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煙管制計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設有一隊訓練有素的認可檢舉員,專門負責檢舉排噴過量黑煙的車輛。環保署審查有關報告後,會要求車主將車輛送交接受檢測。若車主不把車輛送交檢驗,或者多次驗車不合格,其汽車牌照可被吊銷。另外,如市民檢舉黑煙車輛,環保署會向有關車主發出勸喻信,要求車主糾正黑煙問題。
2005年,車輛排放黑煙的檢舉報告、車輛接受黑煙檢驗、和環保署發出勸喻信的個案數目均持續下降,而吊銷汽車牌照的個案則略有增加。
車輛排放廢氣的標準 新登記車輛必須符合最嚴格的國際排放標準。歐盟三期廢氣排放標準已於2001年1月開始分階段推行。實施這項新標準及其他多項管制措施後,雖然本港汽車的行車里數仍有增加,但車輛排放的氮氧化物及微粒量卻已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