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步漸進 改善空氣

使命

透過介入規劃過程和執行《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保護臭氧層條例》及《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的管制規定,使空氣質素達至和維持於令人滿意的水平,保障市民大眾健康和福祉。

解決空氣污染問題難以一揮而就,在穩步推進的過程中必須耐心應對。空氣質素對公眾健康及環境影響重大,市民當然冀盼整治措施立見成效,政府亦積極回應市民的訴求,投放大量金錢和資源改善空氣質素。然而,這始終是個複雜的難題,當中涉及多個空氣污染源和多種污染物,因此縱使我們求成心切,也須讓一直以來的工作沉澱成果。

2012年香港一般空氣質素持續改善,但路邊空氣質素仍值得關注。年內我們宣布推行多項新措施,務求進一步減少車輛廢氣及鞏固現有的計劃綱領。這些措施可能需時數年才可展現成效,但我們深信有關的工作可降低路邊空氣污染,從而紓減污染物對公眾的直接影響。

我們在防治區域空氣污染方面也取得不俗進展。香港和廣東省過去10年一直並肩努力,時至今日華南地區的空氣質素已全面改善。雙方的合作顯見成效,但我們也不會鬆懈,粵港現已定下新的目標,矢志在未來創造空氣更清新的美麗藍天。

我們竭力消減所有源頭的空氣污染,包括車輛、發電廠、工廠、船舶、產品等,與此同時亦知道量度成效的基準也應與時並進。2012年,政府建議採用新的「空氣質素指標」,以迎合現時歐盟和美國等先進地方均已採用的世界衛生組織空氣質素指引和相關標準。新指標可為香港確立更高的良好空氣質素尺度,推動我們實施更多計劃消減污染。誠然,臻達所有目標並非一朝一夕的事,但只要大家一如既往耐心應對,定可看到香港的空氣質素不斷改善。

路邊空氣質素仍備受關注。

路邊空氣質素仍備受關注。

本年度發展里程:要點概覽

量度空氣質素

我們分別在多個地理層面量度空氣質素,各層面量度的數字近年均見持續改善。

區域空氣質素:我們透過「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質素監控網絡」與廣東省合作監測。由2006至2012年,二氧化硫平均年度濃度下降62%;可吸入懸浮粒子減少24%;二氧化氮則下降17%(見圖表)。兩地攜手管制空氣污染的成效有目共睹(另見 「跨境與國際合作」章節)。

香港一般空氣質素:我們的全港網絡共有11個空氣質素監測站。由2006至2012年,二氧化硫水平下降50%,可吸入懸浮粒子減少22%,然而二氧化氮水平大致無變,主因是路邊空氣質素欠佳。

香港路邊空氣質素:我們在繁忙市區設有三個監測站。由2006年至今,二氧化硫及可吸入懸浮粒子水平均已下降,但二氧化氮水平上升23%。由此可見路邊空氣質素是未來的整治重點。

最新發展:

2006-2012年區域空氣污染物濃度 放大 查看資料

2006-2012年區域空氣污染物濃度

1999-2012年香港空氣質素趨勢 放大 查看資料

1999-2012年香港空氣質素趨勢

2012年長期(一年平均)空氣質素指標達標情況 放大

2012年長期(一年平均)空氣質素指標達標情況

2012年香港空氣污染源明細資料 放大

2012年香港空氣污染源明細資料

粵港新目標

香港和廣東省早於2002年協定消減空氣污染的目標,截至2010年香港已達致所有污染物的減排目標。粵港兩地現已達成新的減排目標,以在2015年前減低四種主要污染物的水平(見表),此外並協定2020年的減排範圍,以進一步改善空氣質素(另見 「跨境與國際合作」章節)。

直至2020年的香港減排目標

污染物 2015年的減排目標* 2020年的減排目標範圍*
二氧化氮 -25% -35% – -75%
氮氧化物 -10% -20% – -30%
可吸入懸浮粒子 -10% -15% – -40%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5% -15%

*以2010年作參考

減低車輛廢氣污染

路邊空氣污染一直是香港揮之不去的困擾,二氧化氮水平近年更上升(見表)。我們現正厲行重點措施,致力解決車輛廢氣問題。

在現有車輛措施方面,政府已於2012年預留1.5億元資助石油氣的士及小巴車主更換車輛的催化器,同時採用路邊遙測設備檢測排放過量廢氣的汽油及石油氣車輛,違例車主必須修妥車輛 ,否則可被吊銷車輛牌照。

政府已於2012年預留1.5億元資助石油氣的士及小巴車主為車輛更換新的催化器。

政府已於2012年預留1.5億元資助石油氣的士及小巴車主為車輛更換新的催化器。

新登記車輛的廢氣排放標準亦已由歐盟四期收緊至歐盟五期,2012年6月開始生效。

政府也透過「綠色運輸試驗基金」開拓其他解決方案。截至2012年底,基金已預留6,400萬元,資助運輸業、非牟利機構和貨車車主試驗60多部電動車及混合動力車。與此同時,政府亦推動使用電動車,措施包括提供財政誘因、鼓勵市場引進電動車、設置充電設施,以及增加政府車隊的電動車數目。例如,繼2011年預留3,300萬元資助購置六輛混合動力巴士作試驗後,政府於2012年再預留1.8億元,以全數資助專營巴士公司購置36輛電動巴士進行試驗。

電動車充電站

電動車充電站

有關消減車輛廢氣污染的措施詳見 「加倍努力 提升路邊空氣質素」.

1999-2012年香港路邊空氣質素趨勢 放大 查看資料

1999-2012年香港路邊空氣質素趨勢

發電廠排放管制新規定

發電廠是本港和區域空氣污染的主要排放源之一。根據2011年的數字,發電廠排放佔了二氧化硫總量的44%,氮氧化物總量的26%及可吸入懸浮粒子總量的16%。由於我們實施及逐步收緊電力行業的排放總量上限(見圖),發電廠的污染物排放總量由2005年起已大幅下降。我們亦已在2012年發出第三份《技術備忘錄》,進一步收緊發電廠的排放總量上限(見表) 。

2005-2011年發電廠的排放總量 放大

2005-2011年發電廠的排放總量

2015年及以後新排放上限

污染物(公噸) 發電廠排放上限
2010-2014年 2015-2016年 2017年及以後
二氧化硫 25120 12482
(-50%)
10399
(-59%)
氮氧化物 42600 27552
(-35%)
25950
(-39%)
可吸入懸浮粒子 1260 831
(-34%)
750
(-40%)

(括號內數字代表相對2010年水平的減幅。)

其他工作範疇

船舶污染排放:近年其他污染源在管制下相繼消減,船舶排放造成的污染倍覺明顯,目前已成為本港最大的可吸入懸浮粒子、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污染源。2012年,我們推出為期三年的「港口設施及燈標費寛減計劃」,藉着經濟誘因鼓勵遠洋船在停泊香港水域期間使用清潔燃油,另進行試驗核實規定本港船隻採用低硫燃油的可行性。見 「紓減船舶污染」

船舶廢氣排放現已成為最大的可吸入懸浮粒子、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污染源。

船舶廢氣排放現已成為最大的可吸入懸浮粒子、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污染源。

非道路車輛及流動機械:這類主要用於機場、貨櫃碼頭及建築工地的裝置也會排放污染物。經過諮詢相關持份者後,我們於2012年展開了制定管制排放規例的籌備工作 。

流動機械亦會排放污染物

流動機械亦會排放污染物

室內空氣質素:我們設有「室內空氣質素認證計劃」提倡良好室內空氣質素。2012年,全港共有836間處所取得檢定證書,當中199間取得「卓越級」,637間為「良好級」。年內,環保署並推出嶄新的「室內空氣質素」標籤,供經檢定樓宇張貼於顯眼地點,讓公眾知道該處的室內空氣質素良好。

嶄新「室內空氣質素」標籤

卓越級

卓越級

良好級

良好級

前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