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空氣質素指標」

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沿用至今二十多年,近日惹來社會人士批評,表示指標未能反映最新科學證據,無法顯示空氣污染對公眾健康的實際影響。有見及此,政府檢討了「空氣質素指標」及諮詢公眾,並於2012年初建議收緊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

新的「空氣質素指標」是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和先進國家的做法草擬,現正擬定法例修訂條文,準備於2013年提交立法會,如立法會通過便可在2014年正式採納。今後,政府將最少每五年檢討進一步收緊「空氣質素指標」的適切性,以及按需要制訂新的空氣質素改善措施。

為使本港的空氣質素盡快符合建議的新「空氣質素指標」,在現有措施的基礎上,政府已草擬多項改善空氣質素的新措施,包括實施多項排放上限及管制規定 、針對道路交通的措施、基建與發展,以及提高能源效益。有關詳情載於本《香港環境保護2013》報告書的 「空氣」「能源」章節。

建議的香港新「空氣質素指標」 放大

建議的香港新「空氣質素指標」

紓減船舶污染

政府近年消減車輛及固定源頭的空氣污染成績斐然,大部分污染物的水平顯著下降,相比之下海上的船舶污染排放便特別引人關注。2011年,本港54%的二氧化硫排放來自大小船隻,面對這類污染我們必須把握時機,立即行動。

我們於2012年推出為期三年的「港口設施及燈標費寛減計劃」,遠洋船停泊香港海域期間改用清潔燃油,可獲減免50%港口費用。香港躋身世界最繁忙港口之列,政府推出這項優惠既可保障本港環境,還可將環保訊息傳到海外。截至年底,共有839艘訪港船隻參與計劃。

本港船舶的污染排放也不容忽視。2012年6月我們特別成立「提升船用輕柴油質素工作小組」,專責研究將本地船用柴油含硫量由0.5%收緊至0.05%的可行性。小組成員包括環保署、海事處、運輸署代表、本地船舶營運者及一位非政府海事工程專家。此外,環保署並委託進行試驗,以研究本地船隻改用0.05%含硫量柴油技術上是否可行。

香港與廣東省分享同一片天空,我們深明污染無分邊界,因此一直繼續與廣東省政府商議,共同研究能否規定遠洋船停泊在珠江三角洲水域時使用低硫燃油。

把握時機減輕船隻廢氣

把握時機減輕船隻廢氣

紓減本地船舶污染排放亦是我們的任務之一。

紓減本地船舶污染排放亦是我們的任務之一。