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每年投放数以十亿计的公帑保护和绿化环境,促进香港可持续发展。2012年,撇除大型基建工程费用,环境局及环保署的部门总开支超过26亿元。
我们实践污染者自付原则和提供经济诱因,藉此推动环境目标,另亦致力促进香港的环保行业发展。2012年的相关工作如下:
经济诱因
此外,我们为协助大厦业主改善建筑物能源绩效而推行的两项资助计划 已於2012年结束。计划期间共向1 082宗项目提供4.5亿元资助。
污染者自付
污染者必须支付化学废物及医疗废物的处理费用,以及建筑及拆卸工程废物的处置费用,至於住宅住户丶工商企业及所有其他行业则一律须支付排污费。年内我们开始筹备推行下列收费计划:
支援业界
政府投放大量资源在环境基建,此外并建立环保园支持回收,以及推广电动车丶透过立法提升建筑物能源效益和资助业界参加环境展览及贸易考察团,全力促进环保行业发展。根据现有的最新数据,2010年环保行业的增值比2009年上升近20%,从业人数则增加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