 2.00 | |
28 | 大屿山大澳 | 2.00 | |
29 | 双仙湾泳滩附近^ | 2.00 | |
30 | 大小磨刀^ | 2.83 | |
31 | 蝴蝶湾至第4 0 区码头的沿岸地方^ | 2.00 | |
32 | 屯门龙鼓滩及龙鼓上滩 | 2.00 | |
33 | 沙洲及龙鼓洲 | 3.08 |
* 海岸清洁情况评分制:一级为良好,二级为满意,三级为一般,四级为不满意,五级为欠佳。
^ 新增加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