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 资源管理 能源

绿色建筑措施

香港约90%耗电和60%温室气体排放均源自建筑物,因此只要建筑物变得更环保,便可产生协同效应,大幅纾减香港整体的碳排放及空气污染,让大家享有更优质的室内及户外建筑环境。为臻达使命,政府於2012年9月正式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

《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订明大部分新建楼宇及进行主要装修工程的现有楼宇必须遵从《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即空调丶电力装置丶照明丶升降机及自动扶梯装置等主要屋宇装备必须达到基本能源效益标准。政府会定期检讨《建筑物能源守则》,确保有关标准紧贴最新科技发展。

《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资料来源:机电工程署

《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

资料来源:机电工程署

《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亦规定商业大厦及综合发展项目的商业部分每隔10年进行一次能源审计,并要在大门入口展示审计结果。按照估计,《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各项规定可促进新建楼宇的环境绩效,未来10年料可为香港节省超过28亿度电和减少排放超过196万公吨二氧化碳。

除了法律措施,政府也资助经营者改善现有楼宇的节能表现。2009年,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推出两项计划,分别针对能源及碳审计和能源效益项目,合共拨款4.5亿元资助1 082宗项目,令6 400幢建筑物受惠。这些项目还创造了极大环境裨益,估计每年可为香港节省约1.8亿度电及减少排放126 000公吨二氧化碳。两项计划已於2012年圆满结束。

我们也极力鼓励公众提出关於善用能源的好主意。为此,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於2011年举行了「纾缓气候变化:从楼宇节能减排开始」社会参与过程,谘询结果已於2012年公布,政府亦欣然接纳,现已着手参照建议实践行动(另见「可持续发展」章节)。

《屋宇装备装置能源效益实务守则》

《屋宇装备装置能源效益实务守则》

资料来源:机电工程署

《建筑物能源审核实务守则》

《建筑物能源审核实务守则》

资料来源:机电工程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